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市区空气质量异常应急管控工作机制》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1-13 16:04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1年1月11日,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区空气质量异常应急管控工作机制》(通政办发〔2021〕3号)(以下简称工作机制),现对该文件进行政策解读说明。

一、编制背景和依据

2020年9月,我市大气环境质量PM2.5浓度不降反升,年度目标达标形势严峻,为有效削减内源污染,应对大气污染过程,市大气办印发了《南通市空气质量异常预警和应急管控方案》,并于2020年11月对管控措施和管控企业清单进行了修订。为严格落实各项管控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市区空气质量异常应急管控工作机制》的编制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经市人民政府同意,2021年1月11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市区空气质量异常应急管控工作机制》(通政办发〔2021〕3号)。

二、编制目的

全面做好空气质量异常情况应急管控工作,提前降低本地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峰保良”最大程度减缓大气污染影响程度,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三、主要内容

《工作机制》共六个部分,其中:第一部分依据和原则,第二部分指挥响应机制,第三部分巡查督查机制,第四部分问题处置机制,第五部分激励奖惩机制,第六部分附件。

一是依据和原则。根据市政府办和市大气办出台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市区统筹、属地负责、部分联动、快速处置、闭环管理”的原则,将工作机制从指挥响应、巡查督查、问题处置、激励奖惩等方面进行分解,确保工作机制的基本要求简洁明确、重点突出、便于执行。

二是指挥响应机制。指挥响应机制包括组织体系、预警启动、预警发布及响应、应急响应调整与解除、信息沟通及回应共5节内容。明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预警信息发布和应急管控措施统筹调度工作,具体工作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明确了预警启动、调整和解除的条件,并通过管控专报的形式对预警启动时段,各地区、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三是巡查督查机制。巡查督查机制包含网格化巡查、部门巡查、科技第三方巡查和市攻坚办巡查共4节内容。细化了各地区、各部门对职责区域内大气污染隐患及异常情况的监督管理责任,通过巡查的督查方式,实现污染问题实时发现、快速响应、有效处置,形成闭环,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提供坚实支撑。

四是问题处置机制。问题处置机制涵盖处置原则和处置路径2节内容。明确属地政府兜底进行问题的督促整改工作,其他部门发现的问题应当场要求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通过网格化平台快速交办至其他职能部门和属地网格进行整治。

五是激励奖惩机制。激励奖惩机制分为依法查处、信用惩戒、问责问效、考核奖惩和表扬激励5节内容。明确了对违法违规、未落实管控要求等行为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以及各类责任不落实情形的问责问效措施。明确了既定条件下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

六是附件。附件内容为大气污染问题种类和职责部门分工。直观展现了我市大气污染问题种类,明确相应职责部门分工。

原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空气质量异常应急管控工作机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