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南通森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的公告
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环保部2010年第13号令)《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查和许可指南》(环保部2010年第90号公告)等文件规定,我局受理了南通森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申请。经资料审查、现场核查,该公司符合核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置资格证书条件,我局依法依规向其核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现予以公告,公告时间3个工作日。
企业名称 |
法定 代表人 |
地址 |
证书编号 |
核准经营内容 |
有效期限 |
南通森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高宝国 |
南通市通州区希望路288号 |
E3206241-13 |
210万台/年(包括废旧CRT电视机25万台/年,废旧液晶电视机13万台/年,废旧液晶电脑20万台/年,废旧CRT电脑2万台/年,废旧电冰箱40万台/年,废旧空调40万台/年,废旧洗衣机30万台/年,废旧打印机10万台/年,废旧传真机10万台/年,废旧复印机10万台/年,废旧电话机10万台/年) |
2026年4月16日至2029年4月1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