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9日拟对电磁辐射类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10-19 17:53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电磁辐射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电磁辐射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3-59002831      传真:0513-59002781

通讯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姚港路52号,南通市生态环境局,邮编226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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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鸿钧启东渔光互补项目220kV升压站工程

南通市启东市境内

中煤绿能科技(南通)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南通市启东市近海镇。新建1台220/37kV主变压器,容量为200MVA,户外布置;220kV GIS采用预制舱式,无功补偿装置(SVG)采用户外布置,35kV配电装置、二次设备等室内布置;配建储能系统容量共计20MW/40MWh。

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行后,对周边环境将产生一定电磁辐射及声环境影响。

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保证升压站内所有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均应连接紧密,以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

(2)升压站内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螺栓、闸刀片等均应做到表面光滑,尽量避免毛刺的出现;

(3)将升压站内电气设备接地,站区地下设接地网,以减小电磁场场强;

(4)工程建成后需进行竣工环保验收,若出现工频电场强度因畸变等因素超标,应分析原因后采取屏蔽等措施。

2. 声环境保护措施

(1)在设备的选型上,主变的设备噪声源强声功率级不得大于91.2dB(A);

(2)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保证主变等设备运行良好;

(3)储能电池舱、储能变流升压一体舱采取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噪声源强声压级不得大于70dB(A)(1m处);

(4)厂界四面实体围墙高度2.3m;厂界东侧围墙部分加装1.1m高声屏障,其中主变东侧段声屏障长40m、储能区东侧段声屏障长65m;西侧围墙部分加装1.6m高声屏障,其中主变西侧段声屏障长35m、储能区西侧段声屏障长65m。

3.水环境保护措施

粪便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分别进行预处理后排入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回用于站内绿化和洒扫,不外排。

4.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为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保证排放浓度及净化设备的最低去除效率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规定后排放。

5.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

(1)升压站内设置垃圾收集系统,运营期运维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不得随意丢弃;

(2)升压站废旧铅酸蓄电池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回收处理,应在江苏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实时申报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转移等相关信息,并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张贴危险废物标志标识;

(3)储能电站废磷酸铁锂电池为一般固体废物,由生产厂家统一回收处理;

(4)升压站发生事故时产生的事故废油排入事故油池中,油水分离后,事故废油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变压器油泄漏风险

升压站西北角设置有事故油池,其有效容积约40m3,发生事故漏油时,事故废油经事故油池收集处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处置。

(2)储能电池火灾、爆炸风险

本工程储能电站配备火灾报警系统、应急系统、消防系统等自动控制和安全保障系统,储能电站外升压站内配备室外消火栓、消防泵房、消防水池等,满足《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规程》(GB/T42288-2022)的要求;消防水池有效容积约324m3,满足储能电站消防用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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