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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生态环境局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4-27 字体:[ ]

时间:2023年4月26日

主题:南通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情况

地点:南通市新闻发布中心(图书馆6楼)

发布人: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 何甜甜

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 张林红

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穆雨兵

主持人:

市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 缪小娟

全文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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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小娟:

欢迎大家出席市生态环境局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南通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情况。

今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优化镇村布局规划,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与资源化设施建设,避免因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引起的农村水体、土壤和农产品污染,是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实现乡村振兴的内在需求。

今天,我们邀请到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何甜甜,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张林红,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穆雨兵向大家介绍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具体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何甜甜介绍近年来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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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甜甜:

各位媒体朋友,上午好!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十三五”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要求,深入调查研究,聚焦突出问题,坚持以用促治方针,以生态化、资源化、可持续为导向,因地制宜、分区分类、突出重点、示范带动、稳步推进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下面,我将工作开展情况向新闻界的朋友作简要介绍。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22年,新增完成313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全市累计完成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为572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9%,同比提高21个百分点,超过省下达我市的年度目标9个百分点。

我市共有20吨以上集中式设施713套,20吨以下分散式处理设施2088套,资源化利用设施12.69万个,资源化利用农户数14.07万户,经初步统计,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受益农户约57万户。

2021年底,如皋市、如东县被纳入第一批全省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试点县。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强化顶层设计,高点定位推进。

南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水环境质量,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担任总指挥长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区域水环境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与管理一体化推进。市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又协同配合,市攻坚办负责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考核;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开展规划编制、制定政策标准、进行监测评估和做好监督管理;市住建局负责任务分解、建设推进、技术指导和运行维护。2022年以来先后出台《南通市农村生活污水片区化治理设计方案编制大纲》《关于确定地表水国、省考断面附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标准和执行区域的通知》《环境质量“提质增优”六大攻坚专项行动》等文件,围绕“沿河散居、生态敏感、集中居住”三大重点区域,片区化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二)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谋划布局。

南通市属于江海平原地区,水系发达、沟塘众多、农民居住分散,生活污水设施建设尤其是收集管网线路长、无坡度,开挖难度大、投资高,管网的使用效率低。农村生活污水如果全部采取传统“接管+集中治理”模式,将面临建设成本高、运维负担重的难题。南通坚持“因地制宜、绿色低碳、经济可行”的治理理念和“能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的治理原则,在提高生态敏感区设施尾水执行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对非生态敏感、分散居住等区域,推行污水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的建设方式,探索出契合农村实际的农污治理“南通模式”。以工艺创新为突破口,合理利用房前屋后菜地,研制出“低成本、易维护、宜推广”的资源利用型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结合乡村振兴示范村、先进村和特色田园乡村等创建工作,打造了一批“开放性、景观式、公园化”污水处理站点。

(三)完善工作体系,齐抓建设运维。

市级出台《南通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实施方案》,县(市、区)编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建立了以市级主管部门为监督主体、县政府为责任主体、各镇(区、街道)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运维机构为服务主体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一体化运维管理体系,基本实现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式处理设施专业机构运维、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全覆盖。在设施建设初期,组建专家团队强化设计方案审核,规范施工标准和作业流程,严格落实施工环节质量管控;对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引入第三方技术力量,对已建主流模式处理设施连续跟踪检测,分析治理效果和存在问题,研究对策、破解难题,不断提升运维管理的能力水平。

(四)突出目标责任,严格督导考核。

结合南通实际,分年度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加强部门协调,整合相关资源,不断完善信息调度、情况通报、工作督导、绩效考评等工作机制,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污染防治攻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乡村建设的主要内容,明确目标任务和治理标准,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治理。为积极推动工作开展,对上级下达的任务实行挂图作战,靠前指挥,每周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行调度;每月对各县(市、区)开展现场督导检查,每季度对设施排水水质进行抽检,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属地政府限期整改。

(五)坚持多措并举,强化资金保障。

我市农村生活污水建设及运维资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财政事权,制定资金保障计划,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采取上下结合、横向统筹的办法,打好政策资金“组合拳”,通过建立政府扶持、项目储备、社会参与的多元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投入机制,解决了资金来源问题,缓解了财政压力,有效保障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建设和运维。同时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通过社会资本方与政府合作发挥各自优势,保障工程的进度和施工质量,提升治理能力,提高监管效能。2022年度,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共投入资金约11亿元,治理资金以县级公共财政为主导,各县区按一定比例由县镇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同时积极向国家、省申请项目补助、专项债支持资金,吸纳社会资本金参与。2022年获得省级资金1.01亿,2019年以来获得中央专项债11.56亿、社会资本资本金 8.5亿。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在实践中初步探索出适合南通的治理路径,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市是农业大市,农户数量位居全省第二,农村环境问题点多面广、区域差异大,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决策部署,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在推进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求实效、做文章,切实巩固治理成效。

一是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围绕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低于47%的目标任务,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户厕改造、区域治水、黑臭河道整治及国省考断面水质改善等工作有效衔接,实现统一设计、同步实施、同期见效。压实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各地进一步优化、细化、实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村民参与的共建共治共管格局。紧盯项目工程质量和进度,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工程项目从设计到竣工的全过程管理。在全市挑选示范样板重点打造,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进片区整治成效,改善区域农村人居环境。

二是进一步健全治理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坚持“建、管、养”同步,不断完善运行维护机制,推动整县制专业化运维。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制定出台适合本地实际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细则和考核办法并执行,明晰政府部门、运维单位、乡镇村以及村民职责,确保治理设施发挥实效。强化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督监测,充分运用电力大数据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手段,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持续开展“回头看”,推动分散式设施纳入农村“五位一体”管理体系,提升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水平,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确保污水有效治理,治理设施建成一个、运行一个、见效一个。

三是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谋划储备,完善各项前期条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专项资金,推动县政府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统筹整合相关资金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积极推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投入,争取金融机构绿色信贷资金支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构建财政资金引导支持、社会资本协同、金融资金支持、基层自筹相结合的多元化投入格局。

四是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力度。加强市级部门统筹协调,强化跟踪调度和监督考核,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污染防治攻坚体系一体化考核、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评估内容。坚持“月督查、季考核、年总结”工作机制,对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常态化开展调度、检查和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下发提醒函、交办单,推动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责任,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在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高质量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为打造更加生态宜居的农村环境,助推我市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南通交出满意答卷。

谢谢大家!

缪小娟:

感谢何处长的介绍,接下来,请如皋局张林红总工介绍如皋市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省级试点县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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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林红:

近年来,如皋市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按照“全域治理、分片推进、示范先行、系统整治”工作思路,强化统筹规划,突出源头治理,注重治理实效,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不断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持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2021年12月,省生态环境厅同意包括如皋市在内的15个县(市、区) 作为江苏省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试点地区。如皋市立即行动,制定试点方案,完善治理方法,形成治理体系,推动全市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试点工作,治理效果初见成效。2022年如皋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得到时任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抓紧总结如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经验,开展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试点。2022年10月19日,江苏省委研究室《动态研究与决策建议(第16期)》专题刊载了《坚持四化治污建设美丽如皋——加快破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如皋之策》,向全省介绍我市相关工作经验。现将工作情况介绍如下:

一、如皋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基本情况

一是治理模式上。我市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分别按照不同类别、不同模式,按照“沿河散居、生态敏感、集中居住”等重点区域优先原则,以国、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生态敏感区周边治理为重点,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分类原则是:距离市政管网较近的农民集中居住区,产生的生活污水就近接入市政管网;距离市政管网较远、在重点水域和重点断面周边,相对集中的居住区,采用小型集中处理设施,统一收集处理;居住相对分散、无法集中处理的农户,采用分散式处理系统,就地处理。

二是组织实施上。集中处理和分散治理相结合,对小型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整治提升,经过对如皋全市224台小型处理设施排查,拟对保留的184台设施开展全面整治再提升,其余或并入市政管网,或改为分散式处理。对分散治理模式,我们严格质量管控,以国资公司为分散式污水治理系统的投资主体,以“甲供”方法统一招采材料,以各镇(区、街道)为施工实施主体的方式组织实施。

三是治理进展上。据统计,我市辖区内共有330个涉农行政村,农户约35万户。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小型治理设施224台,同时2021年完成分散农户治理2.5万户,2022年完成14个片区70个行政村1.2万户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13余万户,完成分散农户治理达标行政村156个,农村生活污水“双60%”治理率为47.3%,居南通首位。

二、社会化治理试点工作情况

如皋市把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任务予以优先安排,已基本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护机制。为加强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运维管理,实现“管理规范、运行稳定、监管到位、治理有效”,如皋市政府2022年1月印发了《如皋市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由市攻坚办牵头,协同生态环境、住建、财政、发改、农业农村、国资单位富皋万泰集团有限公司等部门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及社会化治理试点工作。2022年底,我市还编制了《如皋市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试点评估报告》,对试点以来相关工作进行了阶段性评估。

试点方案明确了市政府协调市财政部门做好运维经费的保障;市住建局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和日常运维的主管部门,负责建立专业运维管理工作机制和评估机制;如皋生态环境局负责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情况进行指导、监督,组织开展设施运行情况、排放水质达标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水质监测,开展了分散式农户处理系统对周边地下水环境影响情况跟踪监测评估。

围绕社会化治理试点,我市积极引入社会资本、第三方运维单位,全面负责我市小型设施的整改提升和长期运维,具体承担社会化治理工作,目前全市小型设施的社会化运维管理已在网上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有责任的企业来承担这项很有社会意义的社会化治理工作。届时,我市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将彻底改变原来依靠镇、村两级低层次运维,解决技术缺乏和资金保障问题。

如皋市在进一步完善小型设施社会化治理基础上,辐射分散农户处理单元,充分调动农户参与运行维护管理的积极性,给予技术指导服务,提供运行维护保障,严格开展监督监测和考核评估,进一步提升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水平,确保设施排水稳定达标排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确保如皋市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走在南通市前列,2023年如皋市将推进50个行政村10000户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以上,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0%以上。

二是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运行率和达标率。委托河海大学设计研究院对分散式农户生活污水治理进行全面的调研和分析,进一步完善组织体系,改进治理模式,按照“安全、达标、可持续”要求,努力在“低成本、无动力、少维护、不直排”治理模式探索上有进一步突破。

三是及时对社会化治理运行开展绩效评估、总结提升,争取三季度申请上级对我市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试点验收。

缪小娟:

感谢张总工。下面,请如东局穆雨兵副局长介绍如东县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省级试点县建设情况。微信图片_20230427091325.png

穆雨兵: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

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清水绿岸”新如东,如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按照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实施建设、统一组织运营、统一政府监管的“四统一”工作模式,大力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从2018年底开始,县政府投入约21亿元(其中农村污水治理8.5亿),实施了“如东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农村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PPP项目)”,2021年底,如东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了13.7%。2021年12月,如东县成功入选江苏省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试点。在前期PPP项目完成4.9万户农污治理的基础上,启动了“如东县农村水环境治理二期EPCO工程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农污二期EPCO项目)。目前,试点工作正在积极开展中。现在就如东县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试点开展情况,向大家做个汇报。

一是通过顶层设计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构建了县委县政府领导挂帅、攻坚办总指挥、各部门齐推进、各镇区抓落实的如东县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如东县农污设施建设全县“一盘棋”的工作优势,根据如东县村庄建设、农村建房布局特点,按照“能纳管就纳管,能集中就集中,不能集中就分散”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开展规划建设,并将试点工作建设融入乡村振兴和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中,作为重点任务优先安排、统筹推进。

二是落实资金保障确保工程建设有序推进。抓住资金筹措机遇,积极争取污水治理政府专项债14.5亿元,有效保障了农污二期EPCO项目工程资金。同时,我县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补助,2020至2021年,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共争取省级奖补资金471万元,2022年获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奖补资金660万元。

三是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提升农污设施运营水平。为保证新建项目有序实施,最大程度提高整个工程的进度和效率,保障已建项目运行质量,2022年制定了《如东县PPP项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如东县农村水环境治理二期项目EPCO工程管理办法》和《如东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农村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二期工程PPP项目运营期绩效考核工作方案》,构建了以县政府为责任主体、各镇(区、街道)为管理主体、村(居)委会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运维机构为服务主体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五位一体”运维管理体系,并以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为重点,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开展日常检查和监督性监测。

四是全面开展宣传引导农户爱护管理设施。如东县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大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引导村民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鼓励村(社区)委员会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护要求及设施保护责任纳入村规民约,提高农户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护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农户爱护设施、主动参与对设施运维情况的监督;倡导节约用水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污水产生量,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的良好氛围。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迅速提升,至2022年底已提高至42%,县内重点断面水质全面达Ⅲ,水环境质量日益向好,人民群众满意度日益提升,老百姓都说:“自从开展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身边的小河越来越清了,河里鱼也有了、虾也有了,我们农村也像城里一样每家每户生活污水接了管,生活质量越来越高了。”下一步,如东县将继续按照试点工作计划,推进农污治理设施建设,完成全县15个镇区189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综合治理,预计受益农户近8万户。预计到2023年底,如东县将基本形成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机制,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低于60%。

缪小娟:

感谢穆局长。接下来,我们进入提问环节。有问题提问的记者请举手示意,提问的时候请报一下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南通广电集团记者:

请问张总工,如皋市如何解决农户居住分散、污水收集处理难等问题?

张林红:

记者朋友们好:

如皋市行政区域内共计共有330个涉农行政村、921个自然村,农村发展程度、人口密度和聚集范围差异较大,比较发达的镇区街道(如城北街道、如城街道、城南街道、白蒲镇、搬经镇等),人口居住相对密集,城镇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到位,这些相对集中居住区域内的农村生活污水可以接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由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后达标排放。另外,我市在村(社区)少数已实现集中居住的片区,利用村集体土地,配套建设了小型集中处理设施进行收集处理。但绝大多数农村地区人口居住分散,且基本是“一字式”“非字式”排列的居住方式,这些农民居住线,距离城镇生活污水管网较远,污水收集难度极大,我们一般通过建设分散式处理设施对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2020年,我市委托江苏省环科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生态环境部《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技术要求,结合相关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生态保护规划、镇村布局规划、水环境功能区划、给排水规划等),对全市村庄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在摸清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底数的基础上,结合区域特点,科学规划、统筹治理全市农村生活污水,编制《如皋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确保做到以户为单位,农村生活污水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置。近两年来,结合如皋市生态保护红线、镇村布局规划、给排水、改厕和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充分考虑全市农村经济社会状况、生活污水产排规律、村民意愿等因素,以“投资小、运维简单、污水减量化、分类处理、资源化就地利用”为导向,科学规划和安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021年,我市委托东南大学等技术团队开展调研编制了《如皋市分散农户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维规程》,论证了《如皋市分散农户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模式》,为如皋市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建设与运维提供了全面的技术支撑。先后引入东南大学、河海大学和中科院等单位,在我市开展分散式农户治理设施的试点,在“黑灰分离处理”,“资源化利用”上,积极探索适合我市实际的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坚持在发现问题中解决问题,在实践中优化方案,不断完善治理路径。在试点的基础上,2021年以“资源化利用”为主导思想,2022年推广洗涤废水(灰水)地下滴滤床技术。

截止2022年底,如皋全市累计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13余万户,完成分散农户治理达标行政村156个,农村生活污水“双60%”治理率为47.3%,其中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约3.8万户。接下来,我们的目标就是在继续扩大纳管户数和提升小型集中式设施运行管理水平基础上,重点推进分散农户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今年,我市还选取了一定数量的分散农户,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情况跟踪监测,委托了第三方单位对分散户处理系统环境影响进行评估,总结经验,以便更好地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中国江苏网记者:

请问穆局长,如东县面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数低,农户基数大,如东县采取哪些措施,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投入?穆雨兵:

稳固、高质量的资金保障是农污设施建设和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如东县紧紧抓住时代发展和资金筹措机遇,通过与社会资本方合作、运用政府专项债的方式,有效解决了资金来源问题,缓解了短期财政压力;通过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运维,快速、高效、扎实地推进了项目建设,最大程度地发挥资金效用。

从PPP项目看,政府方为项目的发起人,为项目提供政策、实施保障,负责建设期、运维期监管及运维绩效考核,社会资本方(建设单位+运营单位联合体)建立了项目公司,为项目建设运营承担有限责任,负责项目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移交的整个生命周期。该项目募集了约21亿元(其中农村污水治理8.5亿)的投融资,解决了短期资金问题,并以社会资本方的项目经验、技术力量弥补了乡镇政府技术和人力短缺。

从农污二期EPCO项目看,政府作为投融资主体,争取到污水治理政府专项债14.5亿元(其中2亿元用于乡镇污水支管网建设,12.5亿元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运用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一体化的总承包模式,能够显著提高项目建设和运营效率,降低全生命周期的成本。

如东县农污治理项目投融资的顺利完成,确保了项目从勘察设计、技术选择、施工组织到运行管理一线贯通,避免了规划与实施脱节,防止了建设与运营脱节,并能有效保障后期运维。PPP项目,建设期3年,特许经营期27年。项目分为2期,于2019年3月开工建设,采用纳管、小集中两种建设模式,截至2021年,共完成农村污水治理约4.9万户,已全部纳入统一运维。项目农污二期EPCO项目,建设期3年,运维期8年,于2022年初开工建设,采用纳管、小集中、分散有动力和分散无动力4种建设模式结合(分散占比约30%),预计2024年竣工,将涉及7.4万户。截至2022年底,农污二期EPCO项目已完成治理约2.5万户,全县累计农污治理达7.4万户,95个行政村已达到双60%指标要求(每个自然村中60%的农户完成治理,视为该自然村完成治理,每个行政村中60%的自然村完成治理,认定该行政村完成治理),占全县行政村总数的42%(共226个行政村)。2022年,如东生态环境局对140多座已建成农污设施开展全指标监测(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悬浮物、水温),所有出水指标均符合《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462-2020)相关要求。预计2024年底农污二期EPCO项目实施结束,行政村“双60%”治理率预计可达100%,我们有信心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农村污水治理任务。

现代快报记者:

南通农村居住分散,农村生活污水面广量大,生活污水治理一直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重点难点,特别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运维管理。请问,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如何考虑杜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变成“晒太阳工程”?

何甜甜:

非常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我们在日常检查中确实有发现,由于设备方或施工方运维的设施巡查频次较低,管护不及时,特别是小型设施缺乏专业运行管护情况突出,各地普遍存在农污设施运行不稳定、出水水质不达标等情形。

为此,我局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目标导向,结合南通实际,会同市攻坚办制定出台了《南通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实施方案(试行)》,以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为目标,提出到2025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率稳定在90%以上。

一是明确了各要素主体责任。进一步厘清、细化了县(市、区)人民政府、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村(社区)委员会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电力公司各部门职责。

二是明确了专业运维管理要求。运维单位对不同模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类开展运维、对设施异常情况开展分类处置、在停运期间采取应急响应。运维主管部门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保护和应急响应制度,运用电表数据等非现场监管手段,建立信息化运维管理平台,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况的监控,并定期对参与运维的人员开展培训,宣贯运维要求和标准。

三是明确了运维资金保障要求。将运维管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政府扶持、群众自筹、社会参与的多元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投入机制,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运维。县(市、区)财政部门会同运维主管部门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经费的使用监管。

四是明确了监督考核评估要求。县(市、区)运维主管部门对运维单位开展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拨付运维经费的重要依据;市级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纳入污染防治攻坚考核体系一体化考核、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评估,运维主管部门组织运维单位建立设施自行监测制度。

缪小娟:

由于时间关系,本次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结束。如果记者朋友对发布内容需要进行深度采访报道,可以和南通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