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查处2023年首起第三方检测机构弄虚作假案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2-17 09:02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的执法监管,规范第三方环保服务市场,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南通市生态环境局重拳出击,查处2023年度首起环境检测机构弄虚作假案件,现予以公布。

案情简介:

2023年1月29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科技与监测处、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会同监测专家组成专项检查组,就省生态环境厅推送问题线索,对南通某环保科技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检查组查阅该单位委托的省内某环境技术公司于2022年2月9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时,发现报告中部分数据逻辑关系不合理,存在弄虚作假的嫌疑。

检查组顺藤摸瓜,1月30日前往如皋市某污水处理企业,调阅检测报告中涉及的在线监控数据。检测报告及采样原始数据显示,2022年1月18日标准样品测定项目中COD、氨氮、总磷、总氮在线设备检测结果分别为31.8mg/l、4.55mg/l、0.383mg/l、4.89mg/l,但在线监测设备当日的历史数据未见上述数据。证据表明,该单位比对监测当日未进行标准样品测定,涉嫌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该行为违反《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3年2月10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件启示:

本案中,生态环境部门根据比对监测特点,以在线数据与监测数据相互印证的方式,迅速发现检测报告疑点,有效固定违法事实,第一时间查处违法行为,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行为起到震慑作用。在此,提醒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应规范从业行为,加强监测体系管理,切实提高守法意识,承担社会责任,落细落实“谁出数据、谁负责”的要求,力保监测数据“真、准、全”。

下一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将保持执法高压态势,进一步巩固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专项整治成果,严厉打击环评编制、环境监测、设施验收、碳排放数据管理等领域弄虚作假行为。同时,加强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的指导帮扶,引导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增强守法意识,引导自觉守法,营造“不能假、不敢假、不想假”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