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法典》已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12日审议通过,将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为帮助生态环境工作人员深入理解法典的核心要义,提升运用法典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南通市生态环境局于4月17日下午组织生态环境法典专题教育培训,培训采取“主会场+视频分会场”的形式进行,全市生态环境工作人员参加。
活动邀请了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风评中心生态环境法律研究室田超主任对法典进行专题辅导。田超主任系统解读了法典的编纂背景、重大意义、编纂形式、法典的框架内容及主要变化,深入分析了法典各编的重点内容和适用要点,结合立法实践阐释法典编纂背后的逻辑考量,为我市生态环境系统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生态环境治理效能提供了专业指导和实践指引。
《生态环境法典》整合了30多部现行生态环境法律核心内容,全文共5编、1242条,包括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和附则。这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世界上第一部以“生态环境”命名的法典,对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教育培训对全市生态环境工作人员而言,既是环保法律法规的认知结构性更新,也是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的再次动员。下一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将广泛开展《生态环境法典》宣传,持续抓好《生态环境法典》内容的系统学习,切实把法典要求转化为依法履职实效,以法治力量守护美丽南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