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南通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清洁原料源头替代资金奖补方案(试行)》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12-06 09:22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清洁原料替代,近日,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南通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清洁原料源头替代资金奖补方案(试行)》通政办发〔2022〕117号(以下简称《奖补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奖补方案》的出台背景

实施清洁原料源头替代资金奖补是引导企业清洁生产、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有力手段,也是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有效途径。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我市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激励企业提升生态环境管理水平,根据《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以及《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南通市政府2022年第二次厅市座谈会重点任务》要求,我市编制了《奖补方案》。

二、《奖补方案》的思路

一是坚持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截至11月15日,我市优良天数比率为79.6%,同比下降9.6个百分点;其中臭氧污染天气58天,占比89%,是制约我市空气质量改善的主要因素,强化以VOCs为代表的臭氧前体物治理势在必行。奖补方案通过财政资金奖补激励企业主动使用VOCs清洁原料,减少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推动臭氧污染治理攻坚。二是坚持源头治理、减污降碳。通过污染源解析分析,我市涂料、油墨、清洗剂、胶粘剂等原料的使用,对VOCs贡献较高(22%),而上述物料中甲苯、二甲苯等VOCs活性物质浓度较高,对臭氧生成贡献度高。采用VOCs清洁原料替代可以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生成,与废气末端治理相比能够事半功倍,有效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三是坚持正向激励、惠企纾困。目前在船舶制造、家具等重点行业全面推行清洁原料源头替代有一定难度,工艺变化及成本增加导致企业观望心态严重。方案根据VOCs减排量对企业实施奖补,可以减轻企业负担,激励企业先行先试,帮助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奖补方案》的主要内容

《奖补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工作目标、奖补范围、奖补标准、奖补申请时间和地点、申领流程、其他事项和有关要求七个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工作目标。通过财政资金奖补,鼓励企业推进VOCs治理由“末端治理”向“源头削减”提升,减少污染物排放,不断提升行业清洁生产水平。

第二部分明确奖补范围。自2022年1月1日起,南通市内主动实施低(无)VOCs清洁原料替代,且符合五项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本次奖补。

第三部分明确奖补标准。按照每吨VOCs减排量补贴5万元的标准进行奖补。

第四部分明确奖补申请时间、地点。奖补申请时间从文件颁发之日起至2024年6月底结束。申请地点为属地生态环境部门。

第五部分明确奖补资金申领流程,各县(市)奖补资金由属地财政保障,市区范围内的项目,奖补资金由市与区按4:6比例分别承担。

第六部分明确减排量认定、符合申报范围的清洁原料、许可证变更等其他事项。

第七部分明确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引导、严肃工作纪律工作要求。

原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清洁原料源头替代资金奖补方案(试行)的通知

原文图解:政策图解《南通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清洁原料源头替代资金奖补方案(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