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二一年九月局重点工作安排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9-10 10:24 累计次数: 字体:[ ]

1.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十五次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持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

2.全力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形成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主体、组织开展督查

3.逐条分解,落实责任,推动全市土壤污染防治专项审计问题完成整改。

4.组织开展2021年度市级生态环境治理改革创新十大案例评选活动。

5.组织开展重点断面水环境督查,压实属地责任,扭转部分断面水环境质量下滑态势。持续推进各县(市、区)水平衡核算工作,初步形成核算报告。开展近岸海域水质源解析工作。

6.督查指导各地开展入江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

7.完成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编制。开展星湖花园站点和南通港通海港区VOCs浓度高值点位督查帮扶。开展“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限行方案专家论证,完成社会风险稳定评估报告专家评审。

8.对照国家“双60”新标准,摸排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划定农村生活污水一级排放标准执行范围。

9.持续跟进通州区和崇川区分别开展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进展,协调做好生态环境部现场核查工作。

10.持续推进全市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防范体系建设,选定需实施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防范重点河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编制完成各涉危涉重园区应急防范体系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开展环境治理设施安全检查;督促各地完成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八查八改”发现的隐患问题闭环。

11.做好国庆、中秋节日期间的环境安全、信访维稳、值班值守、廉政风险防范等工作,确保全市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12.持续做好省委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收集、整理、报审销号台账,确保月底前完成销号。

13.进一步排查梳理“两高”项目清单和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制定“两高”行业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摸清行业污染底数和环境守法现状。

14.编制南通市基于水环境质量改善的排污许可试点工作方案,并按程序报省厅、生态环境部。

15.持续推进南通市工业园区(集中区)限值限量管理,完成如东洋口化学工业园区先期模拟试点工作方案。加大园区监测监控能力建设推进力度。

16.组织开展涉刺激性气味、自动监测数据造假及设施不正常运行等专项执法行动。

17.印发环境信访分级办理机制文件,持续推进省厅交办的42件重复环境信访化解核查销号工作,力争销号率100%。

18.做好市生态环境监测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制定《2021年度实验室安全与应急演练方案》;完成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检查问题的整改工作,完成实验室危险废物分类管理和暂存点的规范化布置。

19. 常态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持续调度疫情期间医废处置工作情况,推进疫情期间执法检查和帮扶工作。

20. 组织开展局系统2022年“一上”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形成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报告。

21.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机关纪检工作的意见》,加快建成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机关纪检工作体系。

22.围绕突出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开展主题宣传,加大负面问题曝光力度。配合做好市党代会“沧桑巨变这五年”成就报道生态环境篇的生态建设、环境治理方面的特色亮点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