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二一年三月局重点工作安排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3-23 10:24 累计次数: 字体:[ ]

1.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首季争优”活动。组织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年重点任务。

2.牵头做好省审计厅对南通市土壤污染防治情况专项审计调查迎审工作。

3.印发《南通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市水环境区域补偿断面优化调整工作。提前组织部署汛期水环境问题检查工作。

4.印发《南通市2021年近岸海域污染物削减和水质提升工作方案》,明确各县(市、区)近岸海域污染物削减任务。

5.持续抓好空气质量异常预警和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管控工作。完善《南通市“补短板”大气强化治理工作方案》《南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程序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印发实施。会同市公安局制定市区高排放机动车限行方案。

6.根据省对市打好污染攻坚战考核要求,编制《声环境质量改善计划》。

7.组织对各县(市、区)开展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成效考核验收评估工作。

8.会同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组织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示范项目申报工作。

9.加快推进《崇川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方案》编制,并提请省生态环境厅评审。做好省厅来通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调研准备工作。

10.针对船舶海工、高端装备、电子信息、非金属矿物制品四个行业开展调查研究,形成《南通市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研究报告》初稿,并征求各部门意见。

11.持续推进重大项目服务,了解2021年度重大项目服务需求,形成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时序表。做好南通港总规环评、南通港及风电项目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等事项沟通协调工作。

12.持续开展省委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联合市行政审批局印发《南通市危险废物仓库分类处置指导意见》。

13.组织各县(市、区)开展环境治理设施安全风险防范联动工作,按月调度开展情况,并与市应急管理局开展市级联合抽查。

14.组织召开全市执法工作会议,部署全年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定《南通市长江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方案》,部署长江入河排污口分类、命名与编码工作。

15.组织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会议,部署监测监控重点工作,坚决制止监测站点人为干扰情况。组织开展2020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写工作。完成南通市生态环境监测站搬迁前期准备工作,启动实验室搬迁工作。

16.持续推进2021年省级环境保护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与省环保集团对接,组织开展项目库申报业务培训。

17.组织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暨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建设推进会。制定印发全系统党建工作要点和党风廉政建设要点。各基层党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18.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的环境安全、信访维稳等工作。保持高度警惕,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