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立法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1-19 09:45 累计次数: 字体:[ ]

江苏新东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对其所需的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立法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二次)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立法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官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2月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XDF2023010601

项目名称: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立法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部分,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三部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第四部分第六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和供应商响应

1.时间:自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

2.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无报名环节,供应商直接从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信息公开”栏自行下载磋商文件、答疑等磋商资料。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2月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2号21楼2115会议室,(若有调整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执行登记问询制度,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规范佩戴口罩。请自觉服从和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调度安排,并在交易活动现场注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减少逗留时间。投标供应商须严格执行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五、开启

时间:2023年2月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2号21楼2115会议室(若有调整,招标代理机构将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2号

联系方式:赵建峰(电话:0513-59002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新东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永扬路9号永和大厦4幢13层

联系方式:张女士(电话:15996553483)

政府采购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

关于信用融资的通知.pdf

二次-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立法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