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二二年二月局重点工作安排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2-15 17:09 累计次数: 字体:[ ]

1.深入贯彻落实省“两会”、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动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2.开展全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查,确保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到位,以扎实的行动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召开南通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推进会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点评会。

3.修改完善2022年度水、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湾(滩)长制年度工作计划(要点),进一步增补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入海污染物削减重点工程项目。

4.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污染源管控等工作。修改完善我市2022~2025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方案。配合召开全省VOCs综合整治现场会。

5.对各县(市、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备案工作开展现场检查。

6.完成2021年度排放源统计年报国家反馈意见整改及定库工作,推进2022年度重点排污单位更新工作。

7.持续做好重大项目跟踪服务,深化与省级以上园区及化工园区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在常安纺织园、通州现代纺织园和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等地试点探索发放园区排污许可证。推进限值限量管理工作,配合省厅召开现场会议。

8.全面完成全市铸造行业铝灰产生单位排查工作,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组织开展全市自建危废焚烧设施专项整治行动。启动南通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9.系统谋划2022年度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细化考核内容,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确保全市生态环境持续稳定。研究起草南通市生态环境局风险防控四项机制工作方案。

10.扎实做好春节、冬奥会、冬残奥会、市“两会”期间疫情防控、值班值守、信访维稳、安全检查等工作。

11.制定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执法绩效考核办法等,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充分运用在线监控数据研判协作机制,对自动监控、用电监控等平台数据异常企业开展现场执法。

12.研究2022年环境应急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环境应急工作的意见》。深化与消防救援部门合作共建,研究生态环境消防救援联合队工作落实方案。

13.起草《2022年度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推动源头治理,提升企业清洁生产水平。

14.制定《南通市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设施运维管理办法(试行)》,提高运维机构运行管理水平,保障环境自动监测设施稳定性及数据准确性。

15.开展2021年省级县市切块资金、市级生态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价工作。编制2022年市级生态建设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16.持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和“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行政执法队伍主题教育活动。做好市委巡察办对局依法行政专项巡察迎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