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9月6日做出核技术应用、输变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6日我局对以下核技术应用、输变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9月6日-2023年9月12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3-59002831
通讯地址:南通市姚港路52号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编制单位 |
报告 类型 |
批准文号 |
审批 日期 |
批复 全文 |
1 |
海安迪斯凯瑞探测仪器有限公司 |
海安迪斯凯瑞探测仪器有限公司新建X射线设备生产、销售、使用项目 |
南京师大环境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通环核评〔2023〕19号 |
2023年9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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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 |
南通市应急医院(公共卫生临床医学中心)新建1台DSA项目 |
江苏玖清玖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通环核评〔2023〕20号 |
2023年9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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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华能如东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如东渔光互补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 |
江苏睿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通环辐评〔2023〕7号 |
2023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