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机关党委等各处室、单位)
完成情况: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全国两会精神,推动各项精神全面引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2.推进中央环保督察、省环保督察、省政府挂牌督办、长江经济带警示片等上级交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完成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事项整改销号现场验收工作。开展重点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各类突出环境问题督查。(综合监督处、信访办等相关处室、单位)
完成情况:印发《南通市2023年度省政府挂牌督办重点生态环境项目实施方案》。梳理形成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国家和省长江警示片、省政府挂牌督办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对滞后整改事项进行督办,当面督促提醒属地相关负责同志。开展生态环境基础设施重点工程督查,目前43项重点工程已完工2项、开工38项。
推动各部门有序开展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事项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目前,局内各处室现场审核验收已全部完成,待整理验收意见报局领导审签。除工信局以外,市相关部门均已提交验收销号意见。
3.制订出台南通市生态环境系统服务高质量发展举措,做好政策解读与宣传推广。(综合业务处)
完成情况:制订出台《南通市生态环境系统服务高质量发展十六条举措》,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对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制作发放服务高质量发展十六条举措宣传折页,在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一图读懂”,配合宣教中心在各级媒体做好集中宣传。
4.部署各地开展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分质处理工作,抓紧开展技术评估。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开展池塘养殖生态化改造专项督查,形成问题交办单。开展北凌新闸、东安闸桥西等踩线达标断面水质保障工作,做好断面降雨强度考核工作。完成水污染物平衡市级核算工作,组织专家审核。(水处)
完成情况:已将《江苏省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分质处理工作推进方案》转发各地抓紧推进。已对接住建、市政部门,准备联合转发通知,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8月底完成技术评估。5月15日~25日,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开展池塘养殖生态化改造现场督查,共检查点位105个,交办问题21个。已完成水污染平衡市级核算报告,5月25日召开专家评审会,根据建议进一步修改后按流程报省厅。会同第三方多次开展北凌新闸断面现场督查,并陪同省攻坚办督查组开展北凌河沿线问题督查,做好断面周边月度支流监测和降雨强度考核,压实地方治水责任。
5.制订并印发实施进一步规范入海排污口设置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美丽海湾建设行动计划,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海洋处)
完成情况:制定印发《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入海排污口设置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初步完成美丽海湾建设行动计划编制。
6.持续推进臭氧污染“夏病冬治”,加快推进VOCs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提升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水平。开展生物质锅炉综合整治现场督察,全面推进生物质电厂、生物质锅炉转型升级。启动南通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评估工作。密切关注空气质量形势变化,加强精准管控,坚决压降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浓度。(大气处)
完成情况:持续开展臭氧污染应对工作,5月份实施臭氧一阶段预警管控20天,全力压降污染物排放;加快推进VOCs综合治理项目建设,目前已完成清洁原料源头替代、无组织收集治理、VOCs治理设施提升等工程项目1616个,完成率为95.7%。赴海门、如皋、通州、苏锡通等地开展生物质锅炉综合整治现场核查,全面推进生物质电厂、生物质锅炉转型升级。完成大气污染精准排查、空气质量管控服务、源清单更新及重污染天气管控清单核查等项目的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已拟定项目招标方案需求说明和评标办法等内容。邀请第三方技术单位参与南通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评估工作,正在根据评估工作要求,逐项梳理所需资料,对照评估要求开展南通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评估工作。截至5月29日,我市PM2.5浓度32.5微克/立方米,绝对值位列全省第2;同比下降0.3%,改善幅度位列全省第10。优良天数比率85.2%,位列全省第1;同比上升3.3个百分点,改善幅度位列全省第9。
7.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开展耕地周边污染源排查,调查评估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大气重金属沉降对耕地土壤的重金属累积风险,组织制定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方案。深入调研秸秆处置路径方法。(土壤处)
完成情况: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工作的通知》,编制南通市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方案,谋划耕地周边污染源排查整治和大气重金属沉降调查评估工作。组织各县(市、区)梳理总结秸秆综合利用现状,5月底形成秸秆综合利用情况报告报土壤处。
8.组织开展“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活动,全力加快观测站建设步伐,实现观测试验、生物多样性展示、生物脸谱互动体验等一站式功能。(自然处)
完成情况:已开展2023年南通市“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主题宣传活动,南通市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已正式启动。
9.下沉板块调研,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试点工作。(环评处)
完成情况:市委改革办专题来我局调研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试点工作。针对前期三类单元与六类分区衔接发现的分歧内容,下沉十个板块开展深入调研,研究通过大市及园区准入清单、国土详细规划和生态分区管控的完善、健全和调整,来实现两者的有机统一。
10.拓宽总量储备渠道,研究出台南通市农业源、移动源、扬尘源排污总量指标收储与使用管理办法。(总量办)
完成情况:经省厅同意,出台《南通市农业源、移动源、扬尘源排污总量指标收储和使用管理意见(试行)》,并推动各地贯彻执行。
11.做好生态环境领域“五一”期间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党风廉政建设、舆情研判、网络安全等工作,组织开展“五一”期间安全检查,确保全市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安监处、执法局、信访办、机关党委、宣教中心、监控中心等各处室、单位)
完成情况:组织开展“五一”期间环境安全大检查,全市共出动773人次,检查企业305家,排查环境隐患85个,整改完成73个,发现安全隐患线索3个,已立行立改,立案1件,处罚金额19万元。加强网络安全隐患排查,完善信息系统安全措施,强化值班值守巡检,实时关注各类风险预警,针对性制定防护策略,五一期间未发生一起网络安全事件。做好生态环境领域“五一”期间舆情研判工作,共交办河道污染、废气扰民等4条问题网络舆情并做好跟踪督办,严格执行“四个第一”,落实“三项机制”,确保全市生态环境舆情总体平稳。要求各地实行信访维稳工作“日报告”制度,每日收集汇总各地对重要人员、重大事件预警性、苗头性、行动性信息。“五一”期间未发生因生态环境问题引发的越级上访和群访等现象。
12.组织对涉及省流域、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及风险地图基础信息采集、更新工作。(安监处)
完成情况:组织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人员及时填报涉及长江、淮河等省级流域以及全市区域风险评估及风险地图基础信息采集、更新所需相关数据资料等。
13.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印发新兴产业固废综合利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调度“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进展。开展小微收集企业危废集中收集体系建设情况调研。(固化处)
完成情况:已完成新兴产业固废综合利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编制工作;调度2023年底无废城市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已有2个项目完成建设,8个项目开工,基本达到序时进度。制定小微产废企业危废集中收集体系推进计划,召开小微产废企业集中收集试点项目座谈会,部署开展试点项目规范化建设,推进小微产废企业监管全覆盖。
14.持续推进2023年度治理噪声异味污染、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专项行动,联合市检察院组织对近期社会生活噪声、高速公路交通噪声扰民重点信访件调处、整改“回头看”,调研相关部门履职情况。(综合监督处、信访办、大气处、执法局等相关处室、单位)
完成情况:联合市检察院赴南兴拉丝厂、通启高速管理处调研,厘清高速公路运行管理、高速交通噪声治理责任划分情况;组织沈海高速南通高新区利民村31组段高速交通噪声检测;梳理全市去年以来各地有关高速交通噪声扰民信访件,分解到各县(市、区);会同市检察院召开噪声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部署当前工作。将东方塑胶和东安科技产业园作为检察重点,推进异味污染治理。
15.研究码头堆场、工地扬尘及餐饮油烟在线监控设备数据归真,制定《码头堆场、工地扬尘及餐饮油烟在线监控专项整治方案》。(科监处、大气处、监控中心等相关处室、单位)
完成情况:研究码头堆场、工地扬尘及餐饮油烟在线监控设备数据归真,制定《码头堆场、工地扬尘及餐饮油烟在线监控专项整治方案》。经专题会研究决定,由大气攻坚组牵头全面调研,并编写《关于全市港口码头、施工工地扬尘和餐饮油烟在线监测监控情况的报告》。
16.持续推进大气环境执法实战比武竞赛和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开展噪声专项执法检查和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专项执法行动。(执法局)
完成情况:5月24日-26日组织开展第二轮市级大气环境执法实战比武,分10个检查组对全市重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共检查企业91家,发现各类环境问题208个,其中涉嫌环境违法问题25个。持续开展噪声专项执法检查,累计出动1138人次,检查点位483个,发现一般环境问题127个,涉噪声类环境违法问题17个。5月6日已转发厅执法监督局厅信访办《关于印发<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组织各地结合2023年专项执法行动和年度信访工作安排,开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专项执法行动。推进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专项执法行动,5月份全市自动监控专项执法共检查企业180家,发现自动监控站房建设不规范、自动监测设施运维不规范、台账不齐全等一般环境问题126个,环境违法行为11个,其中自动监控设施未安装行为1个、超标排放行为1个,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行为5个,其他环境违法行为4个,均已立案查处。
17.组织开展夏季秸秆禁烧督查巡查。(执法局)
完成情况:5月12日下午,市政府召开2023年夏季秸秆禁烧禁抛和垃圾禁烧督查巡查专题会议,部署了2023年夏季秸秆禁烧督查相关工作。我市2023年夏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以及垃圾禁烧工作自5月15日开始进入重点时段,持续至7月20日。各督查巡查组已开展专项督查并开展巡查,卫星遥感及无人机巡查服务项目已完成招标并投入巡查。
18.按照《2023年度南通市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监控联网全覆盖工作方案》要求,分批推进各地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监控联网,全程做好业务技术指导工作,确保各地5月底前完成40%的联网任务数。(监控中心)
完成情况:持续推进全市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监控联网工作,每日调度各地联网全覆盖工作。已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市自动监测监控平台联网企业1028家,联网率45.1%,达序时进度。强化在线数据运用,实时分析研判企业排放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通过指挥调度体系推送异常数据,夯实非现场监管执法工作基础,助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19.完善一体化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完成质量管理一体化程序文件修改。组织编制《南通市重点领域噪声自动监测系统管理技术要求(试行)》。(监测站)
完成情况:完成《质量手册》《程序文件》《附加体系文件》《记录表格》等质量管理一体化文件的编制工作,其中现场监测、实验室分析单、监测报告等技术表单已组织试用。完成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二轮的运用培训及意见征求工作,完善相关新增功能模块建设。起草形成《南通市重点领域噪声自动监测系统管理技术要求(试行)》初稿。
20.形成2021—2022年上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措施清单,对未完成整改的地区督促整改,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核查,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财审处)
完成情况:已形成2021—2022年上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措施清单,将根据整改措施清单持续跟踪督导整改情况。
21.在全市系统联动开展“5.10”思廉日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开展第一轮全面从严治党督查。组织工青妇群团制定年度活动计划,定期开展活动,凝心聚力,进一步营造“团结向善 勇毅向上”文化氛围。(机关党委)
完成情况:组织全市系统联动开展5.10思廉日暨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赴基层县(市、区)局开展党建工作和作风效能提升调研,创新创优,确保2023年度全省系统和市级机关第一等次,勇争第一;指导工会团委妇联制定活动计划,凝心聚力,营造“团结向善 勇毅向上”文化氛围。
22.组织召开全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筹备2023年六五环境日宣传周系列活动及六五环境日主题新闻发布会。(宣教处、宣教中心)
完成情况:组织召开全市生态环境宣教工作座谈会,会议传达了全省生态环境宣教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宣教重点工作。印发《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六五环境日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月系列活动的通知》,共排定10项主题活动,已按计划启动多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