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南通海事局开展沿江船舶大气污染联合检查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9-01 09:20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南通海事局签订《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合作备忘录》以来,两部门通力协作,多次在长江南通段开展联合执法,共同落实长江保护职责。

8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南通海事局对我市沿江船舶大气污染开展联合检查。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三级高级主办吴玉军和南通海事局副局长薛建军带队登船。省生态环境厅帮扶组专家一并参与检查。

检查船配备船载船舶尾气遥测仪,检查过程中检查船跟行长江南通段正在行驶船舶,运用船载船舶尾气遥测仪监测行驶船舶尾气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排放情况。同时检查组发现靠岸船舶岸电电缆已连接,对相关船舶进行呼号,核查岸电使用情况。

两部门及省厅帮扶组专家,现场交流船舶大气监测、防治和执法工作情况。下一步南通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会同南通海事局开展长江船舶各类污染防治执法,加强沟通会商,努力消减沿江船舶污染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