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准确领会实质,多措并举确保学深学透。用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机关党委等各处室、单位)
完成情况:坚持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龙头、以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为基础、以党员干部学习为主体,依托市县学习联动机制,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学习材料开展学习,组织开展青年理论学习等活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
2.持续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长江警示片交办问题整改工作,督促交办信访事项加快整改。(综合监督处、信访办等相关处室、单位)
完成情况:持续推进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应于如东南美白对虾养殖尾水处置暗访发现问题、2022年整改完成未通过验收销号检查的3个事项和2022年国家长江警示片披露问题在全市生态文明大会上作为突出环境问题进行交办,并将其中部分问题作为市政府凌市长和市人大陈俊副主任2月份现场调研督办内容推动。同时将省督反馈启东市大洋港造船厂、崇川3号桥建筑垃圾堆场未按期整治到位问题作为2023年省委巡视南通环保方面重点关注问题向市委办进行了汇报,并请市委办协调相关地区和部门加大推进整治。
组织召开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事项整改验收销号工作会议,分发验收销号台账资料,明确验收销号工作要求,提升整改质效。目前,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事项还有2件没有办结(如皋、通州各1件),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事项全部办结。
3.制定2023年度大气、水、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计划,编排年度治理项目清单。(水处、大气处、土壤处)
完成情况:已形成2023年度大气、水、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计划(送审稿),并提交3月局务会议审定。
4.持续开展环境质量“首季争优”专项行动,确保水、气环境质量达到目标要求。(综合监督处、水处、大气处)
完成情况:制定2023年水计划,部署全年水环境治理工作,持续开展断面溯源整治。1月份,55个省考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III类的断面52个,占比94.5%。
持续开展臭氧污染“夏病冬治”工作,制定《南通市臭氧治理攻坚方案》,完成2023年度大气污染重点治理工程项目1379个、完成率47.7%。截至2月27日,我市PM2.5平均浓度为36.8微克/立方米,全省第2;优良天数比率为94.8%,全省第1。
5.筹备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起草南通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工作要点,统筹谋划年度各项工作目标及任务举措。(综合监督处、综合业务处等各相关处室、单位)
完成情况:2月10日,已配合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生态环境大会。已印发实施《2023年南通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6.修订《南通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方案》。制定《南通市地表水氟化物污染治理工作方案(2023-2025年)》。(水处)
完成情况:已制定了《关于〈南通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方案(2021年修订)〉的补充通知》,已征求财政部门和各地生态环境局意见。已形成《南通市地表水氟化物污染治理工作方案(2023-2025年)》,待提交局专题会议审议。
7.制定南通市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入海排污口备案管理细则。编制近岸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年度计划。(海洋处)
完成情况:完成南通市近岸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2023年工作计划初稿,启动编制南通市入海排污口设置备案管理细则。
8.持续实施臭氧污染“夏病冬治”。密切关注空气质量形势变化,强化重点时段空气质量监测预报,加强精准管控。完成市开发区化工园区无异味企业(园区)初步认定工作。(大气处)
完成情况:持续开展臭氧污染“夏病冬治”工作,实施2023年度大气污染重点治理工程项目2851个,目前已完成1030个、完成率36.1%。开展2022年度大气污染源清单编制及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无异味园区(企业)创建明查暗访,完成市开发区无异味园区初步认定工作。根据空气质量预测分析情况,持续开展大气管控督查,确保重点区域实现督查全覆盖。
9.组织开展高风险遗留地块土壤污染风险排查工作。(土壤处)
完成情况:严格按照《南通市化工等企业关闭遗留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工作整改方案》要求,推进全市171个高风险遗留地块现状排查摸底工作,汇总确定需市级复核的地块清单。
10.组织起草南通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和评估实施细则。完成南通市生物多样性观测站招标文件编制及挂网征询。(自然处)
完成情况:组织起草南通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和评估实施细则,待上会讨论。南通市生物多样性观测站设施设备采购及技术服务项目已上局党组会讨论,正在按照局党组会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南通市生物多样性观测站设施设备采购及技术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11.启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试点工作。落实营商环境提升要求,推动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做好重大项目总量保障。(环评处)
完成情况: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相关支撑单位召开国土空间规划环境影响说明预审并会商推进衔接试点工作。2月27日,生态环境部召开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试点工作视频研讨会,南通市作交流发言。贯彻落实《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促进制造业倍增和服务业繁荣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对通州湾福莱特与华达、如东国信LNG、南通港口集团粮油码头等开展深度服务,并积极与上汇报。
12.完成2023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编制与报送。(总量办)
完成情况:完成2023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初稿)制订,经多轮征求意见,待3月份局务会讨论通过后公开。
13.印发实施《南通市“十四五”重金属总量调蓄库管理制度》。下达2023年南通市“无废城市”重点建设任务。(固化处)
完成情况:已印发《关于建立南通市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调蓄库的通知》,建立重金属排放总量指标协调机制,以攻坚办名义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南通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推进本年度重点项目工程建设。
14.做好全国两会前后安全生产、信访维稳、舆情研判、网络安全等防范化解工作,落实环境应急各项准备要求,确保全市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安监处、信访办、执法局等各相关处室、单位)
完成情况:梳理排查22项全国“两会”期间需重点关注的生态环境信访事项,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环境信访维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做好信访保障。实行信访维稳工作“日报告”制度,每日汇总各地对重要人员、重大事件预警性、苗头性、行动性信息。结合各地信访维稳日报情况,梳理各地涉稳重点环境信访事项,提请攻坚办下发交办单。
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按照“5个第一时间”要求开展海安大公镇丰收河、如东开发区丰收河、苏锡通园区天星横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工作,目前全市环境安全形势平稳。
15.梳理总结2022年度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2023年各项工作任务。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安监处)
完成情况:将危废全生命周期管理、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监管作为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的主要内容,确保危废全过程有效管控,保障环境治理设施安全运行。组织开展全市工业企业雨排口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截至目前业384家,发现问题765个,整改完成108个,发现违法行为3个,立案3起。
16.制定2023年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执法行动计划,持续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加快全市执法装备配备,试点开展部分国控站点周边无人机机库非现场执法。组织开展2023年南通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春训活动,及时向部、省推送相关宣传信息。(执法局)
完成情况:对照《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修改完善我市2023年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计划,待省厅发文后,印发我市方案。扎实推进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市执法局查处2023年全省首起环境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案件,截止2月底全市已立案查处虚假验收案件5件,出具虚假报告1件。全力推进装备配备,点对点督促县区加快装备采购进度,向生态环境部评估中心介绍无人机机库非现场执法工作情况,得到评估中心领导肯定。
1月30日-2月6日组织开展了2023年南通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春训活动,春训期间每天向省厅报送春训日报,相关宣传信息在中国环境、交汇点新闻等媒体发布。
17.修改完善海门港新区数字生态绿港建设工程建设方案,按程序报请厅领导审定。(科监处)
完成情况:完成《海门港新区数字生态绿港建设工程建设方案》编制,并按程序向省厅主要领导上报。对照建设方案,加快推进海门港新区数字生态绿港建设工作。
18.研究制定全市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办法,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监督有力的市级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管理体系。(监测站)
完成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起草形成《南通市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一步拟征求各相关处室、单位意见。
19.重点开展水、气、土等各条线中央、省级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申报工作。(财审处)
完成情况:一是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2023年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力度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项目储备工作,聚焦工作重点,快速充实项目储备库。二是将该项工作纳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考核,进一步压实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三是编制2023年上级资金申报培训计划,收集各条线、各版块项目工程,形成参训项目单位清单,并于月底前完成水、气、土专项培训。四是根据2023年工作计划,收集各条线、各版块项目工程,形成参训项目单位清单。下一步联合南通环保集团针对性开展项目申报帮扶。
20.谋划2023年全系统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制定班子和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持续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江苏省生态环境系统文化修为引导》。做好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各项工作。(机关党委)
完成情况:制定并印发2023年度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编制完成市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班子成员个人清单;在市局公众号开辟专栏持续刊发县市区局和机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心得感悟,举办首期铁军先锋大讲堂,推动文化修为引导“学考讲宣”活动走深走实,彰显成效。
21.筹备江苏省生态文明学院共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配合做好生态文明学院各项培训准备工作。制订2023年南通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南通市生态文明教育促进工作计划。印发实施《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新闻发布工作的意见》,制定2023年新闻发布计划。(宣教处、宣教中心)
完成情况: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张謇企业家学院院长单晓鸣带队赴省生态环境厅,与尹荣尧副厅长等就江苏省生态文明学院建设开展专题会商,建议共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与厅市会商会共同考虑,在厅市会商会后召开江苏省生态文明学院共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请会议审议《江苏省生态文明学院三年建设方案(2023-2025年)》等相关材料,经审议后正式印发。已完成《南通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印发,已完成《2023年南通市生态文明教育促进工作计划》编制,待征求意见后印发。已印发《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生态环境新闻发布工作的意见》,完成2023年新闻发布计划制定,待局领导审定后按计划组织实施。
22.做好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认领、预交办工作。(办公室)
完成情况:已完成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认领及预交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