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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通市六五环境日新闻发布会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6-07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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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6月5日

主题:介绍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通报2023年南通市生态环境质量、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信访处置等相关情况

地点:南通市新闻发布中心(图书馆6楼)

发布人: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万 华

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周海军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 於宣仁

市交通运输局四级调研员 余红兵

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支队长、三级高级警长 朱永志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顾 建

主持人:市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 缪小娟

全文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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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小娟:

各位媒体朋友,各位同志: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每年的今天,也就是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今年六五环境日的主题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近年来,我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3年全市PM2.5浓度27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84.5%,两项指标均列全省第一;省考及以上断面优Ⅲ比例保持100%。南通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获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完成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等方面成效明显,连续第二年获省政府督查激励。

今天,我们邀请到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万华,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周海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於宣仁,市交通运输局四级调研员余红兵,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支队长、三级高级警长朱永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顾建向大家介绍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情况并回答在场记者朋友们的提问。

首先有请万华总工程师介绍一下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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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华: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大家上午好!首先,衷心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南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今年六五环境日的主题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旨在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伟大实践,共同描绘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画卷。近年来,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决守护好出江入海生态屏障,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2023年,环境空气质量保持全省最优,省考以上断面优Ⅲ比例达100%,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获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连续第二年获省政府督查激励。作为全国地级市代表,参加“一带一路”高峰论坛绿色发展高级别论坛、首个全国生态日湖州主场活动、联合国气候大会(COP28)中国角江苏专场活动,并作案例分享。借今天机会,向大家通报一下去年以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情况。

一、健全责任体系,凝聚共治共享强大合力。一是强化条块联动。深化“月督察、季考核、年述职”机制,动态更新市级部门攻坚任务清单,开展季度评估和年度述职,督促属地整改各类环境问题954个。建立纪检监察监督与污染防治攻坚联动机制,明确会商协调、线索移送、协同监督、联合约谈等协作内容,推动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单位履职尽责。二是压实企业责任。建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践引领区,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的实施方案》,赔偿案件数居全国地级市之首,落实劳务代偿、增殖放流等替代修复措施,省内率先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规定》立法。推行环保总监制度,1086家环境监管重点单位设立环保总监,定期开展线上“总监说法”。三是动员社会参与。协力建好江苏省生态文明学院,编制《张謇生态建设实践与时代传承》等6大类180多门课程,设立五山生态修复等34个现场教学点,打造生态文明宣传教育金字招牌。深入开展“千人进千企”生态普法活动,服务企业3042家。打造生态文化精品,原创话剧《沧桑巨变—我的卧鱼岛》获省紫金文化节剧目奖。

二、聚焦绿色低碳,厚植高质量发展生态基底。一是优化空间保护布局。《南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534平方公里。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形成《南通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动态更新成果(2023年)》,对444个陆域、132个近岸海域单元严格管控,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国家试点。二是加快绿色转型升级。出台《关于加强减污降碳协同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完成198家企业绿色化改造,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8家。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突破1200万千瓦、全省第二,全省容量最大的独立共享储能项目在如东正式并网。公转铁、公转水等主要指标增幅位居全省前列,水运周转量超1000亿吨公里,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达31.5%。三是加强生态保护修复。430公里沿江沿海生态带全线贯通,在五山滨江地区打造“江豚湾”,南通军山入选全省首批生态岛试验区试点,海门青龙河整治入选2023年国家长江警示片全省唯一正面案例。建成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观测记录物种3789种,丰富度全省领先。南通市、通州区、海安市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实现全覆盖。

三、强化标本兼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全力以赴增蓝天。聚焦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省内率先出台VOCs清洁原料源头替代奖补、VOCs综合治理阶梯式奖补方案,根据实际减排量发放补贴400余万元。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近1万辆,超额完成省定目标。加强扬尘管控,降尘量均值1.8吨/平方公里·月、全省最优。健全空气质量异常预警机制,累计培育豁免企业76家,实施差别化管控。二是一以贯之护碧水。完成16个农田排灌系统、144家50亩以上池塘养殖场生态化改造,新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7.22万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56.5%,农污治理“南通模式”获生态环境部推广。持续推进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长江干流南通段水质保持Ⅱ类。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87.5%、高于省考目标24.5个百分点,如东洋口港-东凌段入选第二批省级美丽海湾示范项目。三是多元发力守净土。严格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推进土壤环境“一张图”联动监管审核,完成180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重点建设用地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均达100%。建立9个地下水国考点位“一井一档”,国考点位水质同比上升11.1个百分点,南通开发区入选化工园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控修复国家试点。

四、坚持改革创新,推动治理能力提质增效。一是深化政策集成改革。开展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推行承诺制、打捆审批,18家园区399个项目压缩环评审批时限。省内率先出台《农业源、移动源、扬尘源排污总量指标收储和使用管理意见(试行)》,腾减移动源、农业源等总量指标用于工业项目建设,累计收储总量指标1010笔,保障196个优质项目总量需求。强化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相关经验被生态环境部推广。二是增强执法监管效能。率先完成全域标配执法装备配备,执法质效主要指标居全省前列。1007家排污单位完成自动监控设施“五全”建设(设备全检定、设施全验收、异常全标记、质控全流程、数据全联网),办理非现场执法案件683件、数量全省第一。开展环境信访法治化、信息化、科学化建设试点,创新匿名举报集中公开回复试点,市级、省级以上信访同比下降44.0%、42.4%。中央和省环保督察交办510件信访问题全部办结。三是夯实环境基础设施。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5万吨/日,建成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40个,区域治水面积覆盖4000平方公里。深化水污染物平衡核算,城市、乡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69.2%、62.23%。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1万余家企业纳入危废全生命周期监管,危废处置能力提高至36.4万吨/年。省内首批开展环境监测机构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生态环境指挥调度中心,相关做法全省推广。

一年多来,我市生态环境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对照群众期盼仍有提升空间。比如,环境指标改善仍不够稳定,绿色转型步伐仍不够稳健,环境基础能力仍有待加强。今年是全面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美丽南通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突破之年。我们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提升生态环境本质治污能力,推动构建绿色低碳发展体系,奋力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南通新实践。

今年环境质量主要目标是:PM2.5平均浓度27微克/立方米左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84.2%左右,两项指标排名全省前列;地表水国考、省考断面优Ⅲ比例100%左右;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更高站位培育绿色增长新动能。坚持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充分发挥南通滨江临海的区位优势,高起点推进长江口产业创新绿色发展协同区建设,持续推动化工、纺织等传统产业绿色改造升级,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印发《南通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支持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发展江海河联运,提高铁路、管道、水运等清洁运能。

二是更严标准打好治污攻坚主攻仗。年内实施大气、水、土壤和地下水等治理项目1290余项。统筹臭氧、PM2.5专项整治,力争6月底前全面完成746个臭氧污染治理项目,推进国Ⅲ及以下标准柴油货车动态清零,强化源头减排和预警管控。建立重点断面问题清单和工程举措“一图一表”,实施30个农田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297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等项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65%以上,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率达73%以上。强化入江入海排污口整治和近岸海域污染治理。健全土壤和地下水全链条污染防控体系,狠抓固体废物非法处置倾倒专项整治,保障土壤环境安全。

三是更大力度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优化农业、城镇、生态等功能空间,打造沿海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样板。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加大生态破坏问题监督查处力度。推进生物多样性展示馆项目建设,坚持生物多样性长期固定观测,加快长江江豚水下声呐、鸟类图像识别监测等智能观测系统应用。推进污水处理厂生态安全缓冲区市域全覆盖,积极申报第二批省级生态岛试验区试点。

四是更实举措完善环境治理现代化体系。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形成权责清晰、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实施43项省级、193项市级环境基础设施工程,力争开工率、完工率保持全省前列。深化“公检法环”四方联动,完善合规治理、学法减罚等制度,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协力办好江苏生态文明学院,高标准建设全国监测大比武、全国环境应急实训演练等基地。

同志们、朋友们,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希望社会各界继续关心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也请记者朋友们能够利用好媒体的资源,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当好生态环境事业的传播者、推动者和践行者,携手共建美丽家园!

谢谢大家!

缪小娟:

谢谢万总!接下来,请周海军局长介绍南通市生态环境质量、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信访处置等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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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海军: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大家好!首先,对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南通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根据安排,我通报一下2023年南通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以及我市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信访协调处置工作情况。

一、2023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推进美丽南通建设的关键之年。全市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笃行不怠、奋发有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环境空气质量。2023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实际为83.6%(环境空气优良天数305天)、全省最优,扣除沙尘异常超标天后为84.5%,与2022年相比提升3.7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27微克/立方米、全省最优;臭氧(O3)平均浓度16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3%;二氧化硫(SO2)浓度7微克/立方米,与2022年持平;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CO)浓度分别为27微克/立方米、47微克/立方米、0.9毫克/立方米。全市酸雨发生率为0.5%,保持较低水平。

(二)水环境质量。2023年,16个国考断面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55个省考以上断面中,19个断面水质符合Ⅱ类标准、36个断面水质符合Ⅲ类标准,优Ⅲ类比例100%;无Ⅴ类和劣Ⅴ类断面。长江干流南通段姚港(左岸)、团结闸(左岸)、小李港(左岸)断面水质均符合地表水Ⅱ类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长江狼山水源地、长江洪港水源地、长江长青沙水源地、长江海门水源地水质均符合地表水Ⅲ类及以上标准。近岸海域优良(一、二类)水质面积比例87.5%,高于省定目标24.5个百分点。

(三)声环境质量。2023年,我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昼间和夜间声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市区区域声环境昼间、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别值分别为56.5分贝、45.2分贝。

(四)土壤环境质量。2023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均达100%。96个国家网土壤环境监测点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良好,与“十三五”期间相比,土壤环境质量未发生显著变化。

(五)辐射环境质量。2023年,全市辐射环境属天然本底水平,长江姚港断面、近岸海域海水、启东大洋港海域海洋生物等点位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均在江苏省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狼山水厂水体放射性指标浓度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全市电磁辐射环境质量测值远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六)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全市生态质量指数(EQI)为53.51,生态质量类型为三类。

关于2023年生态环境状况我先简要介绍这些情况,详情请参阅《2023年度南通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情况

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作为解决污染物出路问题、实现生态环境“质”的改善的关键前提,着力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等处理处置设施于一体的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体系。2023年,高标准完成43项省级重点项目,开工率和完工率均达100%、居全省前列。开展《南通市“十四五”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中期评估,动态调整和增补项目清单,开展环境基础设施专项核查,大力推进城乡污水处理、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垃圾收运处置等项目92项,目前已完工69项、完工率75%。2024年,我们将聚焦镇村生活污水处理、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等重点领域持续发力,注重“建”和“用”一体化管理,进一步提升本质治污水平。一是强化重点项目支撑。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南通市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43个省级、193个市级重点项目,年内预计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12.4万吨,新改建城镇污水管网60公里;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102个,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率达50%以上;新增危废处置利用能力5万吨/年。二是落实资金技术保障。主动争取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用好“环保贷”“环保担”等绿色金融工具,发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优势,优先支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加强技术帮扶指导,帮助地方积极储备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项目,推动项目多建设、早开工、快见效。三是注重监督管理协同。发挥生态环境部门牵头抓总作用,积极协调市攻坚办、市检察院等部门联动推进,通过压实攻坚考核责任、发送检察建议书等形式,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有效化解运行负荷低、污染物去除率低等难题,确保项目真正发挥环境效益。优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加大环境基础设施项目总量指标支持力度。

三、环境信访协调处置工作情况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全省率先开展生态环境信访“法治化信息化科学化”建设试点,推行重要环境信访“一案双查”等制度,积极探索匿名举报公开回复试点,每月制订环保为民服务项目,全市环境信访总量和越级、重复信访量连续三年下降,2023年市级、省级以上信访量同比下降44.0%、42.4%,相关经验做法获部、省领导高度肯定。2024年,我们将坚守为民初心、厚植为民情怀,把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健全环境信访工作体系,帮助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一是深化“五个法治化”建设。严格落实《南通市生态环境领域信访问题法定途径清单(试行)》,紧扣“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信访秩序”五个法治化建设任务,厘清环境信访受理范围,规范环境信访工作秩序。加强与检察、司法等部门联动,持续开展“两治一提升”专项行动。二是提升初信初访调处质效。贯彻《关于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及时发现化解苗头性、趋势性问题,推动初信初访依法及时就地解决。压实信访调处人员首接首办责任,健全“环保乡贤”调解室、“环保老娘舅”工作室等村居调解机制,将环境信访化解在基层一线。三是拓宽信访问题反馈渠道。充分运用污染防治攻坚体系、信访联席会议平台等,多元化解疑难复杂环境信访事项。鼓励公众参与生态环境有奖举报,推动形成“共管、共治、共赢”生态环境长效监管机制。推广应用移动调处APP,打通乡镇(街道)环境信访调处“最后一公里”,促进信访调处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

我就通报这么多,谢谢大家!

缪小娟:

谢谢周局长,接下来我们进入提问环节。有问题提问的记者请举手示意,提问的时候请报一下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新华日报记者:打击污染环境犯罪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之一,请问一年来公安机关在打击污染环境犯罪方面做了哪些具体的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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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永志: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昆仑2023”专项行动为载体,高位部署、精心组织、奋力拼搏,全力投入“美丽南通”建设,依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成功侦办了部督“8.18”污染环境案,连续破获7起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打击污染环境犯罪工作得到省市有关领导的批示肯定。我们的做法主要有:

一是落实全方位线索摸排。紧盯南通滨江临海,水域资源丰富的区位特点,积极会同生态环境、渔政、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对沿江沿海重点企业、长江南通段主干流、黄海海域南通段、候鸟迁徙通道等易发生污染水资源、破坏水环境、危害水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重点排查,充分利用举报热线、来信来访等渠道,有效查获了一批重要线索。

二是落实全流程案件督办。制定生态环境犯罪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将打击行动进展纳入专项督察内容。紧盯大要案件,对部督、省督案件确定专人跟踪督办和现场督办,确保案件处理到位。指导全市“多破案、办大案、办好案”,不断循线追踪、延伸打击、一查到底。

三是落实全链条严打整治。建立环境污染案件攻坚制度,对多发性污染环境犯罪实行“专项打击、集中整治”,循线追踪污染产生源头,对污染物的处置、运输、经营、生产、环评等多个环节实施全链条打击,确保打深打透,打出最佳效果。对重大案件采用多警种联动模式,综合运用多种公安侦查手段,探索构建情指行联动、水陆空全覆盖的侦查体系。一年来,全市公安机关侦破生态环境领域刑事案件79起。

四是落实全环节联动配合。牢固树立主动担当、协同共治理念,积极会同生态环境、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建立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联合出台《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动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围绕事关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中存在的基础性、保障性问题,加强科技应用联合研究,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合作模式,加大执法标准对接统一力度,全面提升融合打击力度。

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继续强化责任担当,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昆仑2024”、固体废物专项打击治理、长江大保护等专项行动为抓手,持续严打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切实保障民生、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为守护绿水青山、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南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江苏广电记者:去年以来,我市在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工作成绩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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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建:2023年以来,市城市管理局始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省、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部署要求,以精细化管理服务为导向,从多元“合治”、依法“严治”、精准“智治”等方面发力,建立健全市“654”专项办高位协调工作机制,牵头落实精准防尘、依法治尘、科学控尘。盯数据、强调度、勤督查、强整改、严执法,以实际行动践行四敢担当。全年共摸排“六类现场”1734个,开展四轮全覆盖督查和联合执法检查,交办扬尘污染问题1107个,整改率达98%以上。2023年我市降尘量为1.8吨/月·平方公里,降尘量改善幅度同比减少10%,降尘量和改善幅度均为全省最优,裸土覆盖率、工地扬尘防控到位率等多项指标全省领先,“南通蓝”更加深邃动人。

一年来,市城管局在推动建筑工地、道路扬尘治理规范化、标准化方面做了一些深入研究和探索。针对各地扬尘污染问题整改措施落实标准不统一,长期困扰基层执法人员和网格巡查人员的情况。本着“全覆盖、系统化、抓源头、定规范”的思路,组织人员深入学习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省级管控标准,经多方论证后,在省内率先制定了裸土覆盖、出入口冲洗、城市道路洗扫等系列规定,让扬尘治理有据可依、有章可循、规范统一。

与此同时,我市在“扬尘治理智能管控”和“扬尘防治党建引领”等方面也采取了一些创新性举措。我们长期坚持学习、借鉴国内扬尘治理先进经验做法,督促指导各相关部门和区、街加大投入,购入雾炮车、洒水车、工地自动冲洗设备、无人机、走航车等多种高科技管控装备,为全市扬尘治理科技赋能,大大提升治理效果。为切实解决扬尘污染回潮问题,市城管局联合市域治理指挥中心,在国内率先研发成功扬尘管控“一张网”,汇聚全市各类扬尘管控重点点位,推进前端设备规范安装、数据归集、智能解析、自动预警,不断提高问题发现和整改质效。市城管局注重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市城管执法支队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站党建共建签约,把联建共建的组织力转化为打好扬尘污染防治攻坚的推动力,持续守护高颜值“南通蓝”。

中国日报记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请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有哪些举措,取得了哪些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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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宣仁: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我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关于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部署。近年来,我们按照“水陆联动、河岸共治”原则,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区域治水、黑臭河道整治、厕所革命及国省考核断面水质改善等工作有效衔接、统筹推进,构建形成“生态化、片区化、协同化”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南通模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稳步提高,农村人居环境短板逐步补齐,美丽乡村建设成效明显。全市共有行政村1470个, 2023年我市实施治理行政村254个,治理农户约7.22万户,截至2023年底,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56.5%,全省排名第5,苏中地区第1。

今年1月份,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3个方面基本原则:一是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不搞“一刀切”;二是经济适用,梯次推进,不搞“一窝蜂”;三是典型引路,建管并重,不搞“一阵风”。省攻坚办也于3月份下达了2024年全省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计划。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2024年全省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计划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全面推行具有南通特色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实现长效化治理全覆盖”新目标、新要求,以改变污水造成的脏乱差状况和环境污染,杜绝未经处理直排环境为导向,实现“三基本”,即基本看不到污水横流、基本闻不到臭味、基本听不到村民怨言。2024年全市计划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102个,实现有效管控行政村165个,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南通广电集团记者:据说,去年全省组织开展的“两治一提升”专项行动是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项重点工作,能否介绍一下“两治一提升”专项具体内容?去年我市开展“两治一提升”专项行动取得哪些成效?今年打算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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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海军: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

“两治一提升”专项行动:是指治理噪声异味污染,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的专项行动。噪声包括工业、施工、交通及社会生活等噪声;异味主要包括工业企业、餐饮油烟、畜禽养殖、污水管网窨井等产生的异味。

2023年,全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市政府进一步明确噪声监管部门职责,我市全面梳理噪声、异味举报线索、关键领域,噪声、异味污染举报量同比下降22.06%、24.49%,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较好地完成省级下达的目标任务。一是集中整治攻坚。印发专项行动通知,组织各地、各部门集中攻坚,形成齐抓共管的治理格局。市攻坚办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推进会、约谈会,通报工作进展,督促各责任单位认真整改。全市累计排查涉噪声、异味各类场所1.5万余次,督促整改问题4000余起。二是完善联动机制。强化部门协同,住建、公安、司法、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联合整治,形成常态长效工作合力。强化市县联动,组织各地开展化工园区企业废气整治,以市开发区化工园区为例,2023年度涉化工废气举报投诉量同比下降78%。强化检察监督,市检察院会同相关部门利用公益诉讼有效推动破解噪声扰民难题,共同守护安宁生活环境。三是强化宣传曝光。市攻坚办每月排查10个噪声、异味扰民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攻坚,每月公示问题整改情况,适时曝光突出环境问题,推进问题化解。

2024年,我们将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深化噪声、异味污染治理,以解决“一件事”向办好“一类事”延伸,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

一是源头治理,强化科技赋能。加强用地规划管理,合理安排土地用途和建设布局,避免新建项目、区域产生噪声异味污染。完善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为声环境管理提供数据支撑;推广先进设备工艺,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鼓励、支持低噪声工艺和设备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引导噪声污染严重的落后工艺和设备逐步淘汰。在家具、印染、金属制品、橡胶、化工、塑料等异味投诉频繁的工业行业,大力推广清洁原辅材料应用,减少异味气体排放。

二是矛盾化解,巩固行动成效。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进。对久拖未决、反复投诉的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定期会办,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督查督办。对反弹回潮的问题及时组织集中攻坚和联合执法,推动妥善解决。采取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健全城乡垃圾收运机制、劝退或控制餐饮油烟和经营噪声矛盾突出的场所等减控“增量”措施,有效减少矛盾。推动各部门围绕职责范围内噪声多发易发地、异味扰民点位持续排查,实现问题动态清零。建立噪声、异味污染两类问题清单,逐项明确整改目标、责任人员、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实现闭环。探索建立“结案息访”机制,推动“案结事了心解”。

南通日报记者:去年3月,《江苏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为长江江苏段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重要法治支撑。能否请交通部门谈谈在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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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红兵:近年来,市交通运输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把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扎实抓好港口码头和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深入打好交通运输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深入实施“船港城”一体化治理。按照省、市关于港口船舶污染防治部署和要求,全市664家港口企业全部配置了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同时,市交通运输局与生态环境、住建、城管、海事等部门建立了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做到先接收船舶污染物,再进行装卸作业,并通过“船 E 行”系统(长江干线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对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实时监控、信息化管理。今年1-5月,我市共接收船舶垃圾304吨、生活污水18066吨、含油污水4565吨,系统中转运处置率达98%。

二是抓好港口船舶岸电设施建设和使用。积极落实长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要求,大力推进港口岸电设施建设,目前我市已实现非危码头岸电设施全覆盖。同时,督促港口企业要求靠港船舶按规范使用岸电,确保“应接尽接”。今年1-5月,全市靠港船舶共使用岸电489万度,继续保持全省前列。

三是督促长江水上洗舱站安全规范运营。会同海事、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如皋阳鸿石化、开发区中化南通两座长江水上洗舱站的日常运营监管,积极落实《江苏省长江水域危化品洗舱站运营补助办法(试行)》,推动长江南通段水域液体化学品运输船舶和油船“应洗尽洗”,确保两座水上洗舱站安全高效运行。今年1-5月,我市沿江两座水上洗舱站共开展洗舱业务52艘次、接收处置洗舱水7405.8吨,接收处置量较去年同期增长32.8%。

四是加强船舶污染防治执法监管。市交通运输部门始终保持船舶污染物防治检查执法的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共实施登船检查1607 艘次、船载危险货物检查757 艘次、港口经营企业检查268家次,开展内河辖区航行船舶燃油抽检317艘次。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会同生态环境、海事等部门开展船舶污染防治联合检查,做到信息共享、联合共治。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部门将继续按照“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会同市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船舶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推动协同治理,共同守护好长江一江碧水。谢谢!

缪小娟:

由于时间关系,提问就安排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在会后与相关部门的同志进一步的交流。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