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南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9-14 19:42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修订背景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是统筹区域重污染天气发生时应急处置工作的指导方案,旨在提高区域预防、预警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控制、减少或消除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危害。我市最早于2013年4月印发《南通市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后于2014年4月印发《南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分别于2017年、2019年、2021年对预案内容进行修订。

2024年1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规则、预警等级、区域应急联动、应对效果评估等提出了新要求。根据上述要求,市政府办公室于2024年9月14日印发了修订后的《南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以下简称“预案”),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的精准性和科学性。

二、主要内容

预案修订后,由总则、组织体系与职责、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应急豁免、应急终止、应急保障、预案管理及附则九大部分构成。主要内容包括:

(一)预警分级标准

结合污染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等因素,将预警划分为3个等级,由轻到重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根据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按程序发布、调整、解除预警。

黄色预警:经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或接到生态环境部发布的长三角区域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橙色预警:经预测,日AQI>200持续48小时或日AQI>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或接到生态环境部发布的长三角区域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红色预警:经预测,日AQI>200持续72小时且日AQI>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或接到生态环境部发布的长三角区域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

(二)应急响应措施

根据预警发布等级,实行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措施。

各级应急响应措施主要包括工业减排措施(如工业企业实施限产或停产、停止开停车与检修防控作业、船舶修造及汽车维修企业暂停喷涂作业等)、扬尘减排措施(如停止建筑物露天拆除、暂停土方开挖、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频次、散货物料码头停止作业等)及机动车减排措施(如散装物料运输车辆停止作业、部分区域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燃油机械、港口集疏运车辆禁止出入港区、城市建成区内柴油货车禁行等)等,预案详细明确重污染天气发生时的应急响应措施,进一步提高重污染天气应急精细化管理水平,减轻污染程度。

(三)应急豁免

污染治理水平国内领先或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和居民基本生活,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企业,可评为豁免企业,自主采取应急减排措施。

三、主要变化情况

(一)调整应急组织体系

预案新增3个应急处置参与单位。其中,市科技局负责先进适用科技的研发与成果转化,商务局配合做好挥发性有机物的污染防治工作,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煤、成品油及涉VOCs排放的产品等的质量监管。

(二)优化应急响应措施

预案新增4项减排措施,包括停止道路沥青铺设等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施工作业、建成区储油库分时段开展装卸汽油作业等2项强制性减排措施,减少溶剂型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使用、强化公共交通运输保障能力等2项倡议性减排措施;并对供电公司绿色节能调度、船舶在码头停靠期间优先使用岸电等减排措施进行完善。

原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

政策图解:政策图解《南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