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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源头替代关口,警惕“挂羊头卖狗肉”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6-08 字体:[ ]

随着气温逐渐升高,臭氧污染形势逐渐严峻。近期,在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三局办理的案件中,就有一起“挂羊头卖狗肉”案件,曲塘镇某家具企业在喷涂过程中使用水性漆桶装油性漆进行作业,企图蒙混过关。

3月3日,海安生态环境局接到群众举报,曲塘某家具厂将油性漆装在水性漆的桶里骗过检查。当日执法三局直奔该企业2号车间,现场气味明显,使用VOCs快检仪在漆桶上方进行检测,测得数值为263.4mg/L。执法人员当场要求企业提供油漆质检报告,企业直接提供了桶装单位监测报告,显示均为水性漆。在快检仪数据面前,企业最终提供了实际使用的油性漆的检测报告,报告显示VOC含量为511g/L,不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的相关限值要求(≤270g/L)。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二项规定,最终对企业处罚2.9万元。但这个案件的启示意义远超2.9万元罚款金额。

一是亟待转变现场检查思维定式。随着今年复工复产节奏加快,部分企业逐渐忽略源头替代要求,私下使用更隐蔽的手段恢复对抗调查,这就需要执法人员尤其是管理部门在现场检查时,不能仅仅满足涂料检验报告合格、仓库堆放包装桶写着“水性”、涂料买卖合同等显性材料,而是要深入追踪。

二是亟需提升现场执法固证能力。在办理“批水用油”这种类型案件过程中,一定要携带监测仪器,以监测数据倒逼企业提供真实涂料的检测报告。必要时,可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执法,对涂料供应商形成震慑力。

三是通过严加监管做好优胜劣汰。“厂中厂”现象在检查中屡见不鲜,尤其在家具行业中更是至少占据半壁江山。本次案件的被处罚单位就是一个“厂中厂”。对于这种“厂中厂”,一方面要加强对房东企业的约束,通过严惩房东倒逼房东加强管理与筛选,另一方面强化在线监测监控、走航监测、无人机频扫等科技执法手段,用“大数据”让污染物无所遁形,淘汰落后小厂。

四是高效提升服务营商环境能力。除了环保意识淡薄,当前技术未突破也是制约企业全面源头替代的重要原因,生态环境部门可联合属地政府及行业协会,搭建技术攻坚平台,鼓励企业及涂料生产商实行“产学研”成果转化,从设备和工艺上改进创新。同时对产业集群内部手续合法、设施齐全的“批油”企业,可成立“微型集中喷涂中心”,辐射服务周边企业,解决喷涂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