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续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厅文化修为引导十二条学习宣传,入脑入心,做细做实系统文化。(机关党委等各处室、单位)
完成情况:坚持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龙头、以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为基础、以党员干部学习为主体,依托市县学习联动机制,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学习材料开展学习,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持续深入开展系统文化修为引导十二条“学考讲宣”活动,组织干部职工积极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2.持续推进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省政府挂牌督办、交办信访问题等验收销号,督促未办结件加快整改。(综合监督处、信访办等相关处室、单位)
完成情况:2个省政府挂牌督办事项(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海安通榆河),1个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南美白对虾)、5个国家、省警示片披露问题,均通过了省级现场验收,圆满完成年度任务。
持续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事项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汇总收集督察交办信访事项整改销号材料,目前启东、如皋、如东、通州已上报相关材料。有序交办验收材料至各验收牵头部门;针对交办信访事项尚未办结的地区,提请市攻坚办下发《关于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事项未办结件进行督办的函》,督促相关地区进一步压实责任,抓紧推进整改,确保高效高质完成整改任务。
3.开展2023年全市环境质量“首季争优”行动,力争实现一季度环境质量同比改善。(综合监督处、水处、大气处)
完成情况:督导10个板块制定印发了“首季争优”实施方案。联合市委宣传部、公安局等8个部门开展了春节前期烟花爆竹禁放落实准备情况督查工作,部署了春节期间市县两级环保系统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禁放巡查行动。
4.起草2023年大气、水、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计划,完善年度治理项目清单。(水处、大气处、土壤处)
完成情况:根据省2023年度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分别起草南通市2023年大气、水、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计划,初步排定年度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待省计划正式印发后修改完善,纳入市攻坚计划中予以印发。
5.做好省厅对市局高质量考核、党建考核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综合考核,完成各县(市、区)、市管开发园区、市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考核。(人事处、综合业务处、机关党委等相关处室、单位)
完成情况:已向省厅报送对我局2022年度高质量考核、党的建设成效评价考核台账资料,并做好考核现场核查事项准备工作。已完成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综合考核工作。已开展对各县(市、区)、市管开发园区、市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考核,待有关部门提供基础数据后上报。
6.修改完善并印发实施《南通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完成水环境区域补偿方案修订工作。(水处)
完成情况:《南通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已完成编制,并报2月局务会上会讨论。水环境区域补偿方案已完成初步修订,待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修改意见后按程序报审。
7.总结2022年近岸海域污染物削减核算工作,印发2023年近岸海域污染物削减计划。(海洋处)
完成情况:已完成南通市2022年度近岸海域污染物削减工作总结及自查报告并报送省厅。完成南通市2023年近岸海域污染物削减工作计划制定,排定94个污染物削减项目。
8.继续实施臭氧污染“夏病冬治”,推动臭氧综合治理。联合推动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配合做好引导管控。推进港口码头封闭式料仓和廊道建设。(大气处)
完成情况:持续开展臭氧污染“夏病冬治”工作,编排2023年度臭氧污染重点治理工程项目2947个,目前已完成治理项目412个。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南通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清洁原料源头替代资金奖补方案的通知》,对接5家企业协助准备申报材料。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印发《关于全市集中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的通知》,发布《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参与市攻坚办节前烟花爆竹禁放督察工作,通过1月新闻发布会介绍烟花爆竹管控的重要性并提出管控要求,推动各地进一步加大禁燃禁放管控工作的力度、密度与广度。
9.开展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关闭遗留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核算2022年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土壤处)
完成情况:会同市自规、工信局联合印发了《南通市化工等企业关闭遗留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工作整改方案》,根据最新要求部署开展2022年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核算。
10.总结2022年度自然生态保护工作,谋划2023年度工作计划。有序推进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建设,组织项目论证及采购意向公开。部署南通市“绿盾2022”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工作,发布问题清单,组织自然保护地开展自查整改。(自然处)
完成情况:总结2022年度自然生态保护工作,谋划2023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召开南通市生物多样性观测站建设方案及实施计划论证评审会,完成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印发《南通市“绿盾2022”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工作方案》,组织各地开展自查工作。
11.指导各县(市、区)完成“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评估工作,形成全市“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成果评估报告。梳理全市具备开展“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条件的园区,印发第二轮试点园区名单,扩大试点范围。(环评处)
完成情况:全面梳理总结南通市“三线一单”制度、应用、典型案例等,形成南通市“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成果评估报告及佐证材料正式报送省生态环境厅。同时,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了南通市“三线一单”动态更新方案专家评审会,专家原则通过了南通的更新方案。梳理全市具备开展“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条件的园区,选取南通高新区、启东吕四港开发区、市北高新区三家园区作为第二批试点园区,文件已于年前正式印发。
12.完成2022年度排放源统计年报数据“一上”报送。(总量办)
完成情况:一是完成2022年度排放源统计年报重点调查单位名录库调整与确认,明确2022年度排放源统计年报企业数(共计1955家)。二是完成2022年度排放源统计年报数据填报和审核,于1月20日完成“一上”提交,同步提交数据分析表和重点核实企业情况表。
13.研究起草南通市“十四五”重金属总量调蓄库管理制度;排定2023年“无废城市”重点建设任务,纳入污染防治攻坚考核指标。(固化处)
完成情况:已对全市新建项目重金属总量情况进行调研,初步确定了市级重金属总量调蓄库的使用原则,形成了南通市十四五重金属总量调蓄库管理制度初稿;已收集各地区、部门2023年“无废城市”建设任务清单,待与攻坚办对接后发文。
14.做好生态环境领域元旦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疫情防控、党风廉政建设、舆情研判、网络安全等工作,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环境安全大检查,确保全市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安监处、执法局、信访办、办公室、机关党委、宣教中心、监控中心等各处室、单位)
完成情况:下发《关于做好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各地、各处室(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扎实做好环境安全风险防控、研判预警、应急准备等工作,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同时,层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深刻吸取近期发生在我市的安全事故教训,认真落实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蓄热式焚烧炉5类重点环保设备设施审批阶段的监管和运行过程中的执法监管。
持续做好环境信访排查化解工作,要求各地滚动排查重点信访事项,并于每周五下午三点前报送局信访办,确保重要环境信访事项及相关信息第一时间抓取、研判、处置。
做好元旦及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顺应疫情防控新形势,及时购买并发放核酸抗原、N95口罩、普通口罩、消毒酒精等防疫物资,提高系统工作人员防疫能力。
15.持续推进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入江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执法局)
完成情况:印发《关于开展入江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组织市住建、市政、水利、农业农村和交通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实施专项督查,截止2022年底,全市2123个入江、1336个入海排污口已全部完成整治。继续推进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全市13735个淮河疑似排口点位已全部完成排查,并完成市级审核,尚有8个涉及行政区划的排口需要省级审核后完成修改。
16.完成2022年执法尖兵、执法能手评选工作。开展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动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活动。(执法局)
完成情况:印发《南通市生态环境“执法尖兵”培养方案》(通环办〔2022〕126号),经各驻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市执法局各科室自评推荐、市“执法尖兵”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及综合评定后,评选出10名“优秀执法尖兵”、40名“执法尖兵”、50名“执法能手”,印发《关于表扬2022年度南通市生态环境“优秀执法尖兵”“执法尖兵”及“执法能手”的通报》(通环办〔2023〕6号)。
2023年1月13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共同签订了南通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动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17.持续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开展部分国控站点周边无人机机库架设工作,试点开展机库非现场执法。(执法局)
完成情况:全市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373家,经摸排,截止目前共发现问题线索7个,查实环境违法行为2件,其中验收弄虚作假1件、虚假监测报告1件(涉苏州监测机构),暂无涉刑案件,与公安部门就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案件办理,召开专题线索会商会1次。已完成虹桥站点周边无人机机库的架设工作,目前正在调试过程中,2月起正式运行。
18.核算2022年清洁生产审核绩效,形成年度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情况并专报省厅。(科监处)
完成情况:已完成2022年清洁生产审核绩效核算工作,形成年度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情况专报,并上报省厅。
19.编制2022年度决算报表及决算报告。(财审处)
完成情况:已编制完成2022年度决算报表及决算报告。
20.组织推进各条线争先创优评比活动。研究谋划2023年党建工作思路,打造党建品牌。(机关党委)
完成情况:开展年度争先创优评比活动,市局15个考评条线对各县市区局争先创优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通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各项工作争先创优评比结果,进一步营造争当标兵、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部署各基层党总支(支部)开展党建品牌打造讨论,拟召开专题会研究进一步探索融合党建品牌打造路径和计划。草拟党建条线争先创优方案,努力形成全系统党建工作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新局面。
21.组织开展“千人进千企”优秀志愿者和典型案例宣传。(宣教中心)
完成情况:已完成30名“千人进千企”优秀志愿者和12个典型案例推选,对相关材料整理后在双微开展系列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