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需求,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实施更加精准更加有效的监管,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21〕195号)和《南通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对南通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2021年11月更新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方式:电话59002857;邮箱nthbzfjd@126.com
附件: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2日
南通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2021年11月更新后).xlsx
南通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2021年11月更新情况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