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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5日拟对核技术利用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7-05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2024年7月5日-2024年7月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13-59002831

    通讯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姚港路52号,南通市生态环境局,邮编226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1

    南通市中医院搬迁一台DSA、新增一台DSA项目

    南通市崇川区境内

    南通市中医院

    江苏玖清玖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南通市中医院搬迁一台DSA、新增一台DSA,具体建设内容为:孩儿巷院区6号楼1楼西侧医生办公室、诊室改造为一间DSA手术室、控制室及配套用房,命名为6号楼1楼DSA手术室,建设路院区一台Allura XperFD20型DSA(最大管电压125kV、最大管电流1000mA)搬入6号楼1楼DSA手术室。孩儿巷院区6号楼6楼东北侧1号手术室、清创室及辅助用房改造为一间DSA手术室、控制室及配套用房,命名为6号楼6楼DSA手术室,配置一台Azurion7M12型DSA(最大管电压125kV、最大管电流1250mA),以上两台DSA用于介入诊断与治疗,详见《报告表》。

    本项目位于崇川区孩儿巷北路6号。

    主要环境影响:

    X射线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执行辐射防护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年受照有效剂量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相应的剂量限值要求。

    (二)定期检查辐射工作场所门灯联锁、急停按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确保正常工作。

    (三)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辐射安全防护与环保管理机构或指定一名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四)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辐射工作人员工作时须随身携带辐射报警仪和个人剂量计。

    (五)配备环境辐射剂量巡测仪,定期对项目周围辐射水平进行检测,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每年请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周围辐射水平监测1~2次。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