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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8-30 字体:[ ]

时间:2021年8月27日14:00

主题:介绍我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实施情况和近期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地点:图书馆20楼中庭南会议室

发布人: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海洋生态环境处处长戴威威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秦星

主持: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宣教处处长 陈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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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实录:

8月27日下午,南通市生态环境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实施情况和近期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海洋生态环境处处长戴威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秦星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会议由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宣传与教育处处长陈昊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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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昊:

各位新闻界朋友,大家好!近期,我局将全市2020年各断面水质状况及补偿资金结算结果通报给各地政府,为进一步做好该项工作,让媒体朋友和广大市民了解我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取得的成效,结合近期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及医疗废物处置现状,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首先,我介绍一下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发布人,他们分别是: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海洋生态环境处处长戴威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秦星,我是宣传教育处陈昊,今天新闻发布会由我主持。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南通日报、南通广播电视台等各大媒体记者,以及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处室单位同志,欢迎各位的到来!

下面请海洋生态环境处戴威威处长介绍我市水环境区域补偿的相关内容。

微信图片_20210830091758.jpg戴威威:

各位媒体朋友,2014年以来,以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谁超标、谁补偿,谁达标、谁受益”原则,我局牵头在全市开展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补偿断面水质劣于水质目标时,由上游地区补偿下游地区,补偿断面水质达到水质目标时,由下游地区补偿上游地区。通过严格执行“超标补偿、达标受偿”政策,提升补偿政策的正向激励和倒逼改善。我从四个方面介绍我市的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情况。

一、2020年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水环境区域生态补偿断面的通知》(通政办发〔2016〕154号)的要求, 2020年1-12月,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各驻县(市、区)生态环境局与第三方检测机构联合对各考核断面水质状况进行了同步监测,每月监测36个生态补偿断面水质,并结算生态补偿资金。2020年全市水环境区域补偿资金总额为2398.02万元,与2017年水环境区域补偿制度全面推行初年补偿资金过亿元相比,总金额降幅达五分之四,充分说明各断面污染因子浓度大幅下降,水环境治理取得良好成效。

2020年,南通市省、市两级总补偿资金4984.98万元,省、市两级总受偿资金3091.65万元。其中:

海安市总补偿资金1464.05万元,总受偿资金1131.08万元;

如皋市总补偿资金938.56万元,总受偿资金66.25万元;

如东县总补偿资金1381.3万元,总受偿资金558.41万元;

启东市总补偿资金100.95万元,总受偿资金130万元;

崇川区总补偿资金100万元,总受偿资金162万元;

通州区总补偿资金603.13万元,总受偿资金540.3万元;

海门区总补偿资金125.35万元,总受偿资金374.08万元;

开发区总补偿资金91.3万元,总受偿资金20万元;

通州湾总补偿资金30.3万元,总受偿资金10万元;

市财政总补偿资金150.04万元,总受偿资金99.53万元。

二、水环境区域补偿机制不断优化调整

2014年8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南通市水环境区域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在5个省级补偿断面基础上,探索在通吕运河大洋港桥、如泰运河东安闸桥西断面上游共设置5个市级补偿断面实施生态补偿。随着省级生态补偿办法的调整,2016年12月,市政府办印发实施《关于调整全市水环境区域生态补偿断面的通知》,进一步扩大补偿范围,增加14条河流、26个断面,考核断面累计达36个(包括10个省级生态补偿断面)。

随着“十四五”国、省级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进一步提高,对水环境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总结“十三五”水环境区域生态补偿工作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倒逼和激励各地强化水环境整治,健全我市水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加大补偿力度、完善补偿机制、提升长效机制,2021年5月15日,市政府对南通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方案进行优化调整,印发了《南通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方案(2021年修订)》, 7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方案与旧方案相比,主要优化完善了三个方面:

一是扩大补偿范围。在原有19条河流、36个补偿断面(含10个省级补偿断面)的基础上增加新江海河、丁堡河等21条河流,新江海河桥、李堡大桥等30个断面,累计66个补偿断面(含22个省级补偿断面)。同时兼顾地区平衡,全市所有行政区域均纳入生态补偿考核(如原方案中不涉及苏锡通园区,本次调整将苏锡通园区纳入全市补偿范围),提高了我市水环境区域生态补偿工作的完整性、公平性。

二是紧扣考核断面。本次优化调整重点将“十四五”省考以上断面所在的重点河流纳入生态补偿考核范围。55个省考以上断面中,44个断面纳入到生态补偿范围,目标均设为Ⅲ类。未纳入补偿范围的11个断面中,4个为长江断面(姚港、小李港、团结闸、启东港),3个断面有替代断面(小洋口断面由小洋口老闸内断面替代,通富大桥/通吕二号桥断面由通吕三号桥断面替代),其余4个断面为非交界断面(东湖桥、海洪大桥、聚南大桥、永怡路桥)。本次生态补偿范围基本覆盖省级考核断面,进一步倒逼各地加强断面综合治理。

三是提高补偿基数。浓度超标0.5倍以下(含0.5倍)的,月补偿基数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浓度超标0.5倍以上、1倍以下(含1倍)的,月补偿基数由75万元提高至150万元;浓度超标1倍以上的,月补偿基数由125万元提高至250万元。通过整体补偿基数的增加,利用经济杠杆,进一步提高各地对水环境治理的重视程度。

三、环境区域生态补偿制度取得显著成效

环境区域生态补偿制度实施以来,水环境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强化了责任。通过实施生态补偿,大力促进了地方政府治污的主体责任,积极排查污染源,制定实施整治方案。

二是促进了治理。各地普遍加大资金投入,实施流域系统治理,2020年全市共安排255项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完成率100%。

三是提升了水质。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考核,省考以上断面优Ⅲ比例93.5%,高于74.2%的省定目标,同比增加19.3个百分点,水质改善幅度全省第一。

四、完善机制用好用活环境区域补偿制度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健全完善水环境区域补偿制度。

一是及时落实监测任务。将66个生态补偿断面的监测任务落实到位,并确保监测数据的权威性,公正性。加快对现有水质自动站验收、质控,对未设自动站的断面加快建设水质自动站,实现生态补偿断面的自动监测网络全覆盖。

二是严格结算通报制度。严格落实“月监测、季通报、年结算”,督促各地按照通报结果按期、足额缴纳补偿金额,确保水环境区域补偿制度的公正性、严肃性;在收齐生态补偿资金后,第一时间将受偿资金拨付受偿地区。

三是抓好源头治理措施。持续开展污染源排查梳理工作,健全断面自动站巡查管理机制,动态更新断面问题清单,对问题及时进行通报、督办、销号。督促各地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推进问题河道治理、强化面源污染管控,减少外部污染负荷对断面水质影响。

陈昊:

感谢戴处长。接下来请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秦星处长介绍近期医疗废物处置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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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星:

各位记者朋友,根据新闻发布会的安排,下面,我介绍我市近期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是疫情防控的重要防线,从南京、扬州等地疫情暴发以来,我局统筹谋划医疗废弃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确保了全市医疗废物处置安全,具体情况如下:

一、医疗废物处置基本情况

(一)医废产生情况。7月21日疫情暴发以来,我市医废产生量大幅度上升。因新增隔离点及涉外船泊口岸,全市医废收集点由之前的380个增加到605个。本轮疫情前,全市医废收集处置量约20吨/天,7月21日至8月26日累计实际收集处置医疗废物1201.1吨,日均32.5吨(2020年2月-3月疫情暴发期间日均不足20吨)。8月7日至11日,我市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压力测试期间,日均产生医废44.8吨。

(二)医废处置能力情况。目前我市有一家医废处置企业,如东恒祥环保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今年7月1日正式运营,采用焚烧处置方式,正常处置能力为25吨/天;另有1条25吨/天的备用生产线。针对医废产生量持续增加,前期,我局协调启用了原南通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的5吨/天医废蒸煮处置线和危险废物焚烧炉协同应急处置。目前恒祥公司已启用25吨/天的备用生产线,处置能力完全能够满足当前我市的医废处置需求。

(三)涉外口岸、机场医废处置情况。7月29日,市疫情防控会议后,我局迅速印发《关于疫情期间加强涉外口岸医废监管工作的通知》,组织对涉外口岸进行检查,指导医废规范处置。目前,兴东机场及48家涉外码头,均设立了医废暂存点,并与如东恒祥公司签订医废处置合同,日均医废产生量约0.6吨。8月4日至今,重点涉外场所医疗废弃物处置量为14.28吨,均得到安全处置。

(四)医废产生、处置单位检查情况。本轮疫情以来,生态环境部门加强了医疗机构、隔离点、核酸检测点等产废单位以及医废全过程处置的检查。特别是在全员核酸检测压力测试期间,我局对市区191个检测点和县市区的重点检测点开展医废帮扶检查,发现一些医废贮存、处置不到位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五)医废处置人员管理情况。自2021年8月18日起,如东恒祥公司对医废处置人员、运输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实施封闭专班管理,要求驻企人员不得随意外出,坚决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要求。

二、存在问题及应对举措

自7月21日本轮疫情暴发以来,因医废产量剧增,原有医废运输能力紧张,部分时段和部分机构出现了短时医废积压,为此,我局统筹全市医疗运输、处置,紧急增配运输车辆、装备,合理调度全市运力,主要做了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增强医疗废物运输能力。我市原有医废运输车15辆,通过改装危险品运输车,使用大车转运、增购新车,目前已有28辆车在进行医废运输工作。同时协调公安部门办理了禁区通行证,实现医废运输车不避高峰全天通行,运输能力得到极大的提升,另外恒祥公司再次预定了2辆新车,预计8月底到货。

(二)增加专用周转设备投入。我局协调增加该方面投入,7月份已投入100L周转箱2.3万个,240L周转桶1000个,8月份又新增240L周转桶2000个,并订购了3000个。

(三)研究建立新冠疫情医废应急运输机制。目前我局已牵头拟定《关于建立新冠疫情医废应急运输机制的通知》并报指挥部签发,按照“就近收集与集中转运相结合”的原则,会同卫生健康、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完善医疗废物应急运输体系,确保在疫情形势变化时,高效、安全、及时处置医废。

(四)设立医废处置热线。为解决医废产生单位与处置单位之间信息不畅的问题,我局已要求如东恒祥公司设立热线,安排专人接听,及时了解客户需求,合理安排运输力量。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卫生健康、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的交流沟通,建立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转运、处置、监管沟通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合理调配资源,做到医疗废物及时、安全、规范处置。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对我市医废处置工作的关心和关注,谢谢大家!

陈昊:

感谢秦处长。下面,记者朋友们可以就感兴趣的问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记者朋友先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谢谢!

南通日报记者提问:

我市水环境补偿实施以来对我市水环境质量改善和压实地方政府环境主体责任起到什么样的作用?补偿资金使用的情况如何?谢谢。

戴威威:

第一个问题:通过这项制度,各地对水环境质量的重视程度明显提升。为改善区域的水环境断面质量,减少补偿,增加受偿,各地围绕断面水质改善实施了大量水污染防治工程,有效推进了水质改善。同时,这项制度也是责任和压力传递的重要方式。补偿受偿机制在有明确的核算规定,促使部分地区为进一步压实责任,在区域内乡镇与乡镇之间也探索实施了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提升了基层的党委政府对区域水环境整治的重视程度和责任意识。部分地区将补偿机制纳入考核中,根据水质情况考核奖惩具体断面负责人。近年来全市断面水质优三比例大幅度上升,充分体现了水质改善效果。

第二个问题:在补偿办法中,对资金的使用情况有明确的要求,水污染受偿资金要全部用于本地区的水环境治理、水质监控和水源地保护等工作,不得挪作他用。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相关河流和周边地区城镇、农村的生活污水治理方面;

(二)相关地区河流的畜禽养殖和农业面源治理方面;

(三)生态环境的生态恢复项目;

(四)用于奖励部分企业的排污整治;

(五)用于部分地区为保护饮用水源地而导致企业搬迁、关闭和整治的;

(六)用于河流排污口的排查点;

(七)用于加强各地的水环境监测项目。同时,我们也看到,水环境区域补偿发挥了重要的导向作用。为推动水环境持续改善,各地近年来在水污染防治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绝不仅仅局限于使用受偿资金。随着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深入开展,我们将进一步创新水环境治理体系,提升水环境治理能力,不断完善发展推动区域补偿制度,在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中发挥更大作用。

南通广播电视台记者提问:

我们了解到我市前期安排支援人员到南京、扬州等地开展医疗废物处置,请问目前这些支援人员的状况如何?另外,我市的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和应急能力能否独立应对类似南京、扬州这样的疫情,如果发生类似疫情我们有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或者能力储备?谢谢。

秦星:

支援南京的4名医废收集人员已经于8月15日回到南通,目前仍在隔离休养,他们的身体状况很好,待隔离结束后,我们将组织一个欢迎仪式,谢谢各位的关心。

针对突发疫情的情况,我们也与南京、扬州的同行进行了交流,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推演。医废处置主要解决三方面问题:收集、转运、焚烧处置。目前焚烧处置能力充足,能够满足需求。收集、转运的应急能力还稍有不足,刚才我也谈到,指挥部正在研究制定应急运输机制,从人员、车辆两方面解决问题。加强人员培训,储备应急医废收集人员,筛选一些符合条件的社会车辆,提前进行改装。通过这些措施,基本能够解决问题。

陈昊:

由于时间关系,本次新闻发布就到这里结束。如果记者朋友对发布内容需要进行深度采访报道,可以和我局宣教中心联系,由宣教中心统一扎口协调安排。最后再次感谢大家的出席和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