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核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的公告
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环保部令 第13号),我局受理了南通森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的申请。经资料审查、现场核查,该公司符合核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置资格证书条件,我局依法依规向其核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现予以公告,公告时间2025年4月16日—4月30日,联系电话:0513-59002831。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15日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处理设施地址 |
证书编号 |
核准经营内容 |
有效期限 |
1 |
南通森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徐洪军 |
南通市通州区希望路288号 |
E3206241-12 |
210万台/年(包括CRT电视机25万台/年,液晶电视机23万台/年,电冰箱40万台/年,空调40万台/年,洗衣机30万台/年,CRT电脑2万台/年,液晶电脑10万台/年,打印机10万台/年,复印机10万台/年,传真机10万台/年,电话机10万台/年) |
2025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