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26/2021-00242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通政办规〔2021〕4号
成文日期: 2021-02-24 发布日期: 2021-02-2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26/2021-00242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通政办规〔2021〕4号
成文日期: 2021-02-24
发布日期: 2021-02-2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2-24 10:45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已经十五届市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有关要求和部署,实施我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下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深刻认识“三线一单”的战略意义

划定并严守“三线一单”,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部署。在全市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既是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推进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内在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准确把握“三线一单”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按照“守底线、优格局、提质量、保安全”的总体思路,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建立覆盖全市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确保生态功能不退化、水土资源不超载、排放总量不突破、准入门槛不降低、环境安全不失控,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不断把“强富美高”新南通建设推向前进。

(二)基本原则。

——守牢底线,保障安全。落实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坚持生产生活不突破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开发建设不突破自然资源承载力,确保生态安全。

——坚持分类,精准管控。明确分类管控要求,实施不同管控措施,对优先保护区域,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对重点管控区域,强化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风险防范,推动环境质量改善。

——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强化市级统筹,部门协同推进落实“三线一单”;强化区域协同,衔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要求,推动分区管控要求落地。

——因地制宜,动态更新。在落实国家和省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制定符合地方实际情况的“三线一单”。区域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依法依规调整的,“三线一单”作相应动态更新。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产业结构不断调整优化,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

——生态保护红线。全市陆域生态空间保护区域总面积1624.50平方公里(扣除重叠面积),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17.14%。其中,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陆域面积103.19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1.09%;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1532.21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16.17%。全市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2471.94平方公里。

——环境质量底线。地表水国、省考断面水质总体保持稳定,逐步提升;市考以上断面水质全面消除劣五类。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3%以上。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资源利用上线。全市用水总量不超过46.45亿立方米,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4.29万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8.55万公顷。

到2035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生态文明全面提升,率先实现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市生态系统结构合理、生态功能分工明确、生态安全格局稳定。地表水国考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达到100%。PM2.5平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有效管控。

三、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四)科学划定环境管控单元。

环境管控单元划分原则上以镇(街道)为单元,充分衔接城市规划区、各级各类产业园区边界,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420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

——优先保护单元90个,其中陆域69个,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17.14%;海域21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以生态功能保护为主。

——重点管控单元247个,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24.41%。主要包括人口密集的中心城区和各级各类产业园区。

——一般管控单元83个,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58.45%。指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

(五)分级分类制定准入清单。

严格落实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国家、省和重点区域(流域)环境管理政策,以及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资源环境管控要求,分别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四个方面,制定南通市市域总体管控要求和420个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优先保护单元原则上按照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和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有关要求进行分级分类管控。市人民政府发布重点管控单元中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含管委会,下同)要结合区域发展格局、生态环境问题及生态环境目标等要求,于2021年底前制定并发布本地区分区管控总体要求、其他重点管控单元及一般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四、全面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

(六)推动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应将“三线一单”成果作为改善环境质量、实施生态修复、防控环境风险的重要依据,加快治理水、大气、土壤环境污染,实现环境质量约束性考核目标;组织开展优先保护单元的生态保护修复活动,切实加强重点管控单元的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范,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重要支撑。

(七)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在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时,应将“三线一单”成果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执法监管等过程中不得变通突破、降低标准,确保与“三线一单”相符合。突出抓好“三线一单”在国家级、省级、市县级等各类产业园区的落地,严格产业准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八)加强规划衔接应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应将“三线一单”确定的生态、水、大气、土壤、近岸海域、资源利用等方面的管控要求,作为区域生态环境准入和区域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与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其他行业发展规划充分衔接。

(九)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要将“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到规划环评审查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具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应把“三线一单”作为监督开发建设、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依据,将“三线一单”确定的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作为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区域,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重点内容,推进生态环境监管精细化、规范化。

(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三线一单”原则上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同步更新调整发布。因国家与地方发展战略、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自然保护地和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等发生重大调整,所涉及的“三线一单”内容确需更新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市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审定后更新调整。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园区规划环评(跟踪评价)及批复内容同步更新、调整。

五、切实做好组织保障工作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三线一单”实施的主体,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市生态环境部门要统筹做好“三线一单”的组织协调、管理应用等工作。市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市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及时更新“三线一单”相关文件和数据信息,并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实施应用。

(十二)做好运维保障。

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财政资金,落实长期稳定的专业技术团队,保障“三线一单”实施、评估、更新调整、数据应用和维护、宣传培训等工作。

(十三)加强监督评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三线一单”成果应用评估和监督机制,定期跟踪评估“三线一单”实施成效,切实加强监督,推进实施应用。

本方案自2021年4月1日起实施。

原文解读:解读《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