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 > 城市声环境质量

2017年南通市声环境质量

来源: 监测中心站 发布时间:2018-06-04 字体:[ ]

1、区域环境噪声

2017年,南通市区区域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值为56.6分贝。五县(市)城镇区域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值分别为:海安镇54.5分贝,如城镇51.7分贝,掘港镇50.8分贝,海门镇53.8分贝,汇龙镇54.8分贝。

2、功能区噪声

2017年,南通市区1类功能区(居民、文教区)、2类功能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3类功能区(工业区)昼、夜间等效声级值均符合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4a类功能区(交通干线两侧等区域)夜间噪声超过标准5.3分贝。

五县(市)城镇1类区、2类区、3类区及4a类区昼夜间等效声级值中,除如城镇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出现超标外,其余均符合相应功能区标准。

3、交通干线噪声

2017年,市区交通干线平均车流量为471辆/小时,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为66.9分贝。五县(市)城镇交通干线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分别为:海安镇64.2分贝、如城镇64.0分贝、掘港镇58.9分贝、海门镇68.4分贝、汇龙镇67.8分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