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全省生态环境局长学习班精神,配合做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筹备工作。(综合业务处、办公室、自然处等各相关处室、直属单位)
完成情况:结合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全省生态环境局长学习班精神,配合做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各项准备工作,11月24日,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
2.根据市主题教育办统一部署,持续抓好全市系统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和整改,推动中心工作落实,不断巩固扩大主题教育成果。(机关党委等各相关处室、单位)
完成情况:配合做好党组书记上主题教育专题党课、局领导班子开展“牢记嘱托、感恩奋进、走在前列”大讨论、落实“五个一”工作要求、开展“一正一反”典型案例解剖式调研等相关工作。做好第一批主题教育推送联动整改问题梳理承接工作,并落实整改。
组织各党支部开展理论学习、大讨论、支部书记讲专题党课、建言献策、学习身边的榜样、助企攀新高等活动。
3.持续推进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和集中排查整治。开展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事项整改后督查,杜绝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综合监督处、信访办等各相关处室、单位)
完成情况:持续跟踪推进海安苏鹏禽业、如皋肠衣城问题整改销号进展。11月17日,海安苏鹏禽业报送市级销号验收申请后,监督处第一时间联系市级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和局内该事项牵头处室水处,协调销号验收事宜。11月24日,以督改办名义向市农业农村局发出《关于抓紧组织开展海安通榆河一级保护区管控不力问题验收销号的交办单》,督促抓紧反馈销号验收意见。经协调,市农业农村局于27日组织开展销号验收。11月21日,如皋市报送肠衣城问题销号验收申请,监督处迅速反馈执法局信访科,11月23日开展现场核查。目前,如皋市正在按照核查要求完善台账资料。
11月份,市攻坚办根据《南通市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方案》要求,继续组织各地集中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实现周报制,每周调度各地排查整治进展。截至11月27日,合计排查发现问题1488个、已经整改1323个。组织市电视台到海安、如皋、崇川、通州等地采访问题点位,在媒体曝光突出环境问题5次。
截止目前251件央督交办、259件省督交办分别有246件、257件信访事项完成销号程序,另有4件央督信访事项正在公示;央督1件(涉通州二甲竖河)、省督2件(涉海安冠华森、崇川氯气罐填埋)暂不符合验收销号条件。针对个别未销号件,再次组织相关部门现场核查督办,详细了解工作进展,要求相关地区落实整改方案,查漏补缺,推进问题尽快整改到位,满足销号标准要求;同时根据《南通市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方案》,将今年以来仍有群众反映的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事项列为排查整治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清单,不定期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抽查,确保销号结果经得起检验。
4. 围绕年度考核指标,启动市对局年终考核准备工作,开展考核指标分析评估,总结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强化跟踪督办,确保全面完成。(人事处、综合业务处、机关党委等各相关处室、直属单位)
完成情况:对照年度考核办法,梳理局高质量发展绩效、党的建设成效,对各条线争先创优工作情况开展自查评估,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全面完成各项既定工作任务。
5.动态组织编排2024年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推动提升环境治理能力。(综合监督处等各相关处室、单位)
完成情况:印发《关于编排2024年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通知》,组织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各相关业务处室开展工程项目编排。11月14日,在前期梳理汇总的基础上,以攻坚办名义印发《关于征求<南通市2024年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表>意见建议函》,并对已编排的工程项目进行补充修改;11月27日,再次征求局内相关处室意见和建议。截至目前,各地编排各类环境基础设施工程项目144个。
6.持续开展水质保障,加强断面上游管控,确保国省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落实平台预警制度,加强二级预警现场核查,确保问题及时整改销号。编制完成市级推进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质处理实施方案并备案。(水处)
完成情况:11月,省考以上断面水质优Ⅲ比例100%;1-11省考以上断面优Ⅲ比例94.5%。11月共触发2次三级预警(夏堡北大桥、头兴港大桥),均开展现场排查并处置,截至目前断面水质均已达标。完成南通市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工作实施方案初稿。
7.持续推进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组织开展入海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完成沿海地区重点行业涉氮企业核查。(海洋处、执法局)
完成情况:明确入海排污口整治销号要求和流程,根据最新整治要求,形成需验收的入海排污口清单,组织各地开展入海排污口整治试验收。持续推进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截至11月29日,初步形成7390个入河排污口清单,已完成溯源和分类编码,监测方面:完成现场采样填报7383个,完成率99.91%;完成实验室监测数据填报6270个,填报率84.84%;整治方面:我市“一口一策”填报7068个,填报率为95.64%。完成沿海地区重点行业涉氮企业核查,形成257家企业排放情况清单。
8.密切关注空气质量形势变化,及时调整空气质量异常预警等级,做好进博会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开展大气治理项目核查,谋划2024年“夏病冬治”大气治理项目。加快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持续开展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工作,对已申报企业开展复核核查。(大气处)
完成情况:一是跟踪逐次污染过程,强化“事前预判—事中跟踪—事后评估”的运转评价机制。污染过程来临前,建立实时预报微信群,加密会商,尽快启动预警;污染应对过程中,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依托通市生态环境指挥调度平台,高效处置53个报警信息;污染过程结束后,迅速复盘,评估应对成效,找到薄弱环节,作为督查、约谈、问责的依据,本月形成分析报告10余份。二是赴如东洋口化工园区实地查看企业大气污染治理情况,组织各地谋划一批2024年“夏病冬治”大气治理项目,目前已编排627个。三是制定《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南通市环境质量保障专项方案》,作为江苏省重点城市通过联防联控、加强执法、精准施策、落实减排等措施,圆满保障进博会期间上海市PM2.5日均浓度良好、开幕式当天达到优良水平的目标。期间,我市空气质量全省第一,被交办问题重点城市最少。四是开展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工作,对已申报的企业开展材料复核和现场核查,共57家企业通过市级初审并上报省厅,分别为A级企业15家、B级企业36家、绩效引领性企业6家。五是加大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力度,目前已完成8054辆,完成率90.5%,其中海安、如皋、启东完成率分别为76.1%、85.1%、85.6%,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截至11月30日,我市PM2.5浓度为24.9微克/立方米,绝对值位列全省第1;同比上升0.8%。优良天数比率84.4%,位列全省第1;同比上升3.9个百分点,改善幅度位列全省第2。
9.开展高风险遗留地块“两断三清”验收工作。组织畜禽养殖场户污染防治状况调查,制订整改方案,确定年度整治清单。持续推进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周边监测项目和地下水环境背景值项目。(土壤处)
完成情况:汇总各地高风险遗留地块整改验收申请表,配合工信部门开展“两断三清”验收工作。印发《南通市畜禽养殖污染排查整治提升工作方案》(通污防攻坚指办〔2023〕82号),组织对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正在统计汇总排查整治清单。推进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周边监测项目采样布点技术方案市级质控审核,函审抽查30家采样布点技术方案,组织第三方针对第一批16家审核意见开展修改完善工作。推进地下水环境背景值统计调查技术方案完成编制,预计12月初完成统计调查技术方案评审工作。
10.做好组团赴迪拜参加COP28中国馆江苏省展区活动准备工作。(自然处)
完成情况:完成参加COP28中国馆江苏省展区活动相关准备工作,已顺利组团赴迪拜参加活动。
11.全力推进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主体港、吕四港)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报批工作。(环评处、总量办)
完成情况:会同通州湾示范区、启东、如皋生态环境局及区域内化工园区(拓展区)负责同志赴连云港徐圩新区调研,学习世界一流石化园区规划建设与环境管理工作。11月14日,省厅组织召开吕四港拓展区规划环评技术评审会;协调省厅12月8日召开通州湾拓展区规划环评技术评审会。
12.部署开展“无废细胞”建设。开展危废规范化建设市级评估。(固化处)
完成情况:会同市商务局开展“无废商场”创建工作,筹备召开全市“无废城市”推进会,推动三家化工园区均完成“无废园区”方案编制。完成10-100吨产废单位985家危废管理规范化建设,选择特色产业,打造了汽修、家具、机械行业小微企业危废规范化建设标杆企业13个,以标杆企业为模板建设互助组,协同推进小微产废单位危废规范化建设。
13.加强环境隐患排查,推进环境隐患整改实现动态清零。对照“强基提能”三年行动任务清单推进环境安全和应急管理。(安监处)
完成情况:根据省厅“强基提能”三年行动计划,会同执法局起草了我市“强基提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任务分工。持续推进我市环境隐患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和“回头看”,排查发现4501个环境隐患,整改完成4459,整改率99%,完成对已整改完成125个重大事故隐患回头看。
14.对全市社会化服务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并形成检查情况报告。(科监处)
完成情况:组织对全市社会化检测机构和第三方运维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并形成《关于2023年南通市生态环境类检验检测机构 “双随机、 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
15.会同市公安局、市检察院谋划2024年联合执法比武总体设计方案。(执法局、科监处)
完成情况:与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市检察院检察一部相关负责人联系,初步商定联合执法比武方式,对4家检测机构开展了调研,谋划监测技能比武工作,待进一步会商细节并完善方案。
16.做好全国执法大练兵参评准备。持续开展秋季秸秆禁烧督查巡查。组织第五期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培训、第二期自动监控教学式执法。持续对各地执法工作开展年度执法稽查。(执法局)
完成情况:已完成全国执法大练兵参评材料上报工作。11月22日-23日,在海门区组织了全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第五期执法业务培训。
市级督查巡查组及无人机巡查组进一步加大督查巡查力度,结合各地收割进度、空气质量站点数据等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有的放失、督政督效。市禁烧办将空气质量站点CO和PM2.5突变数值通过短信发送至各督查组,各督查组组织对高值区域开展重点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处置。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开展以来,我市未被上级部门通报火点。
组织开展第二期自动监控教学式执法,分别对启东、海门、海安、如皋、如东、开发区、通州区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教学,检查企业14家,发现自动监控运维不规范、不正常运行等问题47个,培训人员达67人次。
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等形式,对2021年以来海门局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污染源日常监管情况、执法监督正面清单工作开展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抽取及完成情况、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案卷质量、信访举报件受理办结等工作开展执法监督,调阅现场检查记录500份,查阅行政处罚案卷10份,目前稽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17.持续推进“两治一提升”专项行动,划定噪声敏感集中区域,调整噪声功能监测点位,对暂未完成噪声、异味扰民问题信访总量压降任务地区帮扶指导、督查。(信访办、大气处、科监处)
完成情况:对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职责分工的通知》,加强对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等监管,严肃查处夜间无证施工、超标等违法行为。有序推进南通市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修订和调整,按程序公开征求修订和调整报告修改意见,待开展社会稳定性评价工作。针对现有噪声功能区开展点位核查,形成监测点位核查报告。调度各地区噪声、异味扰民信访事项压降情况,对如皋、启东、海门等地区进行现场帮扶、指导;联合市检察院现场督办平潮肿瘤医院建筑施工噪声扰民信访事项处理,要求业主单位、代建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尽责履职,将噪声压降至最低限度;推动、提请市政府明确并印发实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方案》。
18.全面梳理指挥调度预警规则运行情况,开展指挥调度平台使用、交办反馈规范化培训。(监控中心)
完成情况:全面梳理指挥调度平台预警规则运行情况,根据处室需求优化调整预警规则20余次,新增扬尘、餐饮油烟在线监测数据预警规则,目前平台运转情况良好。组织完成省市指挥调度平台使用、交办、反馈(水、气、污染源)操作业务培训。
19.编制《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并按程序征求意见。完成第三批能力扩项资质认定申报。梳理上报监测站规范化建设创建报告。(监测站)
完成情况:形成南通市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并开展意见征集工作。完成了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噪声和振动、电离辐射共4个类别、21个方法涉及64个项目的资质认定申报工作。编制完成基层监测站规范化建设报告及佐证材料并报省厅。
20.修订《南通市生态环境领域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试点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对照方案落实生态环境领域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法规处)
完成情况:11月23日与司法局联合印发《南通市生态环境领域推行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优化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化企业法治体检、规范免于处罚程序、严格把握裁量基准、指导企业合规整改、加强企业后续跟踪、助力企业信用修复、强化合规政策支持、建立联动协同机制”等十个方面内容。11月27日与市工商联联合印发《南通市生态环境领域涉行政处罚企业合规治理工作规程》,调整涉行政处罚合规治理适用范围,细化了合规治理工作的流程。
21.完成2024年度部门预算“二上”编制工作。配合市财政局审定2024年度市级生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财审处)
完成情况:完成2024年局系统“二上”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与财政对2024年度市级生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进行多次会商,已形成初步审核结果。
22.组织开展“立足岗位当先锋 争先创优建新功”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第三期铁军先锋大讲堂。(机关党委)
完成情况:11月16日下午已组织开展第三期铁军先锋大讲堂预赛。
23.开展2023年“南通市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现场核查及命名工作。举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园区暨全市纺织印染企业人员环境管理培训交流会、生态环保志愿服务培训。(宣教处、宣教中心)
完成情况: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南通市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评选活动的通知》安排,完成55家申报单位的资料收集,会同文明办、教育局、文广旅局、科协等部门完成纸质材料评审。12月进行公示发文及命名。
11月28日举办全市纺织印染行业绿色发展交流会,进行环保政策法规培训和经验技术交流讨论,助力企业绿色发展。
与市文明办、市市司法局、市检察院、苏州社会组织等积极对接,面向全市环保社会组织、生态环保志愿者、检察机关益心为公志愿者等策划全市生态环保社会组织、志愿者培训交流会,印发通知文件。12月7日组织召开生态环保志愿服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