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2022年11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12-16 10:51 累计次数: 字体:[ ]

1.研究制定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切实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机关党委等各处室、单位)

完成情况:制定并下发《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方案》,市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明确13个学习专题,县(市、区)局党组中心组和各基层党组织制定专题学习计划,构建市县联动学习机制。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结合学习谈体会、谈感悟、话攻坚,系统内各级团组织相继召开青年干部“学习二十大、争做时代好青年”交流会等,局微信公众号“学习二十大 铁军心向党”专栏刊发学习体会13期,50名党员发表学习心得。

2.抓好抓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督办工作,组织对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江警示片有关问题及交办重点信访件整改进展开展督查、验收,压实属地责任,提高整改质效。(综合监督处、信访办等相关处室、单位)

完成情况:起草《南通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按程序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印发《南通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实施方案》《南通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实施方案》,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验收销号推进会,全面启动问题验收销号工作。组织对如东振新颜料问题进行市级验收,并向省政府申报销号材料。

对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10.5件阶段性办结信访件开展现场核查;下发交办单,每周调度整改进展。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对已办结的交办件开展“回头看”检查,对督察期间因疫情、市场等原因停产、部分停产的73家企业开展复核复测,确保信访问题处理到位,严防问题反弹。

3.持续推进国考北凌新闸、小洋口断面达标攻坚,做好沿线污染源管控。开展重点断面督办交办问题现场督查,对水质持续恶化无明显改善地区的相关负责人提请约谈。围绕重点国、省考断面存在问题,提前谋划2023年度全市水污染防治工程。调整完善并印发实施《南通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水处)

完成情况: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利用无人船、无人机、卫星遥感分析等方式开展巡查,累计出动400余人次,对全市11个国、省考断面进行精细化溯源,共发现问题约400处,均交办地方进行整改。向各地征集2023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全市已汇总形成346个项目,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增补针对性补短板工程,进一步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南通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十四五”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待省级流域规划印发后,进一步完善南通规划并以政府办名义印发。根据11月初审结果,全市地表水断面水质已全部达Ⅲ类,预计优Ⅲ比100%。

4.做好“美丽海湾”省级示范项目现场核查准备工作。研究起草海洋垃圾清理处置监管办法。(海洋处)

完成情况:配合省厅完成启东圆陀角段、如东小洋口段“美丽海湾”省级示范项目现场核查,评分在入围的6个项目中列第1、2名。已完成海洋垃圾清理处置监管办法前期资料收集及初稿编制。

5.做好第十一届全国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和控制大会保障工作。持续开展臭氧污染“夏病冬治”工作,深化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编排实施一批重点工程治理项目。聚焦秋冬季细颗粒物污染,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加大污染天气管控力度。(大气处)

完成情况:协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南通市政府,圆满承办第十一届全国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与控制大会。推进臭氧污染“夏病冬治”,推动23个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综合治理,已排定VOCs治理项目860个,其中重点工程项目31个,预计投资2.4亿元,计划在2023年4月底前基本完成。扎实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组织开展大气污染应急专项督查,提升国省控站点周边微环境精细化治理水平,及时把握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变化,实施秋冬季污染过程应急管控。

6.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和达标整治,对进展滞后地区开展帮扶指导,确保顺利完成省定年度目标任务。(土壤处)

完成情况:组织赴各县区督导检查农村生活污水建设和达标整治工作,目前各县区治理农户数已全面完成省考核目标任务,行政村治理率总体已完成省考核目标。

7.开展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市级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回头看”,源头预防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土壤处)

完成情况:对如东县、启东市7个污染地块开展市级执法检查,发现2个地块存在与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无关的种植等活动,目前已督促完成整改。印发《关于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环土〔2022〕13号),截至目前,62家企业已全部完成自查工作,市级对20家企业资料进行抽查。对海安、如皋、开发区、苏锡通共9家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并陪同国家和省级指导组对开发区2家企业进行现场帮扶检查。

8.完成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评估细则任务分解,明确评估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自然处)

完成情况: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评估的通知》,完成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评估细则部门任务分解,明确评估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

9.指导各限值限量园区开展定值定量工作。开展三季度审批项目环评技术复核。(环评处)

完成情况:印发《南通市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定值定量工作方案》(通环办〔2022〕121号),并组织各园区和地方局召开工作方案培训会,对方案进行详细解读,讲解各园区考核目标和总量核算方法。三季度审批项目环评文件抽查复核正在开展中,本轮共抽查各县(市、区)32本环评报告,重点抽查建材、装备制造、纺织印染等行业。同时,正在对本年度新在通注册环评单位和去年检查存在问题环评单位开展检查。

10.开展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排查工作。组织开展2022年度排放源统计年报等工作。(总量办)

完成情况:根据生态环境部排污许可证数据汇总分析我市水、气主要污染物许可量,摸清基数。我市共1042家核发企业,扣除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行业后958家,经初步核算统计,COD、NH3-N、TN、TP折算外排量分别为1.26万吨、0.13万吨、0.38万吨、0.01万吨,SO2、NOx、颗粒物、VOCs许可量分别为1.46万吨、2.63万吨、0.84万吨、0.51万吨。指导各地做好2022年度排放源统计年报重点调查单位名录库的核对和调整,报省厅审核。对省下发的4835家单位信息进行核对,经初步梳理汇总,2022年度新增45家重点排污单位、92家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127家危废产生量超10吨以上企业、71家被处罚企业纳入重点调查名录库;3家重点排污单位、16家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1家危废产生量超10吨以上企业和1家被处罚企业因关闭或停产等原因,申请从名录库中移除。

11.组织开展全市危废规范化评估考核。推进小微企业危废监管全面纳入监管平台。(固化处)

完成情况:配合省厅做好对我市2022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年度考核,共现场抽查8家企业、30家检测机构。印发《关于加强小微企业危废监管工作的通知》,已有5892家小微企业纳入危废监管平台。

12.全面完成生态环境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及百日攻坚行动排查发现环境隐患问题整改闭环。做好危险废物等安全三年专项整治复评工作。(安监处)

完成情况:印发《关于加强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及百日攻坚隐患闭环管理的通知》,截至目前,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排查隐患3353个、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排查隐患927个,均已整改完成。完成危险废物等安全三年专项整治复评报告。

13.完成2022年度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现场抽查企业清洁生产项目实施情况,梳理减排成果明显、环境效益高的清洁生产优秀案例并进行全市推广。(科监处)

完成情况:116家清洁生产审核企业,238个中高费项目已完成236个,完成率达到99.2%,海安启弘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的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和江苏好收成韦恩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每天2000吨废水处理提升2个中高费用因疫情影响未完成。根据测算,每年可减排颗粒物12.83吨,二氧化硫16.82吨,氮氧化物151.07吨,VOCs261.28吨;减少废水排放432.55万吨,COD278.36吨,氨氮21.29吨,总氮28.33,总磷2.86吨;节约蒸汽3.43万吨,节水50.75万吨,节约标煤1.21万吨;减排危废468.40吨,减排废酸3.6万吨;减排二氧化碳20.45万吨,光伏发电3239.98万度。选取江苏优嘉植物保护有限公司、江苏万年长药业有限公司、江苏香地化学有限公司典型案例全市推广。

14.持续开展大气环境执法检查,做好进博会期间环境质量保障。持续开展秋季秸秆禁烧无人机飞行检查和下沉督查工作。(执法局)

完成情况:圆满完成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长三角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期间常态化组织开展夜间突击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738人次,检查点位333次,发现问题62个,环境违法行为5个。 持续做好秸秆禁烧无人机飞行检查和督查组下沉督查工作,截至目前共发现火点和黑斑108个,其中20平方以上10个,未被上级部门通报火点。

15.开展市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开展重点园区和企业应急预案专项检查。(执法局)

完成情况:于12月2日开展市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开展重点园区和企业应急预案专项检查,目前全市应急预案专项检查工作已完成50%,通州、海门等地区已基本完成检查任务,市局对2个地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抽查。

16.开展南通市级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技能竞赛。做好2022年度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技能竞赛决赛准备工作,力争取得优异成绩。(人事处、科监处、执法局、监测站)

完成情况:已印发《2022年南通市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技能竞赛实施方案》(通环办〔2022〕115号),于12月2日开展南通市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技能竞赛决赛。11月11日至13日,市监测站组织参赛选手赴南京参加省厅组织的环境监测技能竞赛决赛,经过两天两夜的角逐,市站名列市县队团体第三,戴徐鑫同志获评“优秀选手”。

17.持续推进环境信访“三化建设”试点工作,培植生态环境信访法治化信息化科学化建设典型案例。(信访办)

完成情况: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环境信访工作机制 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压实首问负责,强化闭环管理,全面提高生态环境信访办理质量和效率。梳理总结各地生态环境信访“三化”建设典型案例。海门积极推进环境纠纷多元化解与溯源治理,联合海门检察院建立化解环境信访联动机制。通州环境信访“12369工作法”被生态环境部要情转报刊载,率先组织乡贤能人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

18.全面推进排污许可领证企业安装联网工作,推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企业用电监控联网全覆盖。会同市场监管局等四部门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开展专项联合检查。(监控中心)

完成情况:紧盯全市联网情况,每日通报各地联网进展,按省厅统计口径,我市排污许可领证企业自动监测监控联网率已达100%。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全市排污单位用电监控建设联网工作的函》,要求各地严格按照省厅要求推进相关企业安装用电监控设备并与省平台联网,截至11月24日,我市联网企业数及联网率均位列全省第2。会同市场监管、公安、交通四部门联合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检查,共随机抽查12家机构,发现环境问题82个,其中立案查处企业4家,督促整改企业8家。

19.研究修订《关于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意见》。(法规处)

完成情况:起草《关于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意见》,经局务会讨论研究并修改完善,待市检察院检委会讨论并依程序报审后联合印发。

20.组织开展2022年度南通市生态环境系统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财审处)

完成情况:分别在通州、海门、启东、如东、海安、如皋局召开内部审计进点会,并完成对通州局现场审计。力争于12月完成海门、启东、如东、海安、如皋局及市综合执法局现场审计,2023年3月底前出具最终审计报告。

21.利用中心组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多渠道学习贯彻落实《江苏省生态环境系统文化修为引导》。持续推进党支部分类达标创建工作。开展崇苏通毗邻党建联盟结对共建主题党日活动。(机关党委)

完成情况:制定并下发《文化修为引导“学夸讲宣”活动方案》,要求全市系统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学习《江苏省生态环境系统文化修为引导》。依托“青年理论学习小组”“青年学堂”“主题团日”等活动载体,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学习体会交流。要求各支部12月10日前自行组织学习测试,并对部分党员干部开展抽测。12月30日前将依托“铁军先锋大讲堂”“道德讲堂”等活动定期组织演讲,并在市局微信公众号文化修为引导学习感悟专栏予以展示优秀学习感悟、微视频,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营造学习氛围。指导各基层党组织推进党支部分类达标,力争达标党支部全覆盖。

22.按程序报审《南通市生态文明教育促进实施意见》并组织开展生态文明教育主题宣贯。配合省厅印发江苏省生态文明学院相关文件,推动生态文明学院相关工作落地见效。组织开展“政府公众开放月”活动。(宣教中心)

完成情况:起草南通市生态文明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向市政府分管领导专题汇报《南通市生态文明教育促进实施意见》,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进行第二次意见征求,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市政府审议。组织开展3次生态文明教育进社区活动,参与人次达200人,通过讲座、互动交流、知识问答等形式,加强生态文明思想宣传、生态环保知识普及。配合印发江苏省生态文明教育学院实施意见和会议纪要并开展江苏省生态文明学院文件解读,起草《江苏省生态文明学院三年建设工作方案(2023-2025年)》,主动对接省厅加快推进相关工作。组织“政府公众开放月”活动,邀请代表委员、行风监督员、民主党派、媒体代表、市民代表等30多人参观南通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介绍我市生态环境治理成效,取得很好的宣传效果,南通电视台、南通日报等进行专题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