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聚源环保(江苏)有限公司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受理公告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第408号令)、《省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等权力事项和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苏政发[2016]1号)等有关规定,中聚源环保(江苏)有限公司向我局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书面材料基本齐全,我局依法受理,现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513-59002831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3日
附件: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第408号令)、《省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等权力事项和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苏政发[2016]1号)等有关规定,中聚源环保(江苏)有限公司向我局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书面材料基本齐全,我局依法受理,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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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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