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与南通市人民政府共建“江苏生态文明学院”实施方案》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11-04 12:09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江苏省生态文明教育促进办法》,进一步加强全省生态文明教育工作,近日,南通市人民政府与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与南通市人民政府共建“江苏省生态文明学院”实施方案》(通政发〔2022〕39号)。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2年 6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南通市人民政府签署《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与南通市人民政府共建“江苏省生态文明学院”合作协议》,合作共建生态文明学院。9月23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厅长王天琦与南通市委书记王晖共同为江苏省生态文明学院揭牌,并组织召开共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与南通市人民政府共建“江苏省生态文明学院”实施方案》。

二、建设意义

南通市人民政府与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共建江苏省生态文明学院,引导企业家和环保负责人传承弘扬张謇企业家精神,提高社会责任感,通过专业性的培训教育,建设一支业务精、能力强的环保治理人才队伍,推动企业环保主体责任落实落地,为保障全省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奠定坚实基础。合作共建生态文明学院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落实《江苏省生态文明教育促进办法》的实际举措,也将为南通市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提供生态支撑。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4个部分。

(一)关于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全省普及和加强生态文明教育,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素养,引导干部职工坚持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定责任意识,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二)关于工作目标。依托张謇企业家学院共建省生态文明学院,力争通过3年努力,构建功能完备、设施先进的培训场所,形成科学系统、丰富多元的课程体系,打造业务精湛、素质过硬的教研队伍,把省生态文明学院建成国内权威、省内一流的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培训基地和生态环保专业技能实训基地。

(三)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明确了五项任务。一是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和实践研究。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展开深入研究,结合省情实际和南通特色,总结凝练一批具有江苏辨识度和全国影响力的生态文明理论研究成果、制度创新成果和改革应用成果。二是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培训。举办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研修班,组织监测、监察、法规(标准)、执法、应急等业务培训。组织对企事业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培训。三是建设全国生态环境监测专业大比武基地。采用“省市共建、统筹规划”模式,建设可开展全国性监测大比武、应急响应技能竞赛、辐射应急演练活动的专业基地。四是建设国家级环境应急实训演练基地。结合建设全国生态环境监测专业大比武基地,同步建设国家级环境应急实训演练基地,功能集指挥、演练集训、宣传警示和应急物资储备为一体。五是建设全国生态环境执法培训基地。建设兼顾生态文明教育、执法专业理论和队伍规范建设等培训实训需求的全国生态环境执法培训基地。

(四)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江苏省生态文明学院共建委员会”,负责研究确定省生态文明学院建设的重大事项,协调推进重点任务落实。(二)完善课程体系。面向不同对象,研究设置有针对性的生态文明理论教学课程和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学习课程,分类编制培训教材,形成江苏生态文明教培课程体系。(三)强化师资队伍。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各领域专业培训师资力量,组建教育培训专家库,建立完善生态文明教育培训师资体系。

原文: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与南通市人民政府共建“江苏省生态文明学院”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