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南通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5-10 15:00 累计次数: 字体:[ ]

近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通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计划》),现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为进一步巩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成果,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省生态环境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江苏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制订本《计划》,把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切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同频共振。

二、编制过程

编制过程中坚持“三个导向”。一是坚持目标导向。紧密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突出环境问题整治、环境基础设施提升、环境政策集成改革等方面争做示范,设置减污降碳协同增效量化目标。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果仍较为脆弱、空间产业能源交通结构仍有待优化、环境基础能力保障仍存在不足等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落实举措。三是坚持创新导向。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一带多片”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引领区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示范经验,为美丽江苏打造更多“南通样板”。

三、主要内容

《计划》分为七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全面落实敢为、敢闯、敢干、敢首创的“四敢”重要要求,奋力打造彰显生态之美的低碳花园城市。工作原则概括为“四个坚持”,即坚持源头治理、坚持系统推进、坚持科学精准、坚持开拓创新。主要目标概括为“五个争做”,即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突出环境问题整治、环境基础设施提升、环境政策集成改革等五个方面争做示范。

第二至第六部分,实施“五大行动”,明确30项重点工作。一是实施环境质量改善行动。系统推进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土壤污染防控和修复,加强固危废监管及新污染物治理。二是实施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推进空间结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等优化调整。三是实施环境问题整治行动。注重执法监管效能提升,狠抓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推动环境信访矛盾有效化解,强化环境安全保障。四是实施环境基础设施提升行动。深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固危废处置能力、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监测监控能力等建设。五是实施环境政策集成改革行动。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引领区建设、工业园区限值限量管理、排污总量管理等创新示范。

第七部分,强化“四项保障”。加强组织推进和督查考核,夯实法规标准保障,加快科技成果攻关转化,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原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23_2025年)的通知

政策图解:政策图解《南通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