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二一年一月局重点工作安排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1-07 16:50 累计次数: 字体:[ ]

1.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全会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为“十四五”开好头,起好步。做好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推进“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专项规划形成初稿。

3.起草水、气、土污染防治及监测监控年度工作计划。推进2021年水、气、土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早开工早见效。

4.围绕“十四五”国、省、市考断面水质提升,制定达标整治计划。

5.总结分析2020年入海排污口监测溯源整治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分解落实2021年度入海排污口监测溯源整治任务。完成南通市入海排污口监管情况调研报告。

6.持续抓好冬季空气异常预警应急管控,根据“省级启动,市县响应”的原则,适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实现削峰减排。

7.指导各县(市)、涉农区优化调整“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制定2021年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计划。

8.组织开展南通市重点行业单位GDP污染物排放量分析研究,提出现有产业提档升级改造建议。

9.做好重大项目服务工作,持续推进南通港总规规划环评报审及各级园区规划环评及省级以上园区区域评估工作。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评编制单位文件编制质量、文档管理等内容开展现场检查。

10.根据省厅统一安排,推进1000吨以上危废产生单位、危废经营单位、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企业开展危废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试点工作。

11.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健全局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做好岁末年初全市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工作。持续开展省委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

12.印发并组织实施《2021年领导“地区包案、带案下访”工作安排》,切实有效化解突出环境信访问题。

13.完成南通市碳达峰行动方案编制项目招标。

14.组织开展规范执法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规范执法能力水平。做好全省生态损害赔偿典型案例筛选、材料整理和报送工作,对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招标。

15.持续做好省、市各项年度考核准备工作及局系统内部考核工作。

16.组织开展省对市相关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17.部署并组织开展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18.对“十三五”期间我市污染防治攻坚、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的成效和亮点开展集中宣传报道,展望奋进“十四五”美丽南通新气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