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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腕执法+精准监测+整改提升” 助力通州保“蓝”行动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5-19 字体:[ ]

近日,为强力实施2022年二季度空气质量“对标进位”治污攻坚行动,守牢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底线,通州生态环境局持续加大对涉气重点监管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缺失或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无环保手续、未批先建、无证排污等各类突出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和督促整改力度,以严格的执法工作,驰而不息为通州蓝天保驾护航!

前期,通州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先锋工业园区内的南通华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和南通正德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并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企业生物质锅炉排放的废气进行了采样监测。当日两家企业正常生产,生物质锅炉及其配套建设的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在使用。监测结果显示,两家企业生物质锅炉排放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折算浓度分别为552和391毫克/立方米,超过《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排放限值1.76和0.955倍。随即,执法人员对两家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查实企业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企业改正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违法行为,限制生产一个月,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拟对两家企业分别处以28万元和17万元的罚款。

发现问题是基础,减污降量是根本,整改提升是关键。针对两家企业生物质锅炉废气氮氧化物超标的问题,通州生态环境局坚持监管和服务并举,主动上门会诊,查明超标原因,鼓励企业增加环保投入,升级污染防治设施,针对性加装脱硝设施,并提升设施维护保养频次;同时,建议企业及时更换高纯度环保生物质颗粒,多管齐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实现整改成效最大化。随后,企业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增加环保投入10余万元,经复测,两家企业生物质锅炉排放废气均能达标排放,实现了环境治理水平的自我提升。

企业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对大气环境造成损害,通州生态环境局要求企业委托专家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并根据专家出具的评估意见,与涉案企业签订了氮氧化物超标排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督促企业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执法—监测—处罚—赔偿—整治—提升,通州生态环境局今年以来着力打造的环境执法新模式,实现了对企业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闭环管理,是通州深入开展保“蓝”行动的有力举措。

“打赢蓝天保卫战,不仅仅是改善一个个数据和指标,更切实关系着群众身体健康,是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通州生态环境局所有执法人员要以铁一般的作风、铁一般的责任、铁一般的纪律,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高素质专业化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为深入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执法保障,早日解决群众的‘心肺之患’。”通州生态环境局负责人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