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二一年七月局重点工作安排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7-20 10:26 累计次数: 字体:[ ]

1.扎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持续深入排查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突出民生问题。(机关党委、各支部、各相关处室单位)

2.牵头形成全市土壤污染防治专项审计整改方案,逐项落实任务分解,协调推动各部门开展问题整改。(土壤处、综合监督处)

3.继续做好断面水质预警督办工作,持续开展汛期水质提升督查,现场调度推进水污染防治项目进展情况。加快推进城镇水平衡核算管理工作,组织各县市区进行前期数据收集及初步核算工作。(水处)

4.做好夏季近岸海域考核监测期间的应急管控。督促各地完成入海排污口监测溯源,开展技术指导,对入海排污口整治完成情况开展“回头看”。(海洋处)

5.继续实施夏季臭氧污染预警和应急管控,推动重点行业企业落实错峰生产,减少废气排放。持续推进废气活性炭吸附设施专项整治工作。集中开展星湖花园站点帮扶,组织开展专项排查,并实施综合治理。(大气处)

6.组织对各地“十三五”农村环境整治成效市级复核工作,并形成评估报告;全面收尾我市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申请省级验收。启动全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作。(土壤处)

7.确定南通“生物脸谱”和五山及沿江地区生物多样性观测站建设方案,启动APP开发和观测点改造工作。(自然处)

8.持续推进省委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继续开展建党100周年期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起草《南通市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防范体系建设方案》。(安监处)

9.组织实施全市打击危废处置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制定加强豁免危废转移登记相关文件;基本完成危废仓库分类整治工作,开展督查。(固化处)

10.调度2018年以来各地“两高”项目审批情况,严格控制“两高”项目发展。(环评处)

11.制定实施南通市工业园区限值限量管理实施方案,推进园区监测监控能力建设。(环评处、科监处)

12.组织召开“南通市第二届环境治理供需对接洽谈会”。(科监处)

13.围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践引领区建设项目主题,代表南通市参加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现场评审。起草《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服务企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法规处)

14.开展省厅交办重复环境信访化解核查销号工作。(信访办)

15.印发实施《南通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2021年南通市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技能竞赛暨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持续开展全市化工园区执法检查“回头看”。(执法局)

16.全面梳理总结上半年工作。组织开展2021年度综合考核半年评估。(综合业务处、人事处)

17.组织开展财务工作培训,切实提升全系统财务人员业务水平。(财审处)

18.组织承办2021年“诗e中国行”美丽江苏生态环境采风活动启动仪式及采风活动。(宣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