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2020年度生态环境统计年报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10-25 16:30 累计次数: 字体:[ ]

依据《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现将南通市2020年相关生态环境统计数据公布如下。

一、调查范围

排放源统计系统中,工业源的调查对象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个门类中纳入重点调查的工业企业(不含军队企业),包括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工业企业以及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但实际从事工业生产经营活动,有污染物、温室气体产生或排放的工业企业。生活源的调查对象为地市级负责城乡居民生活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第三产业统计工作的部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调查对象为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厂,其中,污水处理厂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不包括企业内部自建自用废水处理厂)、其他污水处理设施和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农业源与移动源由省级相关部门负责调查统计。

二、数据分析

(一)区域总体情况

1.调查对象数量

2020年,全市共筛选1646家重点调查单位,其中1529家工业企业、85家污水处理厂、1家生活垃圾处理厂、31家危废处置企业。

2.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20年,全市环境统计调查单位的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3.95万吨,氨氮排放总量0.28万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0.50万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2.94万吨,颗粒物排放总量0.66万吨。

(二)工业源

1.工业源废水污染物产排情况

2020年,全市工业废水排放量为1.21亿吨,全市工业源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化学需氧量5374.81吨,氨氮191.15吨,总氮1319.75吨,总磷35.5吨。

2.工业源废气污染物产排情况

2020年,全市工业源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二氧化硫4908.00吨、氮氧化物8453.17吨,颗粒物5988.01吨。

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2020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521.98万吨,综合利用量496.63万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2.59万吨),处置量25.16万吨(其中处置往年贮存量0.36万吨),无倾倒丢弃量。

危险废物产生量69.20万吨,利用处置量72.38万吨(其中利用处置往年贮存量2.23万吨),无倾倒丢弃量。

(三)农业源

省级暂未提供2020年农业源数据。

(四)移动源

根据省级提供的数据,2020年,全市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20543.47吨。

(五)生活源

2020年,全市生活废水排放量3.16亿吨,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化学需氧量34087.99吨,氨氮2574.6吨,总氮6962.76吨,总磷300.77吨,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二氧化硫61.9吨,氮氧化物361.06吨,颗粒物277.61吨。

(六)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2020年,全市重点调查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25家,其中包括91家污水处理厂、1家垃圾处理厂、29家危废处置厂。集中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7.31吨,氨氮0.67吨,总氮3.40吨,总磷0.07吨;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二氧化硫11.61吨,氮氧化物60.69吨,颗粒物21.8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