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昼间和夜间声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
一、区域声环境
2021年,南通市区(不含海门)区域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别值54.8分贝,四县(市)、海门区城镇区域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别值分别为:海安56.1分贝、如皋54.9分贝、如东54.1分贝、启东54.2分贝、海门54.2分贝。
二、功能区声环境
南通市区(不含海门)1类(居住、文教区)和4a功能区(交通干线两侧等区域)夜间等效声级值分别超过标准0.5分贝和1.9分贝,其它功能区昼、夜间等效声级值均符合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
四县(市)、海门区城区1类区、2 类区、3 类区及 4a 类区昼夜间等效声级值中,除如东和海门4a类功能区夜间声环境质量出现超标外,其余均符合相应功能区标准。
三、道路交通声环境
市区(不含海门)交通干线平均车流量为1031辆/小时,昼间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为64.5分贝。四县(市)、海门区城镇交通干线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分别为:海安64.6分贝、如皋65.9分贝、如东67.0分贝、启东67.2分贝、海门63.6分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