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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集主题:

    关于征求《关于在全市生态环境领域推行学法减罚促进企业合规治理的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征集时间:

    2023年06月16日 - 2023年06月27日

  • 征集单位: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征求《关于在全市生态环境领域推行学法减罚促进企业合规治理的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创造更加宽松的营商环境,按照合法合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内实施学法减罚制度。经研究,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关于在全市生态环境领域推行学法减罚促进企业合规治理的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即日起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6月2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信件反馈我局。

联系人: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

联系电话:59002788

联系地址:南通市崇文路2号2027办公室

邮编:226001

邮箱:nthbfgc@126.com

附件:关于在全市生态环境领域推行学法减罚促进企业合规治理的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16日

征求稿说明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六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在当前经济发展和疫情形势下,有必要采取审慎包容、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企业提供更加宽松的营商环境。 在此背景下,我们参考公安交通领域“学法减分”制度,创新探索在生态环境领域实行学法考法从轻处罚。该制度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重要举措;是落实《行政处罚法》“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的有力抓手;是创新监管方式,转变执法理念的有益探索;是进一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具体行动;是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化解行政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路径。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学习参考了公安部《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试行)》、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南昌市消防领域审慎执法、学法考法实施办法(试行)》、浙江省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实行学法考法免罚减罚制度的意见》等文件内容,结合南通市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处罚工作实际,组织起草了《实施意见》初稿。 《实施意见》共分实施涵义、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学习内容与考试形式、实施程序、学法减罚幅度和其他说明等七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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