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二一年十二月局重点工作安排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12-13 10:27 累计次数: 字体:[ ]

1.持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推进“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

2.全力推进年度重点任务补差达标、争先进位,确保各项工作在省内保持合理位次。

3.配合做好第二轮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迎查工作。

4.认真总结2021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善2022年工作思路要点;按要求开展省对市、市对县、市对局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估。

5.印发实施《南通市绿色发展领军企业培育计划》,谋划建立全市储备企业库,激励企业自主提升治污水平。

6.确定2021年度环境统计重点调查单位名录库,推进排放源统计工业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年报数据填报工作。

7.持续开展重点断面“保Ⅲ增Ⅲ”溯源整治攻坚行动,组织对14个重点断面开展市级督查,开展通榆河富安梁一大桥及周边河流水质每旬溯源跟踪监测工作。督促各地积极申报2022年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审核筛选第一批项目清单。

8.大力推动入江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确保入江、入海排污口监测溯源整治工作达到年度目标任务。

9.做好“12.3”国家公祭日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和秋冬季空气质量异常管控工作。初步拟定2022年度第一批大气治理项目清单。印发实施《南通市“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10.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核算。制定我市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并按要求推进相关工作。做好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省级验收准备工作。

11.推进各地全面完成“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方案编制工作,确保月底前完成集中发布工作。督促各地尽快出台绿色发展实施方案。按照园区限值限量管控要求,根据省厅评估指南指导园区开展总量核定工作。

12.印发《南通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1-2025年)》。

13.全面完成省安全生产第十一巡查组巡查反馈问题整改及销号工作。

14.大力推进全市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防范体系建设,完成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如东洋口化学工业园(东区)、启东生命健康产业园三级防控体系方案完善,并组织论证。完成海安、如皋、通州、海门、苏锡通部分河道应急处置方案编制工作。

15. 持续推进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工作,完成产废单位分类评估;开展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清理整治工作。

16. 持续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系统监测业务培训。组织对各县(市、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开展质控检查,进一步提升监测业务水平。

17. 进一步做好2021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组织开展第二阶段大气6号零点行动。联合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队举办联动战略合作签约、挂牌仪式。

18.制定我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

19.完成2021年局系统财务结算工作。

20.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专项述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