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南通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1-03 13:29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0年12月31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20〕91号),明确了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核心,以提高污水治理设施覆盖率为重点,以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为目标,加快建立符合南通农村特点、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做出贡献。

二、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到2021年,探索建立一套符合我市农村实际、富有成效的污水系统治理推进体系,形成一种可复制可推广的分散污水治理模式;到2022年,全市需改造的老旧处理设施和管网改造基本完成;到2025年,全市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100%,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大幅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户覆盖率明显提升,运行管护机制持续稳定,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三、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共有七项:1. 规划引领,强化顶层设计。以县域为单位整县制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并于2021年3月底前印发实施。2. 科学谋划,优选技术路线。围绕沿河区、生态敏感区和集中居住区,因地制宜推广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治理工艺。3. 因地制宜,开展示范建设。结合重点流域保护和乡村振兴示范培育,2021年全市推进60个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示范村建设。4. 部门协作,推进协同治理。坚持与村庄规划同步、与供水设施建设同步、与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同步,强化多部门协同治理。5. 注重维护,健全建管机制。逐步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运行管护机制。6. 严格标准,提升处理水平。全面梳理排查复核,建立问题整改清单,按照“改造一个,排放达标一个”的要求,提高运维水平。7. 狠抓落实,强化执法监管。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的监管执法工作机制,加强日常检查和执法监管。

四、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主要有明确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支持政策、强化监督考核、深入宣传发动四个方面的措施,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提供保障。

原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