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二二年三月局重点工作安排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3-09 10:17 累计次数: 字体:[ ]

1.深入贯彻落实市“两会”精神,制定南通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工作要点,统筹部署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综合业务处)

2.对照第二轮第一批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问题,逐条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形成整改方案按程序报省。(综合监督处)

3.印发实施2022年度水、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湾(滩)长制年度工作计划(要点),明确年度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举措,确保重点工程项目早开工、早见效。(水处、海洋处、大气处、土壤处)

4.印发《南通市主要污染物总量调蓄工作方案(试行)》,建立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调蓄制度。发布2022年南通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组织对各地绿色发展领军企业申报情况开展市级审核。(综合业务处)

5.组织开展9个重点国考断面溯源整治工作。组织各县(市、区)开展2021年度县级水平衡核算工作。实施降水过程地表水环境质量保障。(水处)

6.编制《南通市近岸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推动海洋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海洋处)

7.开展臭氧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工程治理项目,推动移动源污染治理。(大气处)

8.组织开展一季度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情况核算工作。(土壤处)

9.落实“营商环境提升年”各项重点工作要求,做好重大项目服务,重点推进肿瘤医院、炼化一体化项目、海安电子信息产业园等项目技术评审工作。(环评处)

10.部署开展我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完成自建危险废物焚烧设施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固化处)

11.扎实做好冬残奥会、全国“两会”期间值班值守、信访维稳、安全检查、生态宣传等工作。(执法局、安监处、信访办、宣教中心等相关处室、单位)

12.印发南通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组织召开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监处)

13.推进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完成资料整合工作。印发并实施《关于加强全市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启动“猎鹰2022”专项行动,对全市正面清单企业全覆盖开展非现场执法监管。推进铸造企业、船舶修造企业专项整治提升工作。(执法局)

14.启动地下水监测井规范化建设工作,着手编制规范化建设方案,做好地下水监测保障。(科监处)

15.持续做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财审处)

16.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试点工作,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机关党委)

17.修订《南通市生态环境系统2022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及其配套办法。(人事处)

18.持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和“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行政执法队伍主题教育活动。持续做好市委巡察办对局依法行政专项巡察迎察工作。(机关党委、执法局、法规处)

19.做好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预认领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