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38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完善农村污水管网长效管护机制的建议)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10-10 15:28 累计次数: 字体:[ ]

尊敬的何恒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农村污水管网长效管护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进展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任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要求,深入调查研究,聚焦突出问题,坚持以用促治方针,以生态化、资源化、可持续为导向,因地制宜、分区分类、突出重点、示范带动、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22年底,全市累计完成治理农户57.05万户,576个行政村完成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9.18%。2023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任务是完成204个行政村、6.07万户农户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47%以上,截至7月底,已完成42个行政村、3.04万户治理任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42%,设施正常运行率90%。

1.强化顶层设计,高点定位推进。南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水环境质量,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担任总指挥长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区域水环境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与管理一体化推进。市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又协同配合,市攻坚办负责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考核;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开展规划编制、制定政策标准、进行监测评估和做好监督管理;市住建局负责任务分解、建设推进、技术指导和运行维护。2022年以来先后出台《南通市农村生活污水片区化治理设计方案编制大纲》《关于确定地表水国、省考断面附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标准和执行区域的通知》《环境质量“提质增优”六大攻坚专项行动》《2023年南通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2023年南通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跟踪监测方案》《南通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回头看”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围绕“沿河散居、生态敏感、集中居住”三大重点区域,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谋划布局。南通市属于江海平原地区,水系发达、沟塘众多、农民居住分散,生活污水设施建设尤其是收集管网线路长、无坡度,开挖难度大、投资高,管网的使用效率低。农村生活污水如果全部采取传统“接管+集中治理”模式,将面临建设成本高、运维负担重的难题。南通坚持“因地制宜、绿色低碳、经济可行”的治理理念和“能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的治理原则,在提高生态敏感区设施尾水执行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对非生态敏感、分散居住等区域,推行污水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的建设方式,探索出契合农村实际的农污治理“南通模式”。以工艺创新为突破口,合理利用房前屋后菜地,研制出“低成本、易维护、宜推广”的资源利用型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截至目前,南通全市共建设资源化利用处理设施12.68万套,资源化利用农户14.07户。结合乡村振兴示范村、先进村和特色田园乡村等创建工作,打造了一批“开放性、景观式、公园化”污水处理站点。

3.完善工作体系,齐抓建设运维。市级出台《南通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均编制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建立了以市级主管部门为监督主体、县政府为责任主体、各镇(区、街道)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运维机构为服务主体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一体化运维管理体系,基本实现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式处理设施专业机构运维、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全覆盖。印发《南通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回头看”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对已建处理设施进行全覆盖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出台《2023年南通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跟踪监测方案》,每月对已建主流模式处理设施连续跟踪检测,分析治理效果和存在问题,研究对策、破解难题,不断提升运维管理的能力水平。

4.突出目标责任,严格督导考核。结合南通实际,分年度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加强部门协调,整合相关资源,不断完善信息调度、情况通报、工作督导、绩效考评等工作机制,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污染防治攻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乡村建设的主要内容,明确目标任务和治理标准,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治理。为积极推动工作开展,对上级下达的任务实行挂图作战,靠前指挥,每周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行调度,每月对各县(市、区)开展现场督导检查,每季度对设施排水水质进行抽检,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属地政府限期整改。

5.坚持多措并举,强化资金保障。我市农村生活污水建设及运维资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财政事权,制定资金保障计划,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采取上下结合、横向统筹的办法,打好政策资金“组合拳”,通过建立政府扶持、项目储备、社会参与的多元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投入机制,解决了资金来源问题,缓解了财政压力,有效保障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建设和运维。同时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通过社会资本方与政府合作发挥各自优势,保障工程的进度和施工质量,提升治理能力,提高监管效能。2022年度,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共投入资金约11亿元,治理资金以县级公共财政为主导,各县区按一定比例由县镇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同时积极向国家、省申请项目补助、专项债支持资金,吸纳社会资本金参与。2022年获得省级资金1.01亿,2023年获得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523万元。2019年以来获得中央专项债11.56亿、社会资本资本金 11.5亿。

二、后续工作重点

虽然我市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开展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相关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仍然存在一些诸如您建议中指出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围绕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低于47%的目标任务,压实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主体责任,坚持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因地制宜、科学合理选择技术路线,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从设计到竣工运行的全过程管理,确保设施“建成一个、运行一个、见效一个、受益一片”,全面提高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和设施正常运行率。

二是进一步健全处理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坚持“建、管、养”同步,推动整县制专业化运维,不断完善运行维护机制。强化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督监测,充分运用电力大数据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手段,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持续开展已建设施“回头看”,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治措施、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形成整治台账,逐一完成整治,提升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水平,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

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力度。

加强市级部门统筹协调,强化跟踪调度和监督考核,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市对县高质量考核、污染防治攻坚考核体系一体化考核、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评估内容。坚持“月督查、季考核、年总结”工作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下发提醒函、交办单,推动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责任,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生态环保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