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二O年六月局重点工作安排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06-28 11:30 累计次数: 字体:[ ]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六稳”“六保”工作部署要求,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2.调度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服务高质量发展18项重点工作任务,按时向市考核办报告。

3.指导海门进一步完善长江经济带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提请省级销号。

4.推进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力争6月底前“清零”(除环境质量改善类问题),工作情况提交市相关会议研究。

5.进一步补充完善《南通市省级水(环境)功能区修编方案》(初稿),提交市政府同意后报送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各县(市、区)开展南通市级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配合开展“十四五”省控断面优化调整现场勘查工作。

6.制定“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完善2020年度南通市入海排污口溯源监测整治年度工作方案,对入海排污口清单进行梳理分类。

7.督查推进重点企业VOCs治理项目,做好夏季臭氧污染过程管控。加快推进VOCs项目,印发低VOCs源头替代推进文件。组织开展机动车尾气检验检测机构和遥测点位调研。

8.继续开展市区大气精准排查诊治行动,组织召开空气质量周会商会,编撰空气质量周报和预警快报,对发现问题开展三交办,定期推送扬尘在线监测数据专报。组织召开大气达标规划技术评审会。配合开展市区扬尘整治“654”专项行动,推动市区扬尘整治。

9.制定《南通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评估考核办法(试行)》。持续推进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核算工作,组织各地开展污染地块开发利用情况现场检查。

10.研究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第三方机构信用管理办法,加强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活动,促进第三方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11.配合市安委办开展南通市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12.持续推进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全市危险废物安全生产及规范化管理培训。

13.组织《南通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平台实施方案及生态环境信息化五年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驻点研究2020年具体项目实施。

14.持续做好夏季秸秆禁烧禁抛督查工作。组织开展水环境质量保障专项执法行动。

15.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攻坚化解专项行动,围绕上级交办、群众重复举报、环境监测监控等重点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一批环境违法行为,彻底解决一批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环境污染问题。

16.开展二季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查工作。

17.组织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系列活动。召开“六·五”新闻发布会,开展“美丽中国 我是行动者”融媒体直播、生态文明知识竞答、“美丽南通”随手拍、环保设施“云参观”、公民环境行为调查等活动,增强公众生态文明意识,积极引导和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环保实践。

18.完成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任务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