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2022年3月份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4-20 14:19 累计次数: 字体:[ ]

1.深入贯彻落实市“两会”精神,制定南通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工作要点,统筹部署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综合业务处)

完成情况:结合市“两会”要求、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市污染防治攻坚年度工作计划等文件要求,编制《2022年南通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经征求两轮局领导、各驻县(市、区)局、各处室(单位)意见建议并修改完善,目前已正式印发。

2.对照第二轮第一批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问题,逐条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形成整改方案按程序报省。(综合监督处)

完成情况:对照第二轮第一批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形成《南通市贯彻落实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已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待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后报省。

3.印发实施2022年度水、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湾(滩)长制年度工作计划(要点),明确年度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举措,确保重点工程项目早开工、早见效。(水处、海洋处、大气处、土壤处)

完成情况:编制2022年度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已征求各地、各部门修改意见,并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报告,待市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后印发实施。

《南通市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22年南通市湾(滩)长制工作要点》已按程序由市攻坚办印发实施。

4.印发《南通市主要污染物总量调蓄工作方案(试行)》,建立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调蓄制度。发布2022年南通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组织对各地绿色发展领军企业申报情况开展市级审核。(综合业务处)

完成情况:印发实施《南通市建立主要污染物总量调蓄库工作方案(试行)》,建立主要污染物总量调蓄制度,差异化支持市级以上重大项目。

经多轮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正式发布2022年南通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共计984家企业纳入名录。

根据《南通市绿色发展领军企业培育计划》,经企业自主申报、县级初审、市级审核、专家评审等环节,推荐16家企业参评全省绿色发展领军企业。

5.组织开展9个重点国考断面溯源整治工作。组织各县(市、区)开展2021年度县级水平衡核算工作。实施降水过程地表水环境质量保障。(水处)

完成情况:已组织全市9个重点国考断面所在地区编制了溯源整治工作方案,报省厅备案待评审。

各县(市、区)均已按照序时开展2021年度县级水平衡核算工作,待省厅确定核算方法后完善并提交市级评审并形成终稿。市级层面预计5月底前完成市级核算。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于3月16日-3月25日实施全市降水过程地表水环境质量保障,对降水过程中水质出现波动的断面进行了通报。保障期间,各地、各部门每日对重点断面及关联点位开展了巡查。

6.编制《南通市近岸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推动海洋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海洋处)

完成情况: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和帮扶安排,已启动编制《南通市近岸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后续将结合相关专家的建议和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预计5月底编制完成。

7.开展臭氧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工程治理项目,推动移动源污染治理。(大气处)

完成情况:持续推进臭氧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加快推进清洁原料源头替代,对2家水性漆生产企业、1家粉末涂料生产企业开展调研,组织部分重点企业召开清洁原料源头替代座谈会。目前,已完成工程治理项目123项,治理任务1508项。推动移动源污染治理,目前已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1078辆、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30台。

8.组织开展一季度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情况核算工作。(土壤处)

完成情况:制定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第一季度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核算工作的通知》(通土壤办〔2022〕4号),组织开展一季度核算工作,拟于4月10日前完成对所有县(市、区)的核算工作。

9.落实“营商环境提升年”各项重点工作要求,做好重大项目服务,重点推进肿瘤医院、炼化一体化项目、海安电子信息产业园等项目技术评审工作。(环评处)

完成情况:制定出台局“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方案,从提前介入环保服务、缩短环评审查时间、保障项目环境资源要素、建立企业环境监管豁免清单和实现区域评估成果共享等五个方面出台了10项举措,在全省率先从事前服务、事中指导、事后监管的全链条提出了生态环境服务的具体措施。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回应轻微违法免罚、总量调蓄池建设等问题。做好重大项目服务,肿瘤医院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目前报告书仍在修改阶段;继续配合市发改委做好炼化一体化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已将该项目上报省厅作为需要厅跟踪服务的重大项目;海安电子信息产业园规划环评,规划范围涉及《通榆河保护条例》1KM范围内,经过修改已送审,于3月31日召开技术审查会。

10.部署开展我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完成自建危险废物焚烧设施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固化处)

完成情况:有序开展南通市危废整治专项行动,累计出动检查人员1588人次,检查企业(单位)838厂次,发现问题214个,已整改87个,立案查处违法案件4起。

完成自建焚烧炉专项整治工作,排查29台自建危险废物焚烧炉,其中17台正常运行,4台尚未投入使用,8台淘汰,发现1个问题,已整改到位。

已起草“无废城市”建设方案编制经费申请请示,并与财政局对接,协商工作经费事宜。组织召开“无废城市”创建会商会,邀请城管、农村等10个部门参加会议,并将涉及无废城市建设各项指标基本情况调查表发给各相关部门,请各单位提前梳理情况,尽早开展工作。

11.扎实做好冬残奥会、全国“两会”期间值班值守、信访维稳、安全检查、生态宣传等工作。(执法局、安监处、信访办、宣教中心等相关处室、单位)

完成情况:印发《转发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提示的通知》《关于做好当前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组织开展冬残奥会、全国“两会”期间生态环境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期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春节、冬奥会冬残奥会和全国“两会”期间环境信访维稳工作的通知》要求,采取风险预警、领导包案、接访下访、逐案研判、分类施策等措施,确保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不发生因生态环境问题引发的越级上访和群访现象。局领导先后对开发区罗莱化纤和富士特电气、海安金鑫纸业、通州湾示范区瑞盈环保科技等企业开展带案下访,深入实地进行分析研究,会同有关部门有效化解了一批突出环境信访问题。局信访办梳理调度历次督察交办信访未息访件,先后赴海安、海门、通州、崇川、通州湾开展压茬式督查及历次环保督察信访“回头看”核查,切实确保区域环境信访稳定形势。

编排冬残奥会、全国“两会”期间值班表,严格按照值班表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

积极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生态环境主动宣传工作,在《中国环境报》刊登专版“南通:万亿GDP城市的经济环境双轮驱动实践”,该文章同时被“江苏生态环境”“学习强国”“交汇点”等平台等转载,阅读量3万多人次。同步利用“南通生态环境”双微加大两会期间生态环境宣传。

12.印发南通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组织召开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监处)

完成情况:起草《南通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征求各处室、单位修改意见并进一步完善,并按程序发文。筹备召开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初步完成会议议程、讲话稿、点评稿及安全生产责任书起草工作。

13.推进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完成资料整合工作。印发并实施《关于加强全市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启动“猎鹰2022”专项行动,对全市正面清单企业全覆盖开展非现场执法监管。推进铸造企业、船舶修造企业专项整治提升工作。(执法局)

完成情况:3月7日,印发《关于开展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资料收集整合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收集整合全市涉及骨干河流沿线排查范围内的水系、管网、排口和各类污染源等相关信息资料。截至目前,除部分涉密资料外,已基本完成资料收集和整合工作。

已印发《关于加强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非现场监管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于3月16日组织召开全市非现场监管执法工作推进会,解读实施意见、部署“五全”建设、提醒式执法以及猎鹰行动等相关工作,目前非现场监管执法正在全力推进中。

分别印发了船舶、铸造行业环保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目前全市已排查铸造企业221家,完成整治34家,发现环境问题156个,完成整改49个,其余正在整改中,立案14件,拟罚款金额156.1万元;目前全市已排查船舶修造企业48家,完成整治28家,发现环境问题32个,完成整改11个,其余正在整改中,立案3件,拟罚款金额15.43万元。

14.启动地下水监测井规范化建设工作,着手编制规范化建设方案,做好地下水监测保障。(科监处)

完成情况:编制地下水规范化建设招标方案,根据本年度预算项目编写相关情况报告并提请党组会讨论。

15.持续做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财审处)

完成情况:按照《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方案》部署要求,财审处同步推进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取得较为显著工作成效。截止3月25日,申报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库共 21个,拟申请资金总额40419.97万元;申报省级生态专项资金项目17个,拟申请资金总额7216.75万元。目前已申报项目等待部、省厅两级专家审核。

16.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试点工作,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机关党委)

完成情况:组织召开全市系统党建工作例会,传达省厅领导对全面从严治党试点工作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试点工作方案初稿进行研讨,部署下步工作任务。同时从建立分管纪检领导及专职党务干部双重推优考评,党务(纪检)干部定期执纪培训交流,市县两级党建月度例会,全面从严治党季度督查、问题线索调处、监督执纪交叉互查,机关纪委区域派驻综合纪检工作组等机制方面入手,研究制定“五廉”打卡助“吾廉”廉政文化项目,深入谋划全面从严治党试点工作,对方案进行修订完善,并向驻厅纪检监察组汇报试点进展情况。

17.修订《南通市生态环境系统2022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及其配套办法。(人事处)

完成情况:人事处会同综合处、机关党委修订形成《南通市生态环境系统2022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及其配套办法(初稿)。

18.持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和“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行政执法队伍主题教育活动。持续做好市委巡察办对局依法行政专项巡察迎察工作。(机关党委、执法局、法规处)

完成情况:紧扣主题教育工作部署,围绕“依法履职、廉政履职”“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主题常态化地开展学习培训,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废气活性炭吸附设施专项整治”等为民办实事实践项目。针对查摆出的九大项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加大执法监督的力度,优化执法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常态化、系统化培训机制,创新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标准化试点工作、加大科技装备标准化建设、强化落实信访办理规范化要求。采取“四不两直暗访”与“点名点题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如皋主题教育工作开展育督导,对存在的问题给予指导意见,推动如皋市主题教育工作进一步走深走实。

根据领导批示,做好重要环境信访“一案双查”工作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调查处理工作。做好“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优秀案例搜集、整理、上报工作,同时接受市作风办督查。组织全系统开展廉政风险隐患排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配合市委巡查办开展依法行政专项巡查,完成自查指引报告、资料调阅等相关工作。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完成并上报两项立行立改的整改反馈,针对口头交流事项正在梳理相关情况。

19.做好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预认领工作。(办公室)

完成情况:全面完成33件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40件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预认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