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南通市生态文明教育促进实施方案》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1-18 15:03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全面推动我市生态文明教育工作,提升生态文明教育普及率和覆盖面,近日,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南通市生态文明教育促进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江苏省生态文明教育促进办法》于2022年6月24日经省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9月1日正式施行。为贯彻落实《江苏省生态文明教育促进办法》,普及和加强南通生态文明教育,促进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推动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南通,编制了《南通市生态文明教育促进实施方案》。

二、编制过程

一是开展专题研究。2022年7月,组织召开全市生态文明教育座谈会,专题研究《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市发改委等28个部门(单位)参会并提出思路、建议。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实施方案》初稿形成后,广泛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三是修改完善方案。根据各部门反馈的意见,修改完善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2023年1月18日,经市政府同意印发。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四个方面16条。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组织保障等内容。

(一)总体要求方面,提出全市加强生态文明教育的现实意义,明确指导思想和方向道路。

(二)主要目标方面,将目标任务量化,充分体现分类实施、计划推进。提出到2025年,全市建成各类生态文明实践基地100家,形成生态文明教育典型案例100个,培养生态文明教育骨干1000名,发展生态文明志愿者10000名,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达100%,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90%。

(三)重点任务方面,包含四个内容。

一是构建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的生态文明教育体系。提出政府部门切实履行生态文明教育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人员等重点领域和人群的教育培训,加强面向公众和村(居)民引导、教育,加强生态文明志愿者的指导和培育。

二是加强学校生态文明教育。提出加强对学校生态文明教育指导和支持,发挥好学校生态文明教育主阵地作用,各级各类学校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开展生态文明教育。

三是注重家庭生态文明教育。落实家庭对未成年人生态文明教育责任,加强与未成年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生态文明教育宣传、普及,指导和服务家庭提升生态文明教育水平和能力。

四是丰富生态文明教育实践载体。提出加大生态文明教育的传播和推广,大力推进和支持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开发建设生态文明教育资源库,开展各类绿色行动,促进绿色发展。

(四)组织保障方面,明确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规划引领,保障资金投入,建立督查激励机制,以保障《实施方案》的长期有效实施。

(五)附件为南通市生态文明教育促进实施方案重点任务表和南通市生态文明教育联席会议制度。

重点任务表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明确具体任务和责任部门,将生态文明教育工作落实、落深。

生态文明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主要职能、各部门(单位)职责分工、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全市生态文明教育工作的领导、协调和推进,压实政府部门履行生态文明教育的主体责任,附南通市生态文明教育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原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生态文明教育促进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