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26/2021-00262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文号: 通环党〔2021〕16号
成文日期: 2021-02-18 发布日期: 2021-02-1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沈林玲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引号: 026/2021-00262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文号: 通环党〔2021〕16号
成文日期: 2021-02-18
发布日期: 2021-02-1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沈林玲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关于沈林玲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2-19 17:17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驻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沈林玲同志任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局(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总工程师。

中共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1年2月18日






抄送: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中共南通市委编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海安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