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供应商:
江苏省南通环境监测中心拟进行年度计量检定服务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 、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供应商须提供现场检定/校准、送检、加急等服务,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纸质或电子版证书,仪器设备数量根据能力建设新增、维修、报废情况浮动,最终台套数量以实际情况为准,现有检定/校准需求设备类型见附件。
(二)采购预算:壹拾伍万元。最高限价:壹拾伍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三)响应报价: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但总价不得超过15万元。响应报价应包括比价文件所确定的该项目的全部内容,包括响应及完成委托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 包含但不限于如人工、专用设备及其备品、备件、易耗品耗材、专用工具、交通费、物流费、安装、售后服务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即响应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
(四)具体要求:
1.资质:
供应商需满足基本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为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具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法定计量机构计量授权证书。具有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且授权证书所授权的范围及CNAS认证所认可的范围应满足采购人检测清单涉及内容(若自身资质暂未覆盖的,须由供应商负责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法定或权威实验室完成,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拟委托实验室的相关资质文件,供应商须作为唯一责任方,对委托项目的质量,时效及合规性承担全部责任)。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2.服务地点:
以江苏省南通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中路18号)现场检定/校准为主,供应商实验室送检为辅。
3.服务时限:
(1)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取送, 成交供应商收到我中心送检需求时需在3个工作日内安排上门取货。
(2)成交供应商须在收到送检设备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检定/校准并出具报告,并按照国家检定规程确定其是否符合要求,给出明确的合格与否的结论。
(3)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时间上超过三次未及时响应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4.人员要求:
(1)成交供应商需为本项目组建专门团队,服务团队成员均为供应商自有在职人员, 并且具备相应专业的技术能力。
(2)成交供应商组建的项目团队,具有专职计量人员的数量能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5.付款条件:
付款方式为半年结, 我中心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工作量清单并审核无误后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开具足额有效的票据交予采购人,我中心于收到票据并审核无误后的三十天内予以全额支付。
6.报价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须加盖公章,纸质版须密封。提供正式报价视为接受我中心在本项目采购中提出的各项技术要求。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采购活动。如成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须配合我中心核实与其他未中标询价单位关联关系,提供无关联关系盖章承诺,并承担违约责任。
8.待检定仪器设备清单见附件,具体检定事项详见清单最后的“备注说明”。
二.报价文件材料要求(标*为关键项,缺失视为无效报价。
(一)* 供应商基本情况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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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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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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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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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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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及职务(董事、监事等) |
(二)* 相关资质证明
(营业执照副本等)
(三)* 近两年业绩(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1.承担其他单位/公司合同情况
2.承担南通环境监测中心合同情况,没有填“无”
(四)* 报价及测算明细(委托外送、加急等服务如有额外收费请注明)。
(五)* 服务响应、技术服务成果形式、知识产权归属等承诺(服务类)/质量保证 等售后承诺(货物类)
三、报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截止时间:2026年2月4日17时。以本中心收到材料时间为准,截止时间后为无效报价文件。
(二)提交/邮寄地点:南通市青年中路18号
(三)接受报价材料邮箱:514679081@qq.com。
(四)联系人:王华舒(材料收集)15236912622,陈如星(具体项目经办)18761788466。
四、成交规则
按照符合采购项目需求、质量和服务的情况下,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江苏省南通环境监测中心
2026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