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
刘琴 |
建议/提案号: |
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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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秸杆禁烧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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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内容: |
近年来,随着污染的加重,环保意识越来越强,秸秆焚烧被列为严厉打击对象,国家动用了监测卫星,省市区各级均采取了一系列措旋严防死守。通州区去年就出台了秸杆禁抛及考核意见两个文件,区财政拨出大额经费,在夏、秋收时节,从区直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多个检查组,镇村也落实人员,配置了灭火器材,加强巡查。尽管如此,南通秋收第一把火还是发生在通州区刘桥镇。秸杆禁烧仅靠堵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建议跳出禁烧抓禁烧,建立堵疏结合的秸秆禁烧长效机制。 1.加大宣传力度,促使农民不想烧。要从保护人民身心健康、改善大气质量、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秸杆综合利用价值等方面入手,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平台和宣传标语等途径,将秸秆禁烧工作的意义讲深讲透,变成农民的自觉行动。 2. 加大利用力度,促使农民不愿烧。要加大科技及财政投入,研究出适合我市各地实际的秸杆综合利用有效途径,解决秸杆的出路问题。因地制宜推动秸秆机械化还田、生物腐熟还田、养畜过腹还田,提高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综合利用率;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农村沼气集中供气工程、秸秆成型燃料、秸秆食用菌种植等秸秆能源化、燃料化和基料化利用工作;提升秸杆利用的附加值,由简单地制绳向工艺品拓展。 3、加大处罚力度,促使农民不敢烧。现阶段对农民焚烧秸杆的处罚大都停留在经济层面,且数额有限,难以形成足够的压力。应将秸杆禁烧列入村规民约,对不听劝阻的农户,可在经济处罚的同时,增加违约成本,形成强大的禁烧氛围。 4、加大考核力度,促使农民不能烧。要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政府和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干部个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逐年加大综合利用的权重。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失职渎职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通过考核来督促各地加强监管措施的落实,不让农民烧秸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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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主办: |
生态环境局 |
协办: |
农业农村局 |
答复日期: |
2020-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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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
刘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秸秆禁烧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情况 一是综合利用持续发展。肥料化、能源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等多种利用途径,均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秸秆问题。但由于利用条件、投入成本、经济效益、消耗数量等因素限制,目前,机械化还田是我市秸秆利用的主要形式。近年来我市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扎实开展,2019年全市三麦、水稻种植面积分别为280.96万亩、258.36万亩,省下达秸秆机械化还田任务分别为197.9万亩、127.74万亩,实际完成面积分别为239.1万亩、175.55万亩,均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全年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达76.88%,比省定52%的指标高出24.88个百分点。 二是宣传力度持续加大。近年来,我市各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载体和微博、微信、农信通等新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和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露天焚烧秸秆的法律责任,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市禁烧办在每年夏、秋两季均在《南通日报》公开各地责任人信息,联系南通电视台等媒体,对禁烧不力地区进行曝光。通州区在主要路段、醒目路口布置了宣传标语,利用宣传车不间断开展典型案例教育、政策法规宣传,发动镇村干部进村入组,深入农户,与群众面对面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政策,使群众了解焚烧秸秆的危害性,确保宣传无死角。 三是处罚问责持续提升。近年来,各级执法人员逐步加大对露天焚烧秸秆的处罚力度,2019年通州区禁烧期间处罚785件,金额146430元。同时,各级纪委监委也加大对禁烧工作不力地区相关负责人的问责力度,2019年通州区对刘桥镇分管领导予以诫勉谈话处分,对西亭镇、十总镇、刘桥镇等地区相关10名干部予以警告、诫勉谈话处分。 二、存在问题 尽管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市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离上级领导、人民群众的期许还有差距,近年来关于秸秆露天焚烧的信访举报也逐年上升。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部分地区重视程度不够。近几年督查发现,我市部分地区存在禁烧工作启动缓慢,甚至存在“屡教不改”的现象。2019年通州区刘桥镇在夏季被省级通报火点后,仍不够重视,秋收时该镇又发现大面积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在市禁烧办工作人员通知当地网格人员后,网格人员姗姗来迟,且未携带灭火设施,在现场眼睁睁看着火势逐渐扩大,同时发现该镇在秋收全面开镰时仍未落实宣传工作,全镇未悬挂横幅,宣传手册也未及时送到农户手中。 二是部分地区工作流于形式。禁烧工作要做的好,就是要建立无死角的“收储运”体系,及时将秸秆离田,离村,按既定方案实施秸秆还田工作,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但很多地区在田边的临时秸秆堆放点变成了长期堆放点,也未建立针对劳动力缺乏农户的帮扶体系,只管罚不管帮的情况也不少见。禁烧工作仅流于形式而不落实每家每户每块田,导致我市零星火点数一直未能有效减少,错峰焚烧、秸秆下河现象更为突出。 三是各级巡查手段较为落后。虽然我市部分地区安装了“蓝天卫士”视频监控系统,但不能做到全覆盖。真正进行巡查的还是以人力为主,巡查范围仅仅局限于视线范围,夜间巡查更是效率低下,多次出现有焚烧秸秆味却不能找到火点、第二天全市空气质量明显下降却不能发现是哪片地区焚烧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是加大考核力度。今年起,南通市2020污染防治攻坚战考评,专门对将秸秆禁烧管控情况进行扣分考核,分值1分。秸秆禁烧时段环保部、省级巡查发现的秸秆焚烧火点,一次扣0.5分,市级巡查发现的秸秆焚烧火点过火面积超过20平方,一次扣0.1分。 二是加大巡查力度。今年市级层面秸秆禁烧督查安排,在往年1个综合组和9个督察组的基础上,再增加7个无人机巡查组,在禁烧期间对各地秸秆禁烧、禁抛情况巡查。无人机巡查组负责日常巡查,督查巡查组针对无人机巡查情况,对重点区域、主要河流开展现场督查,一周不少于两次现场巡查,同时在雨前、收割高峰等重点时段加大巡查频次。无人机组巡查人员发现火点后,迅速向督查巡查组和所在区域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网络人员通报,并且记录各地到现场扑灭火点时间,做好现场取证工作,拍摄现场照片,填写《秸秆禁烧巡查表》。市禁烧办定期汇总督查情况,编发《秸秆禁烧工作专报》,并通报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对于秸秆焚烧火点数量多,且同时出现空气质量明显下降的地区,将提请纪委监委问责。 三是加大综合利用。2020年全市将继续以秸秆机械化还田为主,因地制宜鼓励秸秆多种形式利用。开展针对性的培训。通过召开现场会、观摩活动、专题培训等,交流秸秆机械化还田经验,宣传秸秆还田技术路线和要领,落实秸秆机械化还田任务。开展普及宣传。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出黑板报、拉横幅、出动宣传车及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意义、补助政策等,广泛发动群众,形成良好舆论氛围。落实奖补政策。严格按照省秸秆机械化还田奖补政策要求,及时兑付奖补资金。同时,鼓励各地地方财政拿出部分资金,做到应补尽补,调动秸秆机械化还田积极性。创新还田方式,提高还田质量,是巩固和提高我市秸秆机械化还田水平的重要抓手和必要举措。2020年我们将重点开展犁耕深翻试点,一方面,充分利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支持鼓励各地购置机引犁,为试点奠定必要的装备基础;另一方面,强化技术指导,做好犁耕深翻作业试点布局,根据现有基础和条件,推荐海门市作为全省的试点,其他县(市)区根据现有基础,在一定范围内试点探索,为面上推广积累经验。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28日 联系人:杨新雨 联系电话:59002896 抄 送:市人大人事代表委,市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