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成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事项整改销号验收意见领导审签工作,组织整改情况公示。组织开展压茬式督查、专项督查,推动属地、部门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综合监督处、信访办等各相关处室、单位)
完成情况:综合监督处牵头对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如东县信访事项进行销号验收,目前除中央环保督查交办的江苏亿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通过验收外,其他已通过验收信访事项的验收意见已完成领导审签。对海安苏鹏禽业、通州格雷特等环保督察和长江警示片问题开展现场督查,进一步压实属地整改责任。组织开展海安市水环境问题专项督查,形成督查报告并交办6项问题;组织对涉及水、气、土、固废等26项问题开展压茬式督查,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交办。
截至目前,已完成我局牵头的263件信访件验收审核工作,剩余5件待领导审签。印发一期《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环境信访问题销号审核情况的通报》,部署各地公示整改情况、整改情况后督查、强化长效管理等工作。目前各地已按要求组织已通过验收件整改公示。
2.持续开展重点国省考断面汛期水质保障工作,推进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做好断面溯源分析,协调水利部门科学调度涵闸,尽快恢复断面水质。持续开展农田退水监测,分析对河道水质影响。(水处)
完成情况:加快344个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已完成207项,完成率60.17%。开展断面溯源排查,7月针对环东闸口、北凌新闸、小洋口等重点断面展开溯源及分析,累计出动62人次,发现34个问题,涉及支流支浜内源污染严重、农田退水直排入河、雨污混流、生活污水直排入河等问题。加强与水利局沟通协调,7月沿海重点断面涵闸开闸排涝85潮次,累计排水量6.17亿立方米。持续开展农田退水监测,7月开展两轮固定点位农田退水监测以及多次雨中雨后农田退水排查,水质监测结果多为劣Ⅴ类。
3.根据预警监测情况,组织开展夏季近岸海域水质达标管控,对汛期总氮浓度异常波动开展溯源排查。(海洋处)
完成情况:向各地通报近岸海域水质预警监测情况,组织开展夏季近岸海域水质达标应急管控,对掘苴河、通启运河总氮升高情况开展了现场排查,制定整治措施并完善“一河一策”。
4.密切关注空气质量形势变化,及时调整空气质量异常预警等级。对年度大气治理项目开展专项督查,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水平。组织开展第三季度豁免企业申报、第二批中央资金申报。持续开展南通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评估工作。(大气处、大气攻坚组)
完成情况:一是持续开展臭氧污染应对工作,7月份实施臭氧一阶段预警管控15天,全力压降污染物排放。二是赴启东开展无异味园区创建帮扶工作,督促启东编制“一企一策”整改方案;抽查大气治理项目28个,主要存在活性炭质量不高、现场未能提供活性炭检测报告、申报项目不实等问题。三是完成第三季度豁免企业申报工作,在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示豁免企业11家。四是组织各地提前谋划第二批中央资金申报,梳理项目申报相关台账。五是邀请第三方技术单位参与南通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评估和修订工作,收集、整理噪声敏感建筑物资料及工作底图,目前已确立各噪声区划单元,完成相同相邻区划单元连片工作,声功能区划评估报告已完成初稿,针对南通市主城区声功能区划(2019年修订)进行初步调整,并且已初步确立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正在对其进行城市噪声环境现状调查与分析。
截至7月30日,我市PM2.5浓度为27.3微克/立方米,绝对值位列全省第2;同比下降3.9%,改善幅度位列全省第7。优良天数比率81.4%,位列全省第2;同比上升4.3个百分点,改善幅度位列全省第5。
5.组织开展全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跟踪评估和已建设施“回头看”,调研分散式资源化利用设施的运行情况。(土壤处)
完成情况:印发《2023年南通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跟踪监测方案》(通环办〔2023〕81号)、《南通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回头看”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通污防攻坚指办(2023)49号),组织开展跟踪评估和已建设施“回头看”工作。编写《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报告》,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上半年设施运行情况以及跟踪监测的90套设施监测情况进行了分析,提出存在问题和针对性建议,并报送市委市政府领导、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市相关部门。
6.完成第七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第六批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镇、村创建申报工作。(自然处)
完成情况:海安和海门分别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初选推荐名单第五和第六顺位被省厅推荐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如东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申报材料已提交省厅审核,推荐7个镇、13个村申报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
7.赴浙江省调研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落实省厅限值限量管理要求,印发限值限量工作计划,组织限值限量管理进展情况评估,开展二季度用值用量情况分析。(环评处、总量办)
完成情况:会同省厅总量办、评估中心赴浙江省调研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形成调研报告。完成全市工业园区限值限量管理工作进展情况评估,完成二季度工业园区用值用量情况评估分析,专题会讨论研究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8.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调度工作进展,对进展缓慢的项目开展督查。开展小微企业危废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开展危废规范化建设核查,重点关注危废贮存污染控制新标准落实情况。(固化处)
完成情况:开展小微集中收集试点单位经营情况调研,进一步推进小微收集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新增一家小微收集试点单位。全市已完成规范化评估214家,市级组织4次核查;开展危废贮存污染控制新标准培训。调度无废城市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海安、启东、海门、如东已发布无废城市方案;17个重点项目4个已完成,会同攻坚办对启东、如东、海安进展缓慢的项目开展督查。
9.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迎七一 保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持续推进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安监处)
完成情况:持续推进全市生态环境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全市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72个,完成整改63个、整改率87.5%。大力推进生态环境系统“迎七一 保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截至目前,排查隐患302个,完成整改258个、整改率85.4%,发现安全隐患线索27条、移交率100%。
10.会同南通市工商联、南通市环保产业协会组织召开南通市环境治理供需对接洽谈会。(科监处)
完成情况:7月5日,市生态环境局、市工商联举办南通市第三届环境治理供需对接洽谈会,活动聚焦环保技术、环保治理方案的提供方与需求方对接,500多家企业现场面对面交流互动,重点探讨大气、水、土壤及固体废物处理等方面先进技术和解决方案,推动地区经济、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协同发展。
11.持续推进2023年度治理噪声异味污染、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专项行动。筛选确定7月份市生态环境局为民服务十项工作。(信访办)
完成情况:会同市检察院联合开发区、如皋市检察院,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就沈海高速竹行段,启扬高速如皋段、通州湾、启东段交通噪声扰民问题处理与苏通大桥有限责任公司、省交通运输执法总队沿江支队第一大队进行磋商,沈海高速竹行段交通噪声处理达成一致意见:拟在竹行街道神农村段安装隔音屏,已得到苏通大桥公司批复,组织实施中;世家花园段因先有路后有房,相关隔音屏由开发区组织实施;启扬高速交通噪声扰民问题待进一步调查后处理。另经多轮磋商,沈海高速南通高新区利民村段交通噪声扰民问题处理已协调处理,高新区将信访人房屋列入提前拆迁计划,拆迁前过渡期内由通启高速小海管理处负责安装隔声门窗,目前正在实施过程中。截至目前,市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立案29起,送达磋商意见书(检察建议书)5份。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环保为民服务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修改完善后印发;7月份10个环保为民服务项目除沈海高速高新区利民村段隔声门窗待安装外,其余9件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12.认真研究部、省执法大练兵考核文件要求,对上半年工作短板开展“回头看”并快速补齐。印发市执法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全市执法稽查工作方案、市环境执法异地查处方案。(执法局)
完成情况:根据部、省执法大练兵文件要求,对相关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快速补齐短板。7月6日印发《2023年南通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通环办〔2023〕100号);7月14日印发《南通市生态环境异地执法办案规定(试行)》(通环办〔2023〕106号);8月1日印发实施《2023年南通市生态环境执法稽查方案》(通环办〔2023〕113号)。
13.持续推进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监测、溯源、整治工作,定期调度长江入河排污口“回头看”情况,并开展市级抽查。开展县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全市第三期执法业务培训。组织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教学式”执法。每月发布涉及各类环境要素和类别的典型违法案例,形成震慑。(执法局)
完成情况:持续推进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召开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确定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7651个,排污口采样率89.77%; 实验室填报率77.53%;溯源率98.64%。已填报完成整治排污口280个。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系统第一轮全部审核,各县市区共对748个排污口开展回头看,对134个排污口开展监测。市执法局对崇川区长江入河排污口开展市级抽查,发现问题7个,已交办崇川生态环境局。
对8个县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日常巡查,印发《关于印发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环办〔2023〕108号),对接自然处尽快完成卫星遥感,对海安老坝港自然保护地开展巡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1个,已立案调查。发布一批涉水偷排直排典型案例。
2023年7月3日至5日在如东组织举办了2023年南通市第三期生态环境执法业务培训班。
开展自动监控“教学式”执法检查,加强一线尖兵培养,教学覆盖16个属地分局,85人次,本次自动监控“教学式”执法共发现各类自动监控问题68个,其中自动监控弄虚作假行为1件(已移送公安机关调查),自动监控设备不正常运行行为2件,自动监控设备运维不规范、站房建设不到位等问题65个。
14.持续推动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监控联网工作,力争月底前实现联网全覆盖。开发部署活性炭“码上换”管理系统,助力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监控中心)
完成情况:监控中心持续推动全市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监控联网工作,对进度滞后地区开展现场帮扶。截至7月25日,全市已有2085家排污单位实现自动监测监控安装联网,联网率91.4%。已完成活性炭“码上换”管理系统开发部署工作,并纳入监测监控平台,同步开展了系统使用培训。
15.印发实施餐饮油烟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及运行管理技术指南、南通市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及运行管理技术指南。对照基层监测机构规范建设指标体系有序推进监测站规范化建设。组织第二阶段走航车、便携式GC-MS、FID检测仪等仪器监测数据用于执法工作能力扩项工作,完成方法验证报告审核、扩项申报,做好资质认定评审准备工作。(监测站)
完成情况:根据局务会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南通市餐饮油烟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及运行管理技术指南(试行)》《南通市施工场地、港口码头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及运行管理技术指南(试行)》。持续做好基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对照创建指标,逐条梳理,形成完成情况、佐证材料清单;查漏补缺,走航车、便携式GC-MS等项目已通过能力扩项评审;组织第二阶段能力扩项,完成了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土壤和底质、电离辐射、电磁辐射共五个类别,27个方法涉及41个项目的资质认定申报工作。
16.编制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整改方案并督促相关单位加快推进整改。(财审处)
完成情况:已编制完成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整改方案并督促相关单位加快推进整改。
17.开展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指标完成情况半年评估。围绕弘扬四敢精神,强化担当作为,组织开展第二期“铁军先锋大讲堂”。围绕党建工作与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信访处置、服务企业绿色发展等环保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开展党建联盟结对共建系列活动。(机关党委)
完成情况:根据省厅和市委党建工作成效评价考核方案,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机关单位党的建设成效半年评估工作的通知》开展党建工作半年自查,并顺利通过市委考核组考核评估,获得充分认可。7月11日,组织开展第二期“铁军先锋大讲堂”演讲预赛,23名选手围绕“四敢”主题演讲,12名选手晋级决赛;7月27日,组织晋级选手开展决赛预讲。围绕党建业务深度融合,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联盟结对共建系列活动:7月份,海安局、如东局围绕北凌新闸断面水质提升开展党建联盟活动,如东局与如东公安缔结环保公安行刑衔接党建联盟,如皋局牵头长江镇召开如皋市新材料产业链党建工作推进会,海门局围绕“红绿辉映美丽乡村建设”与三厂街道、水处理公司签署共建协议,崇川局与崇川公安等部门开展“红领紫琅”党建联盟结对共建签约等活动,市执法局党支部与公安水警支队党支部、农工党市环保支部共同开展“共饮长江水 同享生态美”主题活动。
18.组织召开7月份新闻发布会。围绕非现场执法典型案例、环境治理典型示范工程项目、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臭氧高发态势下典型经验挖掘等开展系列宣传。组织“青山书角·看生态”等七一主题活动、暑期生态游亲子夏令营活动。(宣教处、宣教中心)
完成情况:围绕“服务营商环境,为民为企服务”主题组织召开七月新闻发布会,邀请相关主流媒体开展系列宣传。
围绕环境治理典型示范工程项目、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实干争先活动典型案例在“南通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开辟“名场面来了|典型案例”“真抓实干 成效明显”专栏,分批次展现南通生态环境保护成效,形成一批可观可感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截至目前共发布6个典型案例。
7月24日组织开展“看生态·绿色行”系列活动,以探秘环境监测为主题,组织15组家庭走进江苏省南通环境监测中心,通过参观中心全体验、模拟监测新体验、趣味环保小课堂、交流问答有奖励等环节带给家长孩子们有趣全新的体验,揭开环境监测神秘面纱。
开展暑期生态游亲子夏令营活动。赴海安开展第一期活动,带领学生家庭参观海安市南莫镇、海安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等,深入了解南莫镇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农田尾水治理、居民小区垃圾回收、生活垃圾焚烧等知识,增强青少年环保意识,践行绿色生活。赴如东开展第二期活动,参观南通市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如东县洋口镇)观鸟处、生态环境教育馆、节水教育馆等地,增强青少年环保意识,感受人与自然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