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南通市2022年度拟申报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公示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2〕261号)要求,经各地申报,组织预审,我市2个县(市、区)基本符合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申报条件和标准,拟上报省生态环境厅。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并监督创建工作,现对申报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地区进行公示:
一、公示日期:2022年9月23日至9月29日。
二、公示期间,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设立下列举报联系方式,受理、接待反映申报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来信、来电和来访:
电话:0513-59002815,电子信箱:nthbgl@163.com,地址:南通市崇文路2号,邮编:226007。
三、南通市拟申报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名单
启东市,如皋市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