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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生态环境局两项举措全力助推营商环境提升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5-23 字体:[ ]

近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连续出台了《南通市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的实施方案(试行)》和《关于做好市级以上重大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为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营商环境”提升注入了新动能。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采用“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原则推进,首批试点园区为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港闸经济开发区、启东经济开发区、江苏省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等6个园区。

试点园区开展的主要工作:

?简化报告书类建设项目编制内容

?报告表类建设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

?登记表类建设项目实行“即登记即办理”

?同类型建设项目打包审批

?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同步审查

?压降环评报告技术审查时限

?建立污染防治联动机制

试点的预期成效:

此项试点工作,将大幅缩短入园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时限,降低环评成本。下一步,我局将加强指导、靠前服务,保障试点工作高质量推进,力争早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统筹推动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服务和保障优质项目顺利落地,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对做好市级以上重大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保障进行了明确。

重点支持项目类型

主要支持项目方向。优化产业布局、市级以上重大项目及“绿岛”集中治污处理设施。

优先支持的项目方向。船舶海工、高端纺织、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绿色环保、5G、物联网、第三代半导体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优先支持的地区。上一年度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基地、国家生态工业园区命名的地区;纳入部、省“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等低碳绿色发展的试点地区;年度减排任务超额完成地区、限值限量工作推进快的园区、全面完成年度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的县(市、区)。

总量指标来源

1.部级、省级审批的重大产业类项目,积极向上争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2.纳入省重大项目清单的产业类项目,对属于优先支持的地区,原则上当县级储备库使用量达到50%时,可向市级申请使用市级储备库总量。对于其它地区,当县级储备库使用量达到70%时,可向市级申请使用市级储备库总量,申请总量不超过属地入库总量的60%。

3.纳入市级重大项目清单项目,对属于优先支持的地区,原则上当县级储备库使用量达到70%时,可向市级申请使用市级储备库总量。对于其它地区,当县级储备库使用量达到90%时,可向市级申请使用市级储备库总量,申请总量不超过属地入库总量的40%。

4.“绿岛”集中治污处理设施,由市、县两级储备库按照各50%的比例保障。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从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过程中的关键节点问题入手,聚焦项目落地中的矛盾焦点,破解建设项目落地的难点问题,切实找准发挥生态环境系统职能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切入点,精准发力,为全市建设项目加速落地注入了强力“助推剂”,提供了“着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