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全国两会精神,在全市系统大兴调查研究,分条线开展“争先创优”调研活动,推动生态环境各项工作走深走实。(机关党委等各处室、单位)
完成情况: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全国两会精神,推动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落细落实。制定并印发实施全市系统大兴调查研究实施方案,确定各条线各单位争先创优调研课题,分条线开展“争先创优”调研活动。
2.持续推进中央环保督察、省环保督察、省政府挂牌督办、长江经济带警示片等上级交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交办信访事项整改验收销号工作。举一反三推进市级交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综合监督处、信访办等相关处室、单位)
完成情况:会同相关地区和部门制定省政府挂牌督办重点项目、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方案,并牵头推进相关地区抓紧整改。推动各部门有序开展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事项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目前,除工信局以外,市相关部门均已提交验收销号意见。同时落实局领导有关督察交办信访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要求,在全市环境信访群下发通知,督促各地确保整改质效。
3.配合做好省生态环境厅与南通市第四轮会商会议、生态文明学院共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各项准备工作。(综合业务处、宣教处等相关处室、单位)
完成情况: 4月14日,省生态环境厅与南通市召开第四轮厅市会商会,协同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同并进。会后,按照局领导指示,对厅领导提出的要求和建议进行梳理分解,共排出15项重点任务,经局专题会议审议、征求市相关部门意见并修改完善后,形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南通市人民政府2023年厅市会商会重点任务分解表》(审议稿),做好向市领导汇报准备。
4.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督查。持续推进治理噪声异味污染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专项行动,加大问题曝光力度,切实压降噪声异味信访总量。(综合监督处、信访办、大气处、执法局等相关处室、单位)
完成情况:梳理分析噪声、异味举报突出问题,供执法、监测条线开展专项执法和监测;会同市检察院开展明确噪声职责分工、行政处罚工作调研,参与省“两治一提升”专项行动帮扶指导组调研;加大宣传曝光,在南通电视台曝光两期噪声、异味突出环境问题,已通过新闻媒体曝光2起噪声异味污染突出环境问题,同时通过南通发布、南通日报等渠道进行宣传。组织开展噪声专项执法检查,截止当前共出动711人次,检查点位294个,发现一般环境问题89个,噪声类涉嫌环境违法行为10个,已立案调查。
5.做好地表水环境质量和安全保障工作,开展执法专项检查。开展北凌新闸断面攻坚,确保4月底前达标。做好海安串场河省级美丽河湖申报工作。(水处)
完成情况:根据省厅要求,部署各地开展地表水环境质量和安全保障工作,并开展工业特征污染物排查,确保汛前完成排查工作。北凌新闸断面1-4月达标。已完成海安串场河、通州通吕运河、海门青龙河省级美丽河湖申报材料的准备,正在申请政府办用章。
6.制定南通市关于加强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总氮污染治理与管控的工作方案。开展2023年度省级美丽海湾示范项目材料审核及申报。(海洋处)
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度省级美丽海湾示范项目材料审核及申报。制定并印发实施《南通市重点入海河流总氮污染治理与管控实施方案》。
7.持续实施臭氧污染“夏病冬治”,制定《2023年南通市臭氧分级管控方案》,对各地臭氧治理项目开展现场核查。印发实施《南通市重点行业深度减排方案》。组织开展原油成品油码头和油船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结合大气站点5公里内污染源调查情况、位置特点,形成“一站一策”。密切关注空气质量形势变化,加强精准管控,坚决压降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浓度。(大气处)
完成情况:持续实施臭氧污染“夏病冬治”,会同大气攻坚组开展大气治理重点工程项目专项核查,已检查40家企业43个项目,发现涉气问题39个,已交办整改。印发《南通市垃圾焚烧、固废焚烧、生物质发电行业和生物质锅炉深度减排方案》,推动行业企业深度改造,减少污染物排放。制定完成《南通市空气质量异常预警和应急应对方案(2023年修订版)》和减排清单修订,分类分级实施不同污染情形下的管控要求。结合大气站点5公里内污染源调查情况、位置特点,形成“一站一策”初稿。
8.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土壤污染相关问题整改,组织开展全市高风险遗留地块的调查报告审查。(土壤处)
完成情况:落实《南通市化工等企业关闭遗留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工作整改方案》,开展整改工作进展季度调度,组织各地制订整改方案,筛选12个高风险遗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开展市级复核工作。
9.制订印发《南通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南通市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3年度工作方案》。(综合业务处)
完成情况:制订印发《南通市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3年度工作方案》,获厅主要领导批示“转发各地”。《南通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根据会议要求对农田退水治理事项加强研究,对文件进一步修改完善。
10.完成生物多样性观测站建设分包项目的招标工作,开展生物多样性观测设备和站房设备采购和安装工作。(自然处)
完成情况:完成生物多样性观测站建设四个分包项目的招标工作,持续推进南通生物多样性观测站施工,已基本完成站房基础构架和体验馆展架布设。
11.落实营商环境提升要求,服务保障省市重大项目环评审批与建设,制度上优化我市项目环评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上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试点阶段性成果,继续开展细化衔接与优化调整工作。(环评处)
完成情况:深入落实省市重大项目信息服务卡制度,完成对2023年省市重大项目首轮服务对接全覆盖,获常务副市长点名表扬。生态环境部环评司主要领导调研南通环评与排污许可改革工作。参加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试点座谈会并作交流发言。
12.研究完成《移动源、扬尘源、农业源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核算办法》,探索开展相关总量收储。(总量办)
完成情况:起草完成《移动源、扬尘源、农业源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核算办法》初稿。持续推进全市污染物减排总量收储入库,做好排污权交易出让、受让申请审核工作。
13.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制定新兴产业固废综合利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对全市危废经营单位组织开展市级督查,跟踪问题整改情况。(固化处)
完成情况:已制定新兴产业固废综合利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部署我市“无废园区”建设工作。全市危废经营单位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发现问题173个,已完成整改139个,责令瑞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停止经营。
14.对工业企业雨排口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市级抽查。组织开展园区外重大环境风险企业、电子电镀企业、化工监测站及危废处置单位“车间-厂区-外部环境”三级防控能力现状评估。开展“4.15”国家安全主题教育日活动。(安监处)
完成情况:雨排口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市共排查企业867家,排查隐患问题1695个,整改完成1636个,整改率96.5%。立案31起,拟处罚金额261.62万元;启东、崇川、通州已完成隐患整改;市局对各地雨排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抽查,共抽取企业38家,发现问题53个。组织开展69家(其中省级15家)园区外重大环境风险企业、电子电镀企业、化工监测站及危废处置单位“车间-厂区-外部环境”三级防控能力现状评估。开展“4.15”国家安全主题教育日活动,制定生态安全和核安全展板,组织国家安全法律知识考试、竞赛。
15.开展南通市大气环境执法实战比武竞赛。(执法局)
完成情况:印发南通市大气环境执法实战比武竞赛方案,比武竞赛时间为4月至9月,分为市县两级进行,县级比武每月开展两次,每次持续一周,月底按照成绩排名,优选执法人员参加市级实战比武。市级比武执法人员随机分组,开展全市范围异地执法工作。通过对化工精细品制造、工业涂装、家具制造、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大气专项交叉执法检查,4月26日至27日,组织开展了第一轮市级大气环境执法实战比武。
16.持续推进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推进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专项执法行动、噪声专项执法检查、铝灰专项执法检查。开展环境应急专项执法检查市级督查。(执法局)
完成情况:持续推进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草拟《南通市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南通市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方案》,并对接相关部门完善方案,拟提请市政府办印发。截止4月27日,全市淮河流域13579个疑似排口已全部完成核查,确定排污口7820个,已完成4421个排污口的采样,采样率为56.53%; 完成3807个排污口的实验室监测填报,填报率为48.68%;完成7476个排污口的溯源,溯源率为95.60%。
推进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专项执法行动,4月份全市自动监控专项执法共检查企业284家,发现自动监控站房建设不规范、自动监测设施运维不规范、台账不齐全等一般环境问题194个,环境违法行为15个,其中超标排放行为3个,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行为 6个,其他环境违法行为6个,均已立案查处。
组织开展噪声专项检查,截止当前共出动711人次,检查点位294个,发现一般环境问题89个,噪声类涉嫌环境违法行为10个,已立案调查。开展铝灰专项执法检查,各地共摸排检查企业181家,上报问题95个,其中涉嫌违法问题9个,已立案调查。
牵头开展全市环境应急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企业470家,发现问题540个,(拟)立案查处环境应急类违法问题21起,(拟)处罚金额35.23万元。并开展了市级督查,共抽查企业6家,发现3家企业存在“应急池有少量积水、雨水排口有油污和杂物”等问题,已提交属地整改。
17.按时序进度要求做好生态环境信访“三化”建设试点现场会筹备工作。(信访办)
完成情况:拟定《南通市生态环境领域信访问题依法分类清单》《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信访举报事项受理答复工作的通知》,待提交局专题会、局务会讨论;实地了解海门、开发区两地观摩点位准备情况,要求两地精心做好筹备工作;推进如东智慧平台建设,相关招标文件已上网公示。
18.加强与省市场监管局及相关评审专家的沟通对接,做好走航监测扩项现场评审迎查工作,确保走航车、便携式GC-MS顺利通过能力扩项,监测数据应用于执法。持续开展相关站点或园区的VOC走航监测。(科监处、监测站等相关处室、单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走航监测、便携式GC-MS等监测能力扩项工作,于4月8日—9日通过了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的现场评审考核,可以使用走航车、便携式GC-MS出具有法律效率的CMA报告,监测数据应用于执法。持续开展虹桥、城中、狼山站点及如东洋口、如皋港、启东化工园、开发区等园区走航摸底监测,做好走航监测基础数据储备。
19.研究沿江港口码头及航道船舶大气污染对我市市区的影响,合理布设监测监控,印发实施《南通市沿江港口码头及航道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影响监测监控能力建设方案》。(科监处)
完成情况:为研究沿江港口码头大气污染对我市市区的影响,完善南通市沿江港口码头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网络,提升沿江港口码头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监控能力,印发了《南通市沿江港口码头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监控能力建设方案》。
20.印发实施《南通市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监控联网全覆盖工作方案》,成立联网工作专班,对各地联网工作进行全程业务指导,对进度滞后的地区开展督导帮扶。(监控中心)
完成情况:根据各地摸排情况,进一步核实全市排污单位已建污染治理设施但未实现自动监测监控联网情况,梳理确定联网名单和联网项目。印发《2023年度南通市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监控联网全覆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工作方案》要求,监控中心成立工作专班,对各地联网工作进行全程业务指导,解决各地在联网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完成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平台用电监控直连和联网统计模块开发工作。
21.印发实施《南通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试行)》《南通市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持续推进监测一体化建设,上线试运行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一体化程序文件内容。(监测站)
完成情况:按程序印发实施《南通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试行)》《南通市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编制形成质量管理一体化程序文件及相关表格讨论稿,并征求各地意见,召集各县站进行座谈研讨,组织开展第二轮修改。一体化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上线试运行,完成各县(市、区)监测站相关信息和个性化需求的确认工作。
22.加强与市审计局审计取证前沟通对接,即知即改2022年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指出问题。(财审处等相关处室、单位)
完成情况:持续加强与市审计局审计取证前沟通对接,即知即改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下一步,待审计报告正式出具后,牵头做好审计指出问题整改工作。
23.制发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隐患排查、一季度全面从严治党督查。举办“铁军先锋大讲堂”文化修为引导演讲比赛。(机关党委)
完成情况:已制发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年度学习计划。下发一季度全面从严治党督查通知。举办2023年第一期“铁军先锋大讲堂”文化修为引导演讲比赛,组织开展全市系统廉政风险隐患动态排查,进一步织密监督网,筑牢防腐墙。
24.创建南通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品牌“江海豚语”,启动系列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讲大赛。(宣教处、宣教中心)
完成情况:创建南通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品牌“江海豚语”,制定系列宣传活动方案并提交局专题会议审议。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攻坚办组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教比赛,从27名参赛选手中选取4名优秀选手参加省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讲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